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平王有太子名曰建,使伍奢為太傅,費無忌為少傅(1)。 無忌不忠於太子建。 平王使無忌為太子取婦於秦(2),秦女好(3),無忌馳歸報平王曰:「秦女絕美,王可自取,而更為太子取婦(4)。 」平王遂自取秦女而絕愛幸之(5),生子軫。 更為太子取婦。 (1)費無忌:卷四十《楚世家》亦作「費無忌」,《左傳》作「費無極」。 (2)取:同「娶」。 (3)好:絕美。 (4)更:改,另外。 (5)幸:龐愛。 按卷四十《楚世家》亦載其事,見《左傳·昭公十九年》所載稍略。 無忌既以秦女自媚於平王,因去太子而事平王。 恐一旦平王卒而太子立,殺己,乃因讒太子建。 建母,蔡女也,於寵於平王。 平王稍益疏建(1),使建守城父,備邊兵。 頃之,無忌又日夜言太子短於王曰:「太子以秦女之故,不能無怨望(2),願王少自備也。 自太子居城父,將兵,外交諸侯,且欲入為亂矣。 」平王乃召其太傅伍奢考問之(3)。 伍奢知無忌讒太子於平王,因曰:「王獨奈何以讒賊小臣疏骨肉之親乎(4)?」無忌曰:「王今不制,其事成矣。 王且見禽(5)。 」於是平王怒,囚伍奢,而使城父司馬奮揚往殺太子。 行未至,奮揚使人先告太子:「太子急去,不然將誅。 」太子建亡奔宋。 (1)稍:逐漸地,慢慢地。 (2)望:埋怨,怨恨。 (3)考問:審問。 (4)獨:豈,難道。 讒賊小臣:以讒言傷害人的小人之臣。 賊,敗壞,傷害。 (5)見禽:被擒,被捕。 禽,同「擒」。 捕捉。 無忌言於平王曰:「伍奢有二子,皆賢,不誅且為楚憂。 可以其父質而召之(1),不然且為楚患。 」王使使謂伍奢曰:「能致汝二子則生(2),不能則死。 」伍奢曰:「尚為人仁,呼必來。 員為人剛戾忍詬(3),能成大事,彼見來之並禽,其勢必不來。 」王不聽,使人召二子曰:「來,吾生汝父;不來,今殺奢也。 」伍尚欲往,員曰:「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脫者後生患,故以父為質,詐召二子。 二子到,則父子俱死。 何益父之死?往而令仇不得報耳。 不如奔他國,借力以雪父之恥(4),俱滅,無為也(5)。 」伍尚曰:「我知往終不能全父命。 然恨父召我以求生而不往,後不能雪恥,終為天下笑耳。 」謂員:「可去矣!汝能報殺父之仇,我將歸死(6)。 」尚既就執(7),使者捕伍胥。 伍胥貫弓執矢向使者(8),使者不敢進,伍胥遂亡。 聞太子建之在宋,往從之。 奢聞子胥之亡也,曰:「楚國君臣且苦兵矣(9)。 」伍尚至楚,楚並殺奢與尚也。 (1)質:抵押,作人質。 (2)致:招來,引來。 (3)剛戾忍詬:剛強猛烈,忍受恥辱。 戾,凶暴,猛烈。 詬:恥辱。 (4)雪:洗刷。 (5)無為:沒有意義。 (6)歸死:自願就死。 (7)執:捉拿,拘捕。 (8)貫(w□n,彎)弓:彎弓,拉滿弓。 貫,通「彎」。 (9)苦兵:苦於戰爭。 按本段所記史實見《左傳·昭公二十年》。 伍胥既至宋,宋有華氏之亂(1),乃與太子建俱奔於鄭。 鄭人甚善之。 太子建又適晉(2),晉頃公曰:「太子既善鄭,鄭信太子。 太子能為我內應,而我攻其外,滅鄭必矣。 滅鄭而封太子。 」太子乃還鄭。 事未會(3),會自私慾殺其從者(4),從者知其謀,乃告之於鄭。 鄭定公與子產誅殺太子建。 建有子名勝。 伍胥俱,乃勝俱奔吳。 到昭關,昭關欲執之。 伍胥遂與勝獨身步走,幾不得脫。 追者在後。 至江,江上有一漁父乘船(5),知伍胥之急,乃渡伍胥。 伍胥既渡,解其劍曰:「此劍直百金(6),以與父。 」父曰:「楚國之法(7),得伍胥者賜粟五萬石,爵執珪(8),豈徒百金邪!」不受。 伍胥未至吳而疾,止中道,乞食。 至於吳,吳王僚方用事(9),公子光為將。 伍胥乃因公子光以求見吳五十。 (1)華氏之亂:指宋國大夫華、向二氏作亂事。 宋君公無信多私,又厭惡華、向二氏。 華定、華亥與向寧商量,決定先動手,於是華亥假裝有病,誘殺宋之諸公子。 詳見《左傳·昭公二十年》,《史記》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略及其事。 (2)適:往、到。 (3)未會:時機不成熟。 會,時機,際會。 (4)會:適逢,恰巧。 自私:個人私事。 (5)漁父:捕魚的人,漁翁。 (6)直:同「值」。 價值。 (7)法:指捉拿伍子胥的懸賞規定。 (8)爵執珪:封給執珪爵位。 爵,給予官價、爵位。 按伍子胥和漁父的這段對語對《呂氏春秋·孟冬季·異寶》同,略有小異。 (9)同事:執政,當權。 十因:經由,通過。 久之,楚平王以其邊邑鍾離與吳邊邑卑梁氏俱蠶(1),兩女子爭桑相攻,乃大怒,至於兩國舉兵相伐。 吳使公子光伐楚,拔其鍾離(2)、居巢而歸。 伍子胥說吳王僚曰:「楚可破也。 願復遣公子光。 」公子光謂吳王曰:「彼伍胥父兄為戮於楚(3),而勸王伐楚者,欲以自報其仇耳。 伐楚未可破也。 」伍胥知公子光有內志(4),欲殺王而自立,未可說以外事,乃進專諸於公子光(5),退而與太子建之子勝耕於野。 (1)蠶:養蠶。 (2)拔:攻克,奪取(3)為戮:被殺。 戮,斬,殺。 (4)有內志:指公子光有從吳王僚手中奪取吳國政權的打算。 (5)進:推舉,推薦。 五年而楚平王卒。 初,平王所奪太子建秦女生子軫,及平王卒,軫竟立為後,是為昭王。 吳王僚因楚喪,使二公子將兵往襲楚(1)。 楚發兵絕吳兵之後,不得歸。 吳國內空(2),而公子光乃令專諸襲刺吳王僚而自立(3),是為吳王闔廬。 闔廬既立,得志,乃召伍員以為行人,而與謀國事。 (1)二公子:指吳王僚同母弟蓋余、燭庸。 (2)內空:軍隊開赴國外作戰,國內空虛。 (3)這一句是說吳王僚十二年(前515),公子光宴請吳王僚,讓專諸將匕首藏於魚腹中進獻,趁勢刺殺吳王僚。 專諸也被當場殺死。 公子光便自立為王。 事詳見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卷八十六《刺客列傳》,《左傳·昭公二十七年》。 按「專諸」《左傳》作《鱄設諸》。 楚誅其大臣郤宛、伯州犁,伯州犁之孫伯嚭亡奔吳,吳亦以嚭為大夫。 前王僚所遣二公子將兵伐楚者,道絕不得歸。 後聞闔廬弒王僚自立,遂以其兵降楚,楚封之於舒。 闔廬立三年,乃興師與伍胥、伯嚭伐楚,拔舒,遂禽故吳反二將軍。 因欲至郢,將軍孫武曰:「民勞,未可,且待之。 」乃歸。 四年,吳伐楚,取六與灊。 五年,伐越,敗之。 六年,楚昭王使公子囊瓦將兵伐吳(1)。 吳使伍員迎擊,大破楚軍於豫章,取楚之居巢。 (1)《集解》云:「《左傳》楚公子貞字子囊,其孫名瓦字子常。 此言公子,又兼稱囊瓦,誤也。 」按《左傳·定公二年》但云「楚囊瓦伐吳師於豫章」,「定公四年」《經》又云「楚囊瓦出奔鄭」。 注云:「出名,惡之。 」本傳下文亦徑稱囊瓦。 九年,吳王闔廬謂伍子胥、孫武曰:「始子言郢未可入,今果可如?」二子對曰:「楚將囊瓦貪,而唐、蔡皆怨之(1)。 王必欲大伐之,必先得唐、蔡乃可。 」闔廬聽之,悉興師與唐、蔡伐楚,與楚夾漢水而陳(2)。 吳王之弟夫概將兵請從,王不聽,遂以其屬五千人擊楚將子常。 子常敗走,奔鄭。 於是吳乘勝而前,五戰,遂至郢。 己卯(3),楚昭王出奔。 庚辰,吳王入郢。 (1)「楚將囊瓦貪」二句,說的是唐、蔡兩國國君曾到楚國訪問,囊瓦有意把他們扣留起來,以索取賄賂,歷經三年,達到目的,才釋他們,所以說唐、蔡都怨恨囊瓦。 詳見《左傳·定公三年》。 (2)陳:同「陳」。 排列成陣。 (3)己卯:古時以天干地支記年月日,這是十一月的己卯日。 下文「庚辰」是己卯的第二天。 昭王出亡,入雲夢;盜擊王,王走鄖。 鄖公弟懷曰:「平王殺我父,我殺其子,不亦可乎!」鄖公恐其弟殺王,與王奔隨。 吳兵圍隨,謂隨人曰:「周之子孫在漢川者,楚盡滅之(1)。 」隨人欲殺王,王子綦匿王,己自為王以當之。 隨人卜與王於吳(2),不吉,乃謝吳不與王。 (1)「周之子孫」二句,是指周朝分封於漢水流域的一些與周天子同姓的國家,為楚所滅。 (2)卜:占卜。 古人根據龜甲被燒後的裂紋來預測凶吉的一種迷信活動。 第33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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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3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