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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 宋史 上全書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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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 621

神宗即位以來,河北諸路水旱薦臻,兼發糴便司、廣惠倉粟以振民。熙寧二年,賜判北京韓琦詔曰:「河北歲比不登,水溢地震。方春東作,民攜老幼,棄田廬,日流徙于道。中夜以興,慘怛不安。其經制之方,聽便宜從事,有可以左右吾民者,宜為朕撫輯而振全之,毋使 ...

宋史 上 - 622

淳熙八年,浙東提舉朱熹言:「乾道四年民艱食,熹請于府,得常平米六百石振貸,夏受粟于倉,冬則加息計米以償。自後隨年斂散,歉,蠲其息之半;大饑,即盡蠲之。凡十有四年,得息米造倉三間,及以元數六百石還府。見儲米三千一百石,以為社倉,不復收息,每石 ...


  
宋史 上 - 623

仁宗承之,經費浸廣。天聖初,首命有司取景德一歲用度,較天禧所出,省其不急者。自祥符天書一出,齋醮糜費甚眾,京城之內,一夕數處,至是,始大裁損。京師營造,多內侍傳旨呼索,費無藝極。帝與太后知其弊,詔自今營造所須,先下三司度功費然後給。又減內外 ...

宋史 上 - 624

帝嘗患增置官司費財。王安石謂增置官司,所以省費。帝曰:「古者什一而稅,今取財百端。」安石謂古非特什一而已。帝又以倉吏給軍食,多侵盜,詔足其概量,嚴立諸倉丐取法。中書因請增諸倉主典、役人祿至一萬八千九百緡,且盡增選人之祿,均其多寡。令、祿增至 ...

宋史 上 - 625

重和初,罷講畫經費局。有司議勾收白地,禁榷鐵貨,方田增稅,榷酤增價,量收醋息,河北添折稅米等。俄慮騷擾,悉罷之,並焚其條約。未幾,又置裕民局,命蔡京提舉,徐處仁詳定。京大不悅,尋亦罷。宣和元年,以左藏庫虧沒一百七十九萬有奇,乃別造都籍,催轄 ...

宋史 上 - 626

高宗建炎元年,詔:「諸路無額上供錢,依舊法,更不立額。」三年二月,減婺州上供額羅二萬八千匹,著為定製。八月,減福建、廣南路歲買上供銀三分之一。紹興二年,罷鎮江府禦服羅,省錢七萬緡,助劉光世軍。四年二月,詔:「諸路州縣天申節禮物,並置場和買, ...


  
宋史 上 - 627

天聖以後,兵師、水旱費無常數,三歲一賚軍士,出錢百萬緡,綢絹百萬匹,銀三十萬兩,錦綺、鹿胎、透背、綾羅紗縠合五十萬匹,以佐三司。又歲入饒、池、江、建新鑄緡錢一百七萬,而斥舊蓄緡錢六十萬于左藏庫,率以為常。異時三司用度不足,必請貸于內藏,輒得 ...

宋史 上 - 628

西北邊內屬戎人,多賫貨帛于秦、階州易銅錢出塞,銷鑄為器。乃詔吏民闌出銅錢百已上論罪,至五貫以上送闕下。 舊饒州永平監歲鑄錢六萬貫,平江南,增為七萬貫,而銅、鉛、錫常不給。轉運使張齊賢訪求得南唐承旨丁釗,能知饒、信等州山谷產銅、鉛、錫,乃便 ...

宋史 上 - 629

熙寧初,同、華二州積小鐵錢凡四十萬緡,詔賜河東,以鐵償之。四年,陝西轉運副使皮公弼奏:「自行當二錢,銅費相當,盜鑄衰息。請以舊銅鉛盡鑄。」詔聽之。自是折二錢遂行于天下。京西轉運使吳幾復建議:郢、唐、均、房、金五州多林木,而銅鉛積于淮南,若由 ...

宋史 上 - 630

自熙寧以來,折二錢雖行民間,法不許運致京師,故諸州所積甚多。至是,發運司因請以官帑所有折二錢改鑄折十錢。三年,遂罷鑄小平錢及折五錢。置監于京城所,復徐州寶豐、衛州黎陽監,並改鑄折二錢為折十,舊折二錢期一歲勿用。大嚴私鑄之令,民間所用鍮石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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