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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 333 /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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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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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3頁

朗讀:

楚平王有太子名曰建,使伍奢為太傅,費無忌為少傅(1)。無忌不忠於太子建。平王使無忌為太子取婦於秦(2),秦女好(3),無忌馳歸報平王曰:「秦女絕美,王可自取,而更為太子取婦(4)。」平王遂自取秦女而絕愛幸之(5),生子軫。更為太子取婦。

(1)費無忌:卷四十《楚世家》亦作「費無忌」,《左傳》作「費無極」。(2)取:同「娶」。(3)好:絕美。(4)更:改,另外。(5)幸:龐愛。按卷四十《楚世家》亦載其事,見《左傳·昭公十九年》所載稍略。


  

無忌既以秦女自媚於平王,因去太子而事平王。恐一旦平王卒而太子立,殺己,乃因讒太子建。建母,蔡女也,於寵於平王。平王稍益疏建(1),使建守城父,備邊兵。
頃之,無忌又日夜言太子短於王曰:「太子以秦女之故,不能無怨望(2),願王少自備也。自太子居城父,將兵,外交諸侯,且欲入為亂矣。」平王乃召其太傅伍奢考問之(3)。伍奢知無忌讒太子於平王,因曰:「王獨奈何以讒賊小臣疏骨肉之親乎(4)?」無忌曰:「王今不制,其事成矣。王且見禽(5)。」於是平王怒,囚伍奢,而使城父司馬奮揚往殺太子。行未至,奮揚使人先告太子:「太子急去,不然將誅。」太子建亡奔宋。

(1)稍:逐漸地,慢慢地。(2)望:埋怨,怨恨。(3)考問:審問。(4)獨:豈,難道。讒賊小臣:以讒言傷害人的小人之臣。賊,敗壞,傷害。(5)見禽:被擒,被捕。禽,同「擒」。捕捉。

無忌言於平王曰:「伍奢有二子,皆賢,不誅且為楚憂。可以其父質而召之(1),不然且為楚患。」王使使謂伍奢曰:「能致汝二子則生(2),不能則死。」伍奢曰:「尚為人仁,呼必來。員為人剛戾忍詬(3),能成大事,彼見來之並禽,其勢必不來。」王不聽,使人召二子曰:「來,吾生汝父;不來,今殺奢也。」伍尚欲往,員曰:「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脫者後生患,故以父為質,詐召二子。二子到,則父子俱死。何益父之死?往而令仇不得報耳。不如奔他國,借力以雪父之恥(4),俱滅,無為也(5)。」伍尚曰:「我知往終不能全父命。然恨父召我以求生而不往,後不能雪恥,終為天下笑耳。」謂員:「可去矣!汝能報殺父之仇,我將歸死(6)。」尚既就執(7),使者捕伍胥。伍胥貫弓執矢向使者(8),使者不敢進,伍胥遂亡。聞太子建之在宋,往從之。奢聞子胥之亡也,曰:「楚國君臣且苦兵矣(9)。」伍尚至楚,楚並殺奢與尚也。

(1)質:抵押,作人質。(2)致:招來,引來。(3)剛戾忍詬:剛強猛烈,忍受恥辱。戾,凶暴,猛烈。詬:恥辱。(4)雪:洗刷。(5)無為:沒有意義。(6)歸死:自願就死。(7)執:捉拿,拘捕。(8)貫(w□n,彎)弓:彎弓,拉滿弓。貫,通「彎」。(9)苦兵:苦於戰爭。按本段所記史實見《左傳·昭公二十年》。

伍胥既至宋,宋有華氏之亂(1),乃與太子建俱奔於鄭。鄭人甚善之。太子建又適晉(2),晉頃公曰:「太子既善鄭,鄭信太子。太子能為我內應,而我攻其外,滅鄭必矣。滅鄭而封太子。」太子乃還鄭。事未會(3),會自私慾殺其從者(4),從者知其謀,乃告之於鄭。鄭定公與子產誅殺太子建。建有子名勝。伍胥俱,乃勝俱奔吳。到昭關,昭關欲執之。伍胥遂與勝獨身步走,幾不得脫。追者在後。至江,江上有一漁父乘船(5),知伍胥之急,乃渡伍胥。伍胥既渡,解其劍曰:「此劍直百金(6),以與父。」父曰:「楚國之法(7),得伍胥者賜粟五萬石,爵執珪(8),豈徒百金邪!」不受。伍胥未至吳而疾,止中道,乞食。至於吳,吳王僚方用事(9),公子光為將。伍胥乃因公子光以求見吳五十。

