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引:相互招引。 屏語:避開別人談話。 屏,退避。 (2)赫赫之勢:顯赫的地位。 赫赫,聲勢盛大的樣子。 (3)失身:喪身。 且:將。 (4)不審:不周詳。 審,周密。 (5)不見奪糈:不會被奪去糈米。 見,相當於「被」。 糈,糧食。 (6)計:出謀劃策。 (7)相去:相距。 (8)無名者萬物之始也:語出《老子》第一章。 意為「無」是產生天地萬物的根源。 老子所講的「無」,實際就是他所說的「道」。 (9)曠曠:空闊無邊。 十熙熙:和樂的樣子。 (11)莫之居也:不知所居。 意為不知身居何處為好。 (12)何足:哪裡值得。 預:參與。 彼:他們。 (13)曾氏:即莊氏。 據《集解》徐廣曰:「曾,一作『莊』。 以異:與此不同。 久之(1),宋忠使匈奴,不至而還(2),抵罪(3)。 而賈誼為梁懷王傅(4),王墮馬薨,誼不食,毒恨而死(5)。 此務華絕根者也(6)。 (1)久之:過了很長時間。 (2)不至:沒有到達(目的地)。 (3)抵罪:抵償罪名。 抵,抵償;當。 (4)梁懷王:即漢文帝之子劉揖。 傅:太傅。 掌輔導帝王。 (5)毒恨:痛恨。 此處是指痛恨自己。 (6)務華:追求華貴。 絕根:斷絕性命。 根,根本,指性命。 太史公曰:古者卜人所以不載者(1),多不見於篇(2)。 及至司馬季主,余志而著之(3)。 (1)不載:不記載。 (2)篇:文獻、文章。 (3)余:我。 志:記述。 著:寫作。 褚先生曰:臣為郎時,遊觀長安中,見卜筮之賢大夫,觀其起居行步,坐起自動(1),誓正其衣冠而當鄉人也(2),有君子之風。 見性好解婦來卜(3),對之顏色嚴振(4),未嘗見齒而笑也(5)。 從古以來,賢者避世(6),有居止舞澤者(7),有居民間閉口不言,有隱居卜筮間以全身者(8)。 夫司馬季主者,楚賢大夫,遊學長安,通《易經》(9),術黃帝十、老子,博聞遠見。 觀其對二大夫貴人之談言,稱引古明王聖人道,固非淺聞小數之能(11)。 及卜筮立名聲千里者,各往往而在(12)。 傳曰(13):「富為上,貴次之;既貴各各學一伎能立其身(14)。 」黃直,大夫也;陳君夫,婦人也;以相馬立名天下。 齊張仲、曲成侯以善擊刺學用劍,立名天下。 留長孺以相彘立名(15)。 滎陽褚氏以相牛立名。 能以伎能立名者甚多,皆有高世絕人之風(16),何可勝言。 故曰:「非其地,樹之不生(17);非其意,教不之成。 」夫家之教子孫,當視其所以好(18),好含苟生活之道(19),因而成之。 故曰:「制宅命子(20),足以觀士(21);子有處所(22),可謂賢人。 」 (1)自動:自主行動。 意為自然得體。 (2)誓:謹慎。 正:端正、整理。 (3)性好解婦:指性情喜愛解疑的婦人。 即樂於卜筮的婦人。 (4)嚴振:嚴肅。 (5)見齒:露出牙齒。 見,同「現」。 (6)避世:脫離現實生活。 意為避開官場。 (7)舞澤:荒蕪的窪地。 舞,據《考證》,「舞」讀為「蕪(蕪)」。 蕪,荒蕪。 (8)全身:保全性命。 (9)《易經》:即《周易》。 儒家經典著作。 十術:據《史記會注考證》,「術,讀為述」。 陳述。 (11)固:原本。 小數:小術。 數,技藝,方術。 (12)往往:常常,到處。 (13)傳:文字記載。 此指古代的有關典籍。 (14)伎:通「技」。 技藝、技能。 (15)彘:豬。 (16)絕人:超出常人。 (17)樹:種植。 (18)好:喜愛、愛好。 (19)好含苟生活之道:愛好如果包容生活之道。 含,包容,包含。 苟,如果,假如。 (20)制宅命子:建造住宅,為子取名。 命,取名。 (21)足以觀士:足以看出士大夫的志趣所在。 (22)處所:安身之處。 意為職業。 臣為郎時,與太卜待詔為郎者同署(1),言曰:「孝武帝時,聚會占家問之(2),某日可取婦乎(3)?五行家曰可(4),堪輿家曰不可(5),建除家曰不吉(6),叢辰家曰大凶(7),歷家曰小凶(8),天人家曰小吉(9),太一家曰大吉十。 辯訟不決(11),以狀聞(12)。 制曰(13):『避諸死忌,以五行為主(14)。 』」人取於五行者也(15)。 (1)署:衙門。 官吏辦公的地方。 (2)占家:會占卜的專家。 (3)取:同「娶」。 (4)五行家:用五行相生相剋的道理來推算人的命運,以此迷信活動為業的人。 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 (5)堪輿家:以審察住宅基地或墳地的形勢,即相宅、相墓為業的人,即今所謂「風水先生」。 (6)建除家:術數家之一種,古代占卜迷信派別之一。 它以建除十二辰定日之吉凶。 建,北斗的斗柄所指曰「建」。 建除,以十二地支定方位歲月,以占吉凶。 十二方位之首二字為「建、除」,故名。 (7)叢辰家:以分辨十二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所隨屬為善神或惡煞為業的人。 (8)歷家:研究歷術、曆法,推算日月星辰運行及季節時令的方法的專門家。 (9)天人家:研究天和人、天道和人道或自然和人世關係的專門家。 《荀子·天論》:「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 」十太一家:道家別名。 太一,中國哲學術語。 「太」是至高至極,「一」是絕對唯一的意思。 《莊子·天下》稱老子之學「主之以太一」。 「太一」是老子之「道」的別名。 《呂氏春秋·大樂》更指出:「道也者至精也,不可為形,不可為名,強為之〔名〕,謂之太一。 」並指出:「太一生兩儀,兩儀生陰陽」的說話。 「太一」又和「太極」意義相近。 (11)辯訟:辯論爭議。 (12)以狀聞:將有關情形奏明皇帝。 狀:情形。 (13)制:帝王的命令。 (14)以五行為主:以五行家的意見為依據。 (15)人取於五行者也:這就是人們採用五行家的意見的原因。 取:採取,選取。 回目錄 《史記》譯注 貨殖列傳第六十九 范君石 譯注 【說明】 這是專門記敘從事「貨殖」活動的傑出人物的類傳。 也是反映司馬遷經濟思想和物質觀的重要篇章。 「貨殖」是指謀求「滋生資貨財利」以致富而言。 即利用貨物的生產與交換,進行商業活動,從中生財求利。 司馬遷所指的貨殖,還包括各種手工業,以及農、牧、漁、礦山、冶煉等行業的經營在內。 翦伯贊曾高度評價司馬遷「以銳利的眼光,注視著社會經濟方面,而寫成其有名的《貨殖列傳》」。 錢鍾書在論及司馬遷這篇《貨殖列傳》時說:「當世法國史家深非史之為『大事記』體者,專載朝政軍事,而忽諸民生日用;馬遷傳《遊俠》已屬破格,然尚以傳人為主,此篇則全非『大事記』、『人物誌』,於新史學不啻乎辟鴻濛矣。 」(《管錐篇·史記會注考證》)總之,史學界公認:「歷史思想及於經濟,是書蓋為創舉。 」 《太史公自序》曰:「布衣匹夫之人,不害於政,不妨百姓,取之於時而息財富,智者有采焉。 作《貨殖列傳》」。 這十分明確而簡要地道出了寫作本篇的動機與主旨。 全文主要是為春秋末期至秦漢以來的大貨殖家,如范蠡、子貢、白圭、猗頓、卓氏、程鄭、孔氏、師氏、任氏等作傳。 通過介紹他們的言論、事跡、社會經濟地位,以及他們所處的時代、重要經濟地區的特產商品、有名的商業城市和商業活動、各地的生產情況和社會經濟發展的特點,敘述他們的致富之道,表述自己的經濟思想,以便「後世得以觀擇」。 太史公認為,自然界的物產是極其豐富的,社會經濟的發展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商業發展和經濟都市的出現是自然趨勢,人們沒有不追求富足的。 「農不出則乏其食,工不出則乏其事,商不出則三寶絕,虞不出則財匱少。 」所以,他主張應根據實際情況,任商人自由發展,引導他們積極進行生產與交換,國家不必強行干涉,更不要同他們爭利。 這集中反映了他反對「重本抑末」,主張農工商虞並重,強調工商活動對社會發展的作用,其產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肯定工商業者追求物質利益的合理性與合法性;突出物質財富的佔有量最終決定著人們的社會地位,而經濟的發展則關乎到國家盛衰等經濟思想和物質觀。 在當時歷史條件下,司馬遷就能注意社會的經濟生活,並認識到生產交易和物質財富的重要性,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 第69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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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6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