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頁
東京的玩敲師與侍郎齊瀚遊覽同行。齊瀚從吏部侍郎貶官到端州任高安縣縣尉。有個和尚說:「從今十年以後,你還會回去,也會當重要官職。」後來真的如期實現了,被提升為陳留採訪使。玩敲師曾說:「侍郎前世曾經打死過兩個人,被貶官是抵罪,所以有十年被貶。」
張守珪
張守珪,曾有人錄其官祿十八政,皆如其言。及任括州刺史,疾甚,猶謂人曰:「某當為涼州都督,必應未死。」既而腦發瘍,瘡甚,乃曰:「某兄弟皆有此瘡而死,必是死後贈涼州都督。」遂與官吏設酒而別,並作遺書,病五六日卒。。後果賜涼府都督。(出《定命錄》)
【譯文】
張守珪,曾有人記錄他的官祿共十八次任官。後來都象記錄那樣實現了。等到他當了括州刺史,得了重病,還對別人說:「我應該作涼州都督,一定會應驗所以不會死。」後來頭部潰爛,生瘡很重。他又說:「我的兄弟們都是得這種病死的,一定是我死後贈涼州都督。」於是與眾官吏設酒宴告別,並寫了遺書。病五六天以後死了。後來果然賜為涼州都督。
裴有敞
唐杭州刺史裴有敞疾甚,令錢塘縣主簿夏榮看之。榮曰:「使君百無一慮,夫人早須崇福禳之。」而崔夫人曰:「禳須何物?」榮曰:「使君娶二姬以壓之,出三年則危過矣。」夫人怒曰:「此獠狂語,兒在身無病。」榮退曰:「夫人不信,榮不敢言。使君合有三婦,若不更娶,于夫人不祥。」夫人曰:「乍可死,此事不相當也。」其年夫人暴亡,敞更娶二姬。榮言信矣。(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朝的杭州刺史裴有敞得了重病,請錢塘縣主簿夏榮來看病。夏榮說:「刺史大人百無一慮,夫人早就應該祭祀祈禱,崔夫人說:“祭祀須用什麼東西?」夏榮說:「使君應再娶二妾壓禍,過三年以後就沒有什麼危險了。」夫人氣憤地說:「這是那老東西發瘋的話,兒在我不會有病。」夏榮邊後退邊說:「夫人不信,我就不敢說了,使君命中該有三婦,若不再娶,對夫人不好。」夫人說:「剛好該死的話,這件事也不恰當。」這一年夫人暴病身亡,裴有敞又娶了二妾。夏榮的話是可信的。
王超
王超者,嘗為汜水縣令。嚴損之曰:「公從此為京官訖,即為河北二太守。」後果入為著作郎,出為真定太守,又改為京城守,超又謂汜水令嚴迥云:「公宜修福。」嚴不信。果被人訴,解官除名,配流身亡也。(出《定命錄》)
【譯文】
王超,曾經當過汜水縣縣令。嚴迥貶斥他說:「你從這裡當到京官就終止了,此後還可作了河北太守。」後來果然入京作著作郎。又出任真定太守,又改任為京城太守,王超又對汜水縣令嚴迥說:「你應該祈禱賜福。」嚴迥不信,果然被人所告,解除官名,刺配流放身亡。
張齊丘
張齊丘妻懷姙,過期數月不產。謂是病,方欲合藥療之。吳郡尼寶珠見之曰:「慎勿服藥,後必生一衛佐。」既而果生男。齊丘貴後,恩敕令與一子奉禦官。齊丘奏云:「兩侄早孤,願與侄。」帝嘉之,令別與兩侄六品已下官。齊丘之子,仍與東宮衛佐,年始十歲。(出《定命錄》)
【譯文】
張齊丘的妻子懷孕,過了產期幾個月也沒有生產,說是病,正要配藥治病。吳郡有個尼姑叫寶珠的看了以後說:「千萬不要吃藥,以後一定會生一個衛佐。」不久果然生一個男孩。齊丘顯貴後,皇帝恩敕命給他一子奉禦官,齊丘上奏說:「有兩個侄兒早孤,希望授侄兒官職。」皇帝很讚賞他,命令另外授予兩侄六品以下的官職,齊丘的兒子仍然授予東宮衛佐的官職。那年才十歲。
馮七言事
陳留郡有馮七者,能飲酒,每飲五斛,言事無不中者。無何,語郡佐云:「城中有白氣,郡守當死。」太守裴敦(「敦」原作「郭」,據明抄本改。)復聞而召問。馮七云:「其氣未全,急應至半年已來。裴公即經營求改。改後韋恆為太守,未到而卒。人問得應否?曰:“未!」尋又張利貞主郡,卒於城中。杜華嘗見陳留僧法晃云:「開封縣令沈庠合改畿令,十五月作御史中丞。」華信之,又遇馮七問焉。馮七云:「沈君不逾十日。」皆不之信。經數日,沈公以病告,杜華省之,沈云:「但苦頭痛,忍不堪。」數日而卒。(出《定命錄》)
【譯文】
陳留郡有個叫馮七的,能喝酒,每次能喝五斗。他說的事沒有不說中的,不多時,他對郡佐說:「城中有白氣,郡守要死。」太守裴敦聽說這件事以後召見他何,馮七說:「那白氣還不全,快的話半年就會來。」裴敦馬上想辦法要求改任。改後韋恆任太守,但韋恆還沒到郡就死了。有人問馮七:「應驗了嗎?」馮七說:「沒有。」隨即,張利貞主持郡事,死在城中。杜華曾見到陳留的一個和尚叫法晃的說:「開封縣令沈庠命中應改為京畿令,十五日以後作御史中丞。」杜華相信了。又遇到馮七就問馮七對不對。馮七說:「沈庠君不超過十天就會死。」大家都不信他的話。經過幾天,沈庠告病,杜華才明白過來提醒沈庠。沈庠說:「只是頭痛得很,實在忍受不了。」幾天以後死了。
桓臣范
汝州刺史桓臣范自說:「前任刺史入考,行至常州,有暨生者,善占事。三日,飲之以酒,醉。至四日,乃將拌米並火炷來。暨生以口銜火炷,忽似神(“似神」原作「以伸」,據明抄本改。)言。其時有東京緱氏莊,奴婢初到,桓問以莊上有事。暨生云:「此莊姓盧,不姓桓。」見一奴,又云:「此奴即走,仍偷兩貫錢。」見一婢,復云:「此婢即打頭破血流。」桓問今去改得何官,暨生曰:「東北一千里外作刺史,須慎馬厄。」及行至揚府,其奴果偷兩千而去。至徐州界,其婢與夫相打,頭破血流。至東京,改瀛州刺史。方始信之。常慎馬厄。及至郡,因拜跪,左腳忽痛,遂行不得。有一人云解針,針訖,其腫轉劇,連膝焮痛。遂請告,經一百日停官。其針人乃姓馬,被上佐械繫責之,言馬厄者,即此人也。歸至東都,于伊闕住,其緱氏莊賣與盧從願。方知諸事無不應者。桓公自此信命,不復營求。(出《定命錄》)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