(1)華氏之亂:指宋國大夫華、向二氏作亂事。宋君公無信多私,又厭惡華、向二氏。華定、華亥與向寧商量,決定先動手,於是華亥假裝有病,誘殺宋之諸公子。詳見《左傳·昭公二十年》,《史記》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略及其事。(2)適:往、到。(3)未會:時機不成熟。會,時機,際會。(4)會:適逢,恰巧。自私:個人私事。(5)漁父:捕魚的人,漁翁。(6)直:同「值」。價值。(7)法:指捉拿伍子胥的懸賞規定。(8)爵執珪:封給執珪爵位。爵,給予官價、爵位。按伍子胥和漁父的這段對語對《呂氏春秋·孟冬季·異寶》同,略有小異。(9)同事:執政,當權。十因:經由,通過。

久之,楚平王以其邊邑鍾離與吳邊邑卑梁氏俱蠶(1),兩女子爭桑相攻,乃大怒,至於兩國舉兵相伐。吳使公子光伐楚,拔其鍾離(2)、居巢而歸。伍子胥說吳王僚曰:「楚可破也。願復遣公子光。」公子光謂吳王曰:「彼伍胥父兄為戮於楚(3),而勸王伐楚者,欲以自報其仇耳。伐楚未可破也。」伍胥知公子光有內志(4),欲殺王而自立,未可說以外事,乃進專諸於公子光(5),退而與太子建之子勝耕於野。
(1)蠶:養蠶。(2)拔:攻克,奪取(3)為戮:被殺。戮,斬,殺。(4)有內志:指公子光有從吳王僚手中奪取吳國政權的打算。(5)進:推舉,推薦。

五年而楚平王卒。初,平王所奪太子建秦女生子軫,及平王卒,軫竟立為後,是為昭王。吳王僚因楚喪,使二公子將兵往襲楚(1)。楚發兵絕吳兵之後,不得歸。吳國內空(2),而公子光乃令專諸襲刺吳王僚而自立(3),是為吳王闔廬。闔廬既立,得志,乃召伍員以為行人,而與謀國事。

(1)二公子:指吳王僚同母弟蓋余、燭庸。(2)內空:軍隊開赴國外作戰,國內空虛。(3)這一句是說吳王僚十二年(前515),公子光宴請吳王僚,讓專諸將匕首藏於魚腹中進獻,趁勢刺殺吳王僚。專諸也被當場殺死。公子光便自立為王。事詳見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卷八十六《刺客列傳》,《左傳·昭公二十七年》。按「專諸」《左傳》作《鱄設諸》。

楚誅其大臣郤宛、伯州犁,伯州犁之孫伯嚭亡奔吳,吳亦以嚭為大夫。前王僚所遣二公子將兵伐楚者,道絕不得歸。後聞闔廬弒王僚自立,遂以其兵降楚,楚封之於舒。闔廬立三年,乃興師與伍胥、伯嚭伐楚,拔舒,遂禽故吳反二將軍。因欲至郢,將軍孫武曰:「民勞,未可,且待之。」乃歸。
四年,吳伐楚,取六與灊。五年,伐越,敗之。六年,楚昭王使公子囊瓦將兵伐吳(1)。吳使伍員迎擊,大破楚軍於豫章,取楚之居巢。


  

(1)《集解》云:「《左傳》楚公子貞字子囊,其孫名瓦字子常。此言公子,又兼稱囊瓦,誤也。」按《左傳·定公二年》但云「楚囊瓦伐吳師於豫章」,「定公四年」《經》又云「楚囊瓦出奔鄭」。注云:「出名,惡之。」本傳下文亦徑稱囊瓦。

九年,吳王闔廬謂伍子胥、孫武曰:「始子言郢未可入,今果可如?」二子對曰:「楚將囊瓦貪,而唐、蔡皆怨之(1)。王必欲大伐之,必先得唐、蔡乃可。」闔廬聽之,悉興師與唐、蔡伐楚,與楚夾漢水而陳(2)。吳王之弟夫概將兵請從,王不聽,遂以其屬五千人擊楚將子常。子常敗走,奔鄭。於是吳乘勝而前,五戰,遂至郢。己卯(3),楚昭王出奔。庚辰,吳王入郢。

(1)「楚將囊瓦貪」二句,說的是唐、蔡兩國國君曾到楚國訪問,囊瓦有意把他們扣留起來,以索取賄賂,歷經三年,達到目的,才釋他們,所以說唐、蔡都怨恨囊瓦。詳見《左傳·定公三年》。(2)陳:同「陳」。排列成陣。(3)己卯:古時以天干地支記年月日,這是十一月的己卯日。下文「庚辰」是己卯的第二天。

昭王出亡,入雲夢;盜擊王,王走鄖。鄖公弟懷曰:「平王殺我父,我殺其子,不亦可乎!」鄖公恐其弟殺王,與王奔隨。吳兵圍隨,謂隨人曰:「周之子孫在漢川者,楚盡滅之(1)。」隨人欲殺王,王子綦匿王,己自為王以當之。隨人卜與王於吳(2),不吉,乃謝吳不與王。

(1)「周之子孫」二句,是指周朝分封於漢水流域的一些與周天子同姓的國家,為楚所滅。(2)卜:占卜。古人根據龜甲被燒後的裂紋來預測凶吉的一種迷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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