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伍員與申包胥為交,員之亡也,謂包胥曰:「我必覆楚(1)。 」包胥曰:「我必存之。 」及吳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2)。 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屍,鞭之三百(3),然後已。 申包胥亡於山中,使人謂子胥曰:「子之報仇,其以甚乎(4)!吾聞之,人眾者勝天,天定亦能破人。 今子故平王之臣,親北面而事之,今至於僇死人(5),此豈其無天道之極乎!」伍子胥曰:「為我謝申包胥曰,吾日途遠(6),吾故倒行而逆施之。 」於是申包胥走秦告急,求救於秦。 秦不許。 包申胥立於秦廷,晝夜哭,七日七夜不絕其聲。 秦哀公憐之,曰:「楚雖無道,有臣若是,可無存乎!」乃遣車五百乘救楚擊吳(7)。 六月(8),敗吳兵於稷。 會吳王久留楚求昭王,而闔廬弟夫概乃亡歸,自立為王。 闔廬聞之,乃釋楚而歸,擊其弟夫概。 夫概敗走,遂奔楚。 楚昭王見吳有內亂,乃復入郢。 封夫概於堂谿,為堂谿氏。 楚復與吳戰,敗吳,吳王乃歸。 (1)覆:顛覆,毀滅。 (2)求:尋找,搜尋。 (3)「乃掘楚平王墓」三句,卷十四《十二諸侯年表》、卷四十《楚世家》、卷一百《季布欒布列傳》說鞭墓,而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和本傳則說鞭屍。 (4)以:通「已」,已經。 (5)僇(lu,陸):侮辱。 (6)莫:同「暮」。 日落的時候。 (7)乘:古代一車四馬叫一乘。 (8)六月:指闔廬為王十年的六月。 後二歲,闔廬使太子夫差將兵伐楚,取番。 楚懼吳復大來,乃去郢,徙於鄀。 當是時,吳以伍子胥、孫武之謀,西破強楚,北威齊晉,南服越人。 其後四年,孔子相魯。 後五年,伐越。 越王勾踐迎擊,敗吳於姑蘇,傷闔廬指(1),軍卻(2)。 闔廬病創將死,謂太子夫差曰:「爾忘勾踐殺爾父親?」夫差對曰:「不敢忘。 」是夕,闔廬死。 夫差既立為王,以伯嚭為太宰,習戰射。 二年後伐越,敗越於夫湫(3)。 越王勾踐乃以余兵五千人棲於會稽之上,使大夫種厚幣遺吳太宰嚭以請和(4),求委國為臣妾(5)。 吳王將許之。 伍子胥諫曰:「越王為人能辛苦。 今天不滅,後必悔之。 」吳王不聽,用太宰嚭計,與越平(6)。 (1)指:手指,也指腳趾,此處即指腳趾。 (2)卻:退卻,撤軍。 (3)吳敗越於夫湫,據《左傳·哀公元年》載,在周敬王二十六年(前494)。 夫湫,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卷四十一《越王勾踐世家》、《左傳》均作「夫椒」。 (4)厚幣:貴重禮物。 幣,原指用作禮物的絲織品,泛指用作禮物的玉、馬、皮、帛等。 遺:此指賄賂收買。 (5)委國為臣妾:把國家政權托付吳國,甘心做吳國的奴僕。 (6)平:講和,媾和。 其後五年,而吳王聞齊景公死而大臣爭寵,新君弱,乃興師北伐齊。 伍子胥曰:「勾踐食不重味(1),弔死問疾(2),且欲有所用之也。 此人不死,必為吳患。 今吳之有越,猶人之有腹心疾也。 而王不先越而乃務齊,不亦謬乎!」吳王不聽,伐齊,大敗齊師於艾陵(3),遂威鄒魯之君以歸。 益疏子胥之謀。 (1)食不重味:用餐時不吃兩道葷菜。 (2)弔死問疾:哀悼死去的,慰問有病的。 (3)吳大敗齊師於艾陵,據《左傳·哀公十一年》載,應在周敬王三十六年(前484),距夫湫之戰十年,按《史記》紀年則距夫湫之戰只有五年。 見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 其後四年,吳王將北伐齊,越王勾踐用子貢之謀,乃率其眾以助吳,而重寶以獻遺太宰嚭。 太宰嚭既數受越賂,其愛信越殊甚,日夜為言於吳王。 吳王信用嚭之計。 伍子胥諫曰:「夫越,腹心之病,今信其浮辭詐偽而貪齊(1)。 破齊,譬猶石田,無所用之。 且《盤庚之誥》曰(2):『有顛越不恭,劓殄滅之,俾無遺育,無使易種於茲邑(3)。 』此商之所以興。 願王釋齊而先越;若不然,後將悔之無及。 」而吳王不聽,使子胥於齊。 子胥臨行,謂其子曰:「吾數諫王,王不用,吾今見吳之亡矣。 汝與吳俱亡,無益也。 」乃屬其子於齊鮑牧(4),而還報吳。 吳太宰嚭既與子胥有隙(5),因讒曰:「子胥為人剛暴,少恩,猜賊(6),其怨望恐為深禍也 。 前日王欲伐齊,子胥專愎強諫(7),沮毀用事(8),徒幸吳之敗以自勝其計謀耳(9)。 