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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 692 /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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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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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引:相互招引。屏語:避開別人談話。屏,退避。(2)赫赫之勢:顯赫的地位。赫赫,聲勢盛大的樣子。(3)失身:喪身。且:將。(4)不審:不周詳。審,周密。(5)不見奪糈:不會被奪去糈米。見,相當於「被」。糈,糧食。(6)計:出謀劃策。(7)相去:相距。(8)無名者萬物之始也:語出《老子》第一章。意為「無」是產生天地萬物的根源。老子所講的「無」,實際就是他所說的「道」。(9)曠曠:空闊無邊。十熙熙:和樂的樣子。(11)莫之居也:不知所居。意為不知身居何處為好。(12)何足:哪裡值得。預:參與。彼:他們。(13)曾氏:即莊氏。據《集解》徐廣曰:「曾,一作『莊』。以異:與此不同。

久之(1),宋忠使匈奴,不至而還(2),抵罪(3)。而賈誼為梁懷王傅(4),王墮馬薨,誼不食,毒恨而死(5)。此務華絕根者也(6)。


  

(1)久之:過了很長時間。(2)不至:沒有到達(目的地)。(3)抵罪:抵償罪名。抵,抵償;當。(4)梁懷王:即漢文帝之子劉揖。傅:太傅。掌輔導帝王。(5)毒恨:痛恨。此處是指痛恨自己。(6)務華:追求華貴。絕根:斷絕性命。根,根本,指性命。

太史公曰:古者卜人所以不載者(1),多不見於篇(2)。及至司馬季主,余志而著之(3)。

(1)不載:不記載。(2)篇:文獻、文章。(3)余:我。志:記述。著:寫作。

褚先生曰:臣為郎時,遊觀長安中,見卜筮之賢大夫,觀其起居行步,坐起自動(1),誓正其衣冠而當鄉人也(2),有君子之風。見性好解婦來卜(3),對之顏色嚴振(4),未嘗見齒而笑也(5)。從古以來,賢者避世(6),有居止舞澤者(7),有居民間閉口不言,有隱居卜筮間以全身者(8)。夫司馬季主者,楚賢大夫,遊學長安,通《易經》(9),術黃帝十、老子,博聞遠見。觀其對二大夫貴人之談言,稱引古明王聖人道,固非淺聞小數之能(11)。及卜筮立名聲千里者,各往往而在(12)。傳曰(13):「富為上,貴次之;既貴各各學一伎能立其身(14)。」黃直,大夫也;陳君夫,婦人也;以相馬立名天下。齊張仲、曲成侯以善擊刺學用劍,立名天下。留長孺以相彘立名(15)。滎陽褚氏以相牛立名。能以伎能立名者甚多,皆有高世絕人之風(16),何可勝言。故曰:「非其地,樹之不生(17);非其意,教不之成。」夫家之教子孫,當視其所以好(18),好含苟生活之道(19),因而成之。故曰:「制宅命子(20),足以觀士(21);子有處所(22),可謂賢人。」

(1)自動:自主行動。意為自然得體。(2)誓:謹慎。正:端正、整理。(3)性好解婦:指性情喜愛解疑的婦人。即樂於卜筮的婦人。(4)嚴振:嚴肅。(5)見齒:露出牙齒。見,同「現」。(6)避世:脫離現實生活。意為避開官場。(7)舞澤:荒蕪的窪地。舞,據《考證》,「舞」讀為「蕪(蕪)」。蕪,荒蕪。(8)全身:保全性命。(9)《易經》:即《周易》。儒家經典著作。十術:據《史記會注考證》,「術,讀為述」。陳述。(11)固:原本。小數:小術。數,技藝,方術。(12)往往:常常,到處。(13)傳:文字記載。此指古代的有關典籍。(14)伎:通「技」。技藝、技能。(15)彘:豬。(16)絕人:超出常人。(17)樹:種植。(18)好:喜愛、愛好。(19)好含苟生活之道:愛好如果包容生活之道。含,包容,包含。苟,如果,假如。(20)制宅命子:建造住宅,為子取名。命,取名。(21)足以觀士:足以看出士大夫的志趣所在。(22)處所:安身之處。意為職業。

臣為郎時,與太卜待詔為郎者同署(1),言曰:「孝武帝時,聚會占家問之(2),某日可取婦乎(3)?五行家曰可(4),堪輿家曰不可(5),建除家曰不吉(6),叢辰家曰大凶(7),歷家曰小凶(8),天人家曰小吉(9),太一家曰大吉十。辯訟不決(11),以狀聞(12)。制曰(13):『避諸死忌,以五行為主(14)。』」人取於五行者也(15)。

