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繆公之業:指秦穆公修德行武,開拓疆土,爭霸諸侯的事業。 詳見卷五《秦本紀》「孝公元年令」。 繆,通「穆」。 (2)東復侵地:指原屬晉國的河西地區。 晉獻公死去以後,流亡在外的晉公子夷吾為了爭奪君位「使人請秦,求入晉」,並表示「誠得立,請割晉之河西八城與秦」。 及夷吾立為晉君,「背約不與河西城」。 秦穆公十四年(前646),晉乘秦饑,興兵攻秦,結果晉惠公夷吾反被秦生擒,只好與秦盟,「獻其河西地」。 後來「秦以往者數易君,君臣乖亂,故晉復強」,把原先割讓給秦國的河西之地,又重新奪回。 見卷五《秦本紀》,參見卷三十九《晉世家》。 (3)讓:責備。 (4)說:規勸,勸說。 帝道:相傳為堯舜等五帝治理國家的方法。 (5)這一句的意思是景監再向孝公請求召見公孫鞅。 (6)益愈:反覆前日之論,稍加修正。 由帝道漸入王道。 (7)未中旨:未能與孝公的心意相合。 (8)王道:即三王之道。 指夏禹、商湯、周文王、周武王之道。 (9)霸道:即五霸之道。 指以尊王攘夷為號召的齊桓、晉文之道。 五霸,說法不一,一般認為是秦穆公、晉文公、齊桓公、宋襄公、楚莊王。 他們多憑借武力威勢治理國家,開拓疆土。 十膝之前於席:身上跪在蓆子上向前膝行。 膝,通「膝」。 古人席地而坐,膝蓋挨著蓆子。 三代:指夏、商、週三個朝代。 邑邑:同「悒悒」。 鬱悶不樂。 (13)說:同「悅」。 愉快,喜悅。 (14)比德:比量德行。 孝公既用衛鞅(1),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 衛鞅曰:「疑行無名(2),疑事無功。 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見非於世(3);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敖於民(4)。 愚者暗於成事(5),知者見於未萌(6)。 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7)。 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 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8);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 」孝公曰:「善。 」甘龍曰:「不然。 聖人不易民而教(9),知者不變法而治。 因民而教,不勞而成功;緣法而治者十,吏習而民安之。 」衛鞅曰:「龍之所言,世俗之言也。 常人安於故俗,學者溺於所聞。 以此兩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 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 智者作法,愚者制焉(13);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14)。 」杜摯曰:「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15)。 法古無過,循禮無邪。 」衛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 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 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16)。 」孝公曰:「善。 」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 (1)衛鞅:商鞅為衛國人,故稱。 下句「恐天下議己」,是說孝公欲從商鞅之言而變法,可是又怕天下議論他,不是說商鞅「恐天下議己」。 (2)疑:猶豫不定。 (3)以上二句的意思是說,超出常人的人本來要被世俗非難的。 (4)敖:通「謷」。 嘲笑。 《商君書》或作「驁」,或作「訾」。 「驁」通「訾」。 「訾」,譭謗。 (5)暗:不清楚,不明白。 (6)知:通「智」。 未萌:未發露、察覺。 (7)慮:事先謀劃、創始。 (8)法:傚法。 故:指成法。 (9)易民:改變民風民俗。 十緣:依照,沿襲。 王:成王,統一天下。 五伯:即五霸。 (13)制:被制約。 (14)不肖:不成材,沒出息。 (15)器:指古代標誌名位、爵號的器物。 (16)多:推重,讚揚。 令民為什伍(1),而相牧司連坐(2)。 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3),倍其賦。 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4);為私鬥者,各以輕重被刑大小。 僇力本業(5),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6)。 事末利及怠而貧者(7),舉以為收孥(8)。 宗室非有軍功論(9),不得為屬籍十。 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 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1)什伍:戶籍編製,十家為什,五家為伍。 (2)牧司:檢舉,監督。 連坐:一人犯法,其他人連帶治罪。 坐,因犯……罪。 (3)分異:分家另過。 這是為繁殖人口,發展生產。 (4)率:標準。 (5)僇力:即「戮力」。 盡力,致力於。 (6)復其身:免其本身勞役或賦稅。 復,免除。 (7)事末利:從事工商業。 末,非根本,不重要的事物。 古代以農業為本,以工商業為末。 (8)收孥:拘摯本人妻子,沒收為官奴婢。 孥,奴婢。 (9)宗室:此指王族。 十屬籍:家族的名冊,譜牒。 差次:等級次序。 差,等。 分別等級。 名:佔有。 芬華:比喻顯榮。 即顯赫榮耀。 令既具(1),未布(2),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3),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 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4),以明不期。 卒下令。 令行於民期年(5),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 於是太子犯法。 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將法太子(6)。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黔其師公孫賈(7)。 明日,秦人皆趨令(8)。 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 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9),盡遷之於邊城。 其後民莫敢議令。 於是以鞅為大良造。 將兵圍魏安邑,降之。 居三年,作為築冀闕宮庭於咸陽十,秦自雍徙都之。 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 而集小(都)鄉邑聚為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 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 平斗桶權衡丈尺。 行之四年,公子虔復犯約,劓之。 居五年,秦人富強,天子致胙於孝公(13),諸侯畢賀。 (1)具:準備就緒。 (2)布:頒布,公佈。 (3)國都市南門:指都城後邊市場南門。 古代國都建制:前朝,後市,左祖、右社。 (4)輒:就。 金:古代貨幣單位。 (5)期年:一整年。 (6)法:處罰、治罪。 (7)黥:即墨刑。 用刀在面額上刺字,再塗以墨。 (8)趨令:遵照新法執行。 (9)亂化:擾亂教化。 十冀闕:古代宮庭外公佈法令的門闕。 冀,記。 出列教令,當記於門闕。 (11)阡陌:縱橫交錯的田塍。 南北叫阡,東西稱陌。 封:聚土作為標誌。 疆:劃定疆界。 (12)劓:古代割掉鼻子的刑罰。 (13)致胙:天子把祭祀用的肉賜給諸侯,表示榮寵的特殊禮遇。 其明年,齊敗魏兵於馬陵,虜其太子申,殺將軍寵涓(1)。 其明年,衛鞅說孝公曰:「秦之與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並秦,秦即並魏。 何者?魏居領阨之西(2),都安邑(3),與秦界河而獨擅山東之利(4)。 利則西侵秦,病則東收地(5)。 今以君之賢聖,國賴以盛。 而魏往年大破於齊,諸侯畔之(6),可因此時伐魏。 魏不支秦,必東徙。 東徙,秦據河山之固,東鄉以制諸侯(7),此帝王之業也。 」孝公以為然,使衛鞅將而伐魏。 魏使公子卬將而擊之。 軍既相距(8),衛鞅遺魏將公子卬書曰(9):「吾始與公子歡,今俱為兩國將,不忍相攻,可與公子面相見,盟,樂飲而罷兵,以安秦魏。 」魏公子卬以為然。 會盟已,飲,而衛鞅伏甲士而襲虜魏公子卬,因攻其軍,盡破之以歸秦。 魏惠王兵數破於齊秦十,國內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獻於秦以和。 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 梁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 」衛鞅既破魏還,秦封之於、商十五邑,號為商君。 (1)見卷五《秦本紀》、卷四十四《魏世家》、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列傳》。 (2)領阨:山嶺險要處。 領,通「嶺」。 阨,通「隘」,狹隘,險要。 (3)都安邑:建都安邑,亦即以安邑為都城。 (4)界河:以黃河為界。 (5)病:與上句「利」對舉。 (6)畔:通「叛」。 (7)鄉:同「向」。 (8)相距:兩軍接近,尚未交戰。 距,通「拒」,抵禦。 (9)遺:致送,贈予。 書:信。 十數:屢次、頻繁。 三家分晉以後,河西之地屬魏。 第34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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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34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