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申,奉聖號冊寶于庭拜授。 攝太尉王旦,持節,載以玉輅,詣宮奉上,攝中書令丁謂讀訖,置玉匣中。 己酉,三鼓,具法駕赴宮。 五鼓,帝奉玉幣酌獻,讀冊文,命太尉封石匣。 帝又詣先天觀、洞霄廣靈宮行香,復至太清宮、真元觀周覽,還奉元宮。 曲赦亳州及車駕所經。 升亳州為集慶軍節度,改真源縣曰衛真縣,給復二年;奉元宮曰明道宮。 司天言含譽星見。 庚戌,發衛真縣,次亳州,謁聖祖殿,禦奉元均慶樓,賜酺三日。 壬子,詔:「所過頓遞侵民田者,給復二年。 」 甲寅,發亳州。 乙卯,次應天府。 群臣言天書升輦,有雲五色如花,又黃雲如人連袂翊輅而下。 丙辰,升應天府為南京,正殿榜以歸德,仍赦境內及東畿車駕所過縣流以下罪。 禦重熙頒慶樓觀酺,凡三日。 改聖祖殿為鴻慶殿。 是月,遼主畋潢河濱,復偕後獵于瑞鹿原。 二月,丁巳朔,發南京。 雍丘邢惇,以學術稱,隱居不出。 帝之幸亳也,王曾薦之。 及還,自亳召對,問治道,惇不對。 帝問其故,惇曰:「陛下東封西祀,皆已畢矣,臣復何言!」帝悅,除許州助教,遣歸。 惇衣服居處,一如平日,鄉人不覺其有官也。 既卒,乃見其敕與廢紙同束置屋樑間。 戊午,次襄邑縣,皇子來朝。 庚申,夏州趙德明遣使詣行闕朝貢。 辛酉,車駕至自亳州。 戊辰,大風揚沙礫,百官習儀于恭謝壇,有墜幘者。 三司假內藏庫錢五十萬貫。 己巳,帝宿齋于玉清昭應宮之集禧殿。 庚午,行薦獻之禮,遂赴太廟。 辛未,享六室。 壬申,恭謝天地于東效。 還,禦乾元門,大赦,內外文武官悉加恩,諸路蠲放租賦有差。 遼耶律資忠之還自高麗也,權貴數言其短,出為上京副留守。 是月,復遣使高麗索取六州地,高麗留弗遣。 三月,庚寅,以奉祀禮成,大宴含元殿。 庚子,遼遣北院樞密使耶律世良城招州。 丁未,以皇子受益為左衛上將軍,封慶國公,給俸錢二百千。 初,宰相屢言:「皇子未議封建,中外系望;今朝獻禮成,願特降制命。 」帝雖從之,而謙讓未加王爵。 舊制,國公食邑三千戶,今止千戶,有司之誤也。 皇子即後宮李氏所生,於是五年矣,劉皇后以為己子,使楊婉儀保視之。 青州民越嵩年百一十歲,詔存問之。 戊申,遼命南京、奉聖、平、蔚、雲、應、朔等州置轉運使。 夏,四月,戊午,遼詔南京管內毋淹刑獄以妨農務。 庚申,三司借內藏庫綾十五萬匹。 帝謂宰相曰:「聞永興陳堯咨用刑峻酷,有竇隨者,提點本路刑獄,頗復伺察人過以激怒之,欲使內外畏憚,成其威望,此不可不責也。 」辛酉,徙隨京西路。 後數月,堯咨言導龍首渠入城以給民用,有詔嘉獎,因曰:「決渠濟之,不若省刑以安之,乃副聯意也。 」 癸亥,烏庫部叛遼。 丙子,遼以西北路招討使蕭孝穆為北府宰相,賜忠穆熙霸功臣、同政事門下平章事。 孝穆廉謹有禮法,時人稱之。 舒王元偁薨,帝臨哭,贈太尉、中書令,追封曹王,謚恭惠。 元偁好學,善屬文,性慈恕。 有集,帝為之序,藏秘閣。 沙州曹宗壽死,子賢順自為留後,奉貢請命于朝。 是月,以賢順為歸義軍節度使。 賢順亦遣使貢于遼。 五月,壬辰,命右仆射、平章事王旦為兗州景靈宮朝修使。 初,錢塘江堤以竹籠石,而潮嚙之,不數歲輒壞。 轉運使陳堯佐與知杭州戚綸議易以薪土,有害其政者言于朝,以為不便。 參知政事丁謂主言者以絀堯佐,堯佐爭不已。 謂既徙綸揚州,癸未,又徙堯佐。 京西路發運使李溥請復籠石為堤,數歲功不就,民力大困;卒用堯佐議,堤乃成。 乙未,詔模刻天書,奉安於玉清昭應宮。 修玉清昭應宮使丁謂,表請御製本宮碑頌及禦書額,從之。 庚子,太常博士鄧餘慶,坐受誓戒不及,在法,私罪當劾舉主,詔釋之。 帝因謂宰相曰:「連坐舉官,誠亦不易;如此公坐,猶或可矜。 其有本不諳知,勉徇請託,及乎曠敗,何以逃責!」王旦曰:「薦才實難。 士人操行,往往中變。 」帝曰:「然。 拔十得五,縱使徇私,朝廷由此得人蓋不少矣。 」旦曰:「求人之際,但信其言而用之。 有所曠敗,亦如其言而坐之。 太祖朝,有自員外郎與所犯州縣官同除名者。 太平興國初,程能為轉運使,舉官至濫,人多鄙之。 」帝曰:「朝廷急於得人,苟不令薦舉,則才俊在下,無由自達。 求人之要,固無出於此也。 」 丙午,府州言知州興州刺史折惟昌卒。 先是河東民運糧赴麟州,當出兵為援,惟昌時已屬疾,或請駐師浹旬以俊少間,惟昌曰:「古人受命忘家。 死於官事,吾無恨也。 」即引眾冒風沙而行,疾遂亟。 帝遣使挾醫診視,弗及。 於是命入內供奉官張文質馳往護葬,所須官給。 以其弟惟忠知州事,錄其二子官。 禮部侍郎馮起請致仕,帝顧宰相,問其年。 王旦曰:「起清名素履,搢紳少及,年實七十,以誠引退。 」帝曰:「起謹畏寡過,亦可嘉也。 」戊申,授戶部侍郎,致仕。 六月,壬戌,遣使賫禦藥賜景靈宮朝修使王旦。 癸亥,旦入辭,又賜襲衣、金帶、鞍勒馬。 詔自京至兗州察吏治民隱,聽以便宜行事。 河北緣邊安撫司言有自北界市馬三匹至者,已牒送順義軍。 帝曰:「如聞彼國擒獲鬻馬出界人,皆戮之,遠配其家,甚可閔也。 宜令安撫司,自今如有此類,俟夜遣人牽至境上,解覊縱之。 」 第14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續資治通鑑 上》
第14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