(1)署:衙門。官吏辦公的地方。(2)占家:會占卜的專家。(3)取:同「娶」。(4)五行家:用五行相生相剋的道理來推算人的命運,以此迷信活動為業的人。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種物質。(5)堪輿家:以審察住宅基地或墳地的形勢,即相宅、相墓為業的人,即今所謂「風水先生」。(6)建除家:術數家之一種,古代占卜迷信派別之一。它以建除十二辰定日之吉凶。建,北斗的斗柄所指曰「建」。建除,以十二地支定方位歲月,以占吉凶。十二方位之首二字為「建、除」,故名。(7)叢辰家:以分辨十二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所隨屬為善神或惡煞為業的人。(8)歷家:研究歷術、曆法,推算日月星辰運行及季節時令的方法的專門家。(9)天人家:研究天和人、天道和人道或自然和人世關係的專門家。《荀子·天論》:「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十太一家:道家別名。太一,中國哲學術語。「太」是至高至極,「一」是絕對唯一的意思。《莊子·天下》稱老子之學「主之以太一」。「太一」是老子之「道」的別名。《呂氏春秋·大樂》更指出:「道也者至精也,不可為形,不可為名,強為之〔名〕,謂之太一。」並指出:「太一生兩儀,兩儀生陰陽」的說話。「太一」又和「太極」意義相近。(11)辯訟:辯論爭議。(12)以狀聞:將有關情形奏明皇帝。狀:情形。(13)制:帝王的命令。(14)以五行為主:以五行家的意見為依據。(15)人取於五行者也:這就是人們採用五行家的意見的原因。取:採取,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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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譯注


  


貨殖列傳第六十九

范君石 譯注

【說明】

這是專門記敘從事「貨殖」活動的傑出人物的類傳。也是反映司馬遷經濟思想和物質觀的重要篇章。「貨殖」是指謀求「滋生資貨財利」以致富而言。即利用貨物的生產與交換,進行商業活動,從中生財求利。司馬遷所指的貨殖,還包括各種手工業,以及農、牧、漁、礦山、冶煉等行業的經營在內。翦伯贊曾高度評價司馬遷「以銳利的眼光,注視著社會經濟方面,而寫成其有名的《貨殖列傳》」。錢鍾書在論及司馬遷這篇《貨殖列傳》時說:「當世法國史家深非史之為『大事記』體者,專載朝政軍事,而忽諸民生日用;馬遷傳《遊俠》已屬破格,然尚以傳人為主,此篇則全非『大事記』、『人物誌』,於新史學不啻乎辟鴻濛矣。」(《管錐篇·史記會注考證》)總之,史學界公認:「歷史思想及於經濟,是書蓋為創舉。」
《太史公自序》曰:「布衣匹夫之人,不害於政,不妨百姓,取之於時而息財富,智者有采焉。作《貨殖列傳》」。這十分明確而簡要地道出了寫作本篇的動機與主旨。全文主要是為春秋末期至秦漢以來的大貨殖家,如范蠡、子貢、白圭、猗頓、卓氏、程鄭、孔氏、師氏、任氏等作傳。通過介紹他們的言論、事跡、社會經濟地位,以及他們所處的時代、重要經濟地區的特產商品、有名的商業城市和商業活動、各地的生產情況和社會經濟發展的特點,敘述他們的致富之道,表述自己的經濟思想,以便「後世得以觀擇」。太史公認為,自然界的物產是極其豐富的,社會經濟的發展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商業發展和經濟都市的出現是自然趨勢,人們沒有不追求富足的。「農不出則乏其食,工不出則乏其事,商不出則三寶絕,虞不出則財匱少。」所以,他主張應根據實際情況,任商人自由發展,引導他們積極進行生產與交換,國家不必強行干涉,更不要同他們爭利。這集中反映了他反對「重本抑末」,主張農工商虞並重,強調工商活動對社會發展的作用,其產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肯定工商業者追求物質利益的合理性與合法性;突出物質財富的佔有量最終決定著人們的社會地位,而經濟的發展則關乎到國家盛衰等經濟思想和物質觀。在當時歷史條件下,司馬遷就能注意社會的經濟生活,並認識到生產交易和物質財富的重要性,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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