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的玩敲師與侍郎齊瀚遊覽同行。 齊瀚從吏部侍郎貶官到端州任高安縣縣尉。 有個和尚說:「從今十年以後,你還會回去,也會當重要官職。 」後來真的如期實現了,被提升為陳留採訪使。 玩敲師曾說:「侍郎前世曾經打死過兩個人,被貶官是抵罪,所以有十年被貶。 」 張守珪 張守珪,曾有人錄其官祿十八政,皆如其言。 及任括州刺史,疾甚,猶謂人曰:「某當為涼州都督,必應未死。 」既而腦發瘍,瘡甚,乃曰:「某兄弟皆有此瘡而死,必是死後贈涼州都督。 」遂與官吏設酒而別,並作遺書,病五六日卒。 。 後果賜涼府都督。 (出《定命錄》) 【譯文】 張守珪,曾有人記錄他的官祿共十八次任官。 後來都象記錄那樣實現了。 等到他當了括州刺史,得了重病,還對別人說:「我應該作涼州都督,一定會應驗所以不會死。 」後來頭部潰爛,生瘡很重。 他又說:「我的兄弟們都是得這種病死的,一定是我死後贈涼州都督。 」於是與眾官吏設酒宴告別,並寫了遺書。 病五六天以後死了。 後來果然賜為涼州都督。 裴有敞 唐杭州刺史裴有敞疾甚,令錢塘縣主簿夏榮看之。 榮曰:「使君百無一慮,夫人早須崇福禳之。 」而崔夫人曰:「禳須何物?」榮曰:「使君娶二姬以壓之,出三年則危過矣。 」夫人怒曰:「此獠狂語,兒在身無病。 」榮退曰:「夫人不信,榮不敢言。 使君合有三婦,若不更娶,于夫人不祥。 」夫人曰:「乍可死,此事不相當也。 」其年夫人暴亡,敞更娶二姬。 榮言信矣。 (出《朝野僉載》。 ) 【譯文】 唐朝的杭州刺史裴有敞得了重病,請錢塘縣主簿夏榮來看病。 夏榮說:「刺史大人百無一慮,夫人早就應該祭祀祈禱,崔夫人說:“祭祀須用什麼東西?」夏榮說:「使君應再娶二妾壓禍,過三年以後就沒有什麼危險了。 」夫人氣憤地說:「這是那老東西發瘋的話,兒在我不會有病。 」夏榮邊後退邊說:「夫人不信,我就不敢說了,使君命中該有三婦,若不再娶,對夫人不好。 」夫人說:「剛好該死的話,這件事也不恰當。 」這一年夫人暴病身亡,裴有敞又娶了二妾。 夏榮的話是可信的。 王超 王超者,嘗為汜水縣令。 嚴損之曰:「公從此為京官訖,即為河北二太守。 」後果入為著作郎,出為真定太守,又改為京城守,超又謂汜水令嚴迥云:「公宜修福。 」嚴不信。 果被人訴,解官除名,配流身亡也。 (出《定命錄》) 【譯文】 王超,曾經當過汜水縣縣令。 嚴迥貶斥他說:「你從這裡當到京官就終止了,此後還可作了河北太守。 」後來果然入京作著作郎。 又出任真定太守,又改任為京城太守,王超又對汜水縣令嚴迥說:「你應該祈禱賜福。 」嚴迥不信,果然被人所告,解除官名,刺配流放身亡。 張齊丘 張齊丘妻懷姙,過期數月不產。 謂是病,方欲合藥療之。 吳郡尼寶珠見之曰:「慎勿服藥,後必生一衛佐。 」既而果生男。 齊丘貴後,恩敕令與一子奉禦官。 齊丘奏云:「兩侄早孤,願與侄。 」帝嘉之,令別與兩侄六品已下官。 齊丘之子,仍與東宮衛佐,年始十歲。 (出《定命錄》) 【譯文】 張齊丘的妻子懷孕,過了產期幾個月也沒有生產,說是病,正要配藥治病。 吳郡有個尼姑叫寶珠的看了以後說:「千萬不要吃藥,以後一定會生一個衛佐。 」不久果然生一個男孩。 齊丘顯貴後,皇帝恩敕命給他一子奉禦官,齊丘上奏說:「有兩個侄兒早孤,希望授侄兒官職。 」皇帝很讚賞他,命令另外授予兩侄六品以下的官職,齊丘的兒子仍然授予東宮衛佐的官職。 那年才十歲。 馮七言事 陳留郡有馮七者,能飲酒,每飲五斛,言事無不中者。 無何,語郡佐云:「城中有白氣,郡守當死。 」太守裴敦(「敦」原作「郭」,據明抄本改。 )復聞而召問。 馮七云:「其氣未全,急應至半年已來。 裴公即經營求改。 改後韋恆為太守,未到而卒。 人問得應否?曰:“未!」尋又張利貞主郡,卒於城中。 杜華嘗見陳留僧法晃云:「開封縣令沈庠合改畿令,十五月作御史中丞。 」華信之,又遇馮七問焉。 馮七云:「沈君不逾十日。 」皆不之信。 經數日,沈公以病告,杜華省之,沈云:「但苦頭痛,忍不堪。 」數日而卒。 (出《定命錄》) 【譯文】 陳留郡有個叫馮七的,能喝酒,每次能喝五斗。 他說的事沒有不說中的,不多時,他對郡佐說:「城中有白氣,郡守要死。 」太守裴敦聽說這件事以後召見他何,馮七說:「那白氣還不全,快的話半年就會來。 」裴敦馬上想辦法要求改任。 改後韋恆任太守,但韋恆還沒到郡就死了。 有人問馮七:「應驗了嗎?」馮七說:「沒有。 」隨即,張利貞主持郡事,死在城中。 杜華曾見到陳留的一個和尚叫法晃的說:「開封縣令沈庠命中應改為京畿令,十五日以後作御史中丞。 」杜華相信了。 又遇到馮七就問馮七對不對。 馮七說:「沈庠君不超過十天就會死。 」大家都不信他的話。 經過幾天,沈庠告病,杜華才明白過來提醒沈庠。 沈庠說:「只是頭痛得很,實在忍受不了。 」幾天以後死了。 桓臣范 汝州刺史桓臣范自說:「前任刺史入考,行至常州,有暨生者,善占事。 三日,飲之以酒,醉。 至四日,乃將拌米並火炷來。 暨生以口銜火炷,忽似神(“似神」原作「以伸」,據明抄本改。 )言。 其時有東京緱氏莊,奴婢初到,桓問以莊上有事。 暨生云:「此莊姓盧,不姓桓。 」見一奴,又云:「此奴即走,仍偷兩貫錢。 」見一婢,復云:「此婢即打頭破血流。 」桓問今去改得何官,暨生曰:「東北一千里外作刺史,須慎馬厄。 」及行至揚府,其奴果偷兩千而去。 至徐州界,其婢與夫相打,頭破血流。 至東京,改瀛州刺史。 方始信之。 常慎馬厄。 及至郡,因拜跪,左腳忽痛,遂行不得。 有一人云解針,針訖,其腫轉劇,連膝焮痛。 遂請告,經一百日停官。 其針人乃姓馬,被上佐械繫責之,言馬厄者,即此人也。 歸至東都,于伊闕住,其緱氏莊賣與盧從願。 方知諸事無不應者。 桓公自此信命,不復營求。 (出《定命錄》) 【譯文】 第28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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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第28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