今王自行,悉國中武力以伐齊,而子胥諫不用,因輟謝十,詳病不行(11)。 王不可不備,此起禍不難。 且嚭使人微伺之(12),其使於齊也,乃屬其子於齊之鮑氏。 夫為人臣,內不得意,外倚諸侯,自以為先王之謀臣,今不見用,常鞅鞅怨望(13)。 願王早圖之。 」吳王曰:「微子之言(14),吾亦疑之。 」乃使使賜伍子胥屬鏤之劍,曰:「子以此死。 」伍子胥仰天歎曰:「嗟呼!讒臣嚭為亂矣,王乃反誅我。 我令若父霸(15)。 自若未立時,諸公子爭立,我以死爭之於先王,幾不得立。 若既得立,欲分吳國予我,我顧不敢望也。 然今若聽諛臣言以殺長者。 」乃告其舍人曰(16):「必樹吾墓上以梓(17),令可以為器(18);而抉吾眼縣吳東門之上(19),以觀越寇之入滅吳也。 」乃自剄死。 吳王聞之大怒,乃取子胥屍盛以鴟夷革 (20),浮之江中。 吳人憐之,為立祠於江上(21),因命曰胥山。 (1)浮辭:虛飾浮誇之詞。 (2)《盤庚之誥》:殷商中興之君盤庚的文告。 盤庚繼其兄陽甲即位,時值王室混亂,國勢衰敗,諸侯莫朝。 盤庚為擺脫困境,也為躲避自然災害,率眾自奄遷都到殷,「復居成湯之故居」。 由於商都前後凡五遷,臣民恣怨,不欲遷徙,盤庚因作此誥,告諭諸侯臣民,共三篇。 誥,用於告誡、勉勵的文告。 (3)「有顛不恭」四句見於《尚書·盤庚》中篇,與原文略有不同。 意思是,有破壞禮法,不恭王命的,就要徹底地割除滅絕他們,使他們不能傳宗接代,不要讓他們在這個城邑里把好人影響壞了。 顛越,破壞禮法,不恭上命。 劓(yi,易),割除。 殄,斷絕,滅絕。 俾,使。 遺育,遺留傳宗接代的機會。 易,延。 茲邑,即此邑,指新都殷。 (4)屬:同「囑」。 囑托,托付。 (5)隙:指感情上的裂痕、隔閡。 (6)猜賊:猜忌狠毒。 (7)專愎:剛愎,獨斷固執。 愎,任性、固執。 (8)沮:敗壞,毀壞。 毀:譭謗、抵毀。 (9)徒幸:只希望。 十輟謝:托辭而中止工作。 (11)詳:通「佯」,假裝.。 (12)微伺:暗中探察。 伺,偵候,探察。 (13)鞅鞅:通「怏怏」。 因不滿而鬱鬱不樂。 (14)微:無,非。 (15)若:你。 (16)舍人:親近的門客。 (17)樹:種植。 (18)器:指棺材。 (19)抉:挖出。 縣(xuan,玄):「懸」。 懸掛。 (20)鴟夷:皮革袋子。 (21)江上:江邊,江畔。 吳王既誅伍子胥,遂伐齊。 齊鮑氏殺其君悼公而立陽生。 吳王欲討其賊,不勝而去。 其後二年,吳王召魯衛之君之橐皋(1)。 其明年,因北大會諸侯於黃池(2),以令周室。 越王勾踐襲殺吳太子(3),破吳兵。 吳王聞之,乃歸,使使厚幣與越平。 後九年,越王勾踐遂滅吳,殺王夫差;而誅太宰嚭,以不忠於其君,而外受重賂,與已比周也(4)。 (1)其後二年,當為「其後一年」,即艾陵之戰的第二年(前483).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云:「十三年(按指吳王夫差十三年),召魯、衛之君會於橐皋.」《左傳·哀公十二年》云:「公(按指魯哀公)會吳於橐皋.」按吳王夫差十三年、魯哀公十二年,為周敬王三十七年,恰為艾陵之戰的第二年.又,《左傳》另雲夏「吳征會於衛」,「秋,衛候會於鄖」,蓋吳始召魯、衛時,衛出公本不欲赴會,故夏召而秋會於鄖.太史公一併言之,蓋以其本召於橐皋,故不及「會於鄖」事. (2)會諸侯於黃池:周定王三十八年(前482),夫差「欲霸中國以全周室」,在黃池大會諸侯,史稱「黃池之會」 (3)此句是指越王勾踐趁夫差到黃池會盟的機會,統率大軍直搗吳國國都,殺死吳國太子友. (4)比周:語見《論語·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是說君子團結卻不勾結;小人勾結卻不團結.周,和人團結.比,與壞人勾結.這裡是複詞偏義,意同「比」,結黨營私. 伍子胥初所與俱亡故楚太子建之子勝者,在於吳.吳王夫差之時,楚惠王欲召勝歸楚(1).葉公諫曰:「勝好勇而陰求死士(2),殆有私乎(3)!」惠王不聽.遂召勝,使居楚之邊邑鄢,號為白公.白公歸楚三年而吳誅子胥(4). 第33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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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3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