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世皇帝又派遣使者前往陽周,命令蒙恬說:「您的罪過太多了,而您的弟弟蒙毅犯有重罪,依法要牽連到您。 」蒙恬說:「從我的祖先到後代子孫,為秦國累積大功,建立威信,已經三代了。 如今我帶兵三十多萬,即使是我被囚禁,但是,我的勢力足夠叛亂。 然而,我知道必死無疑卻堅守節義,是不敢辱沒祖宗的教誨,不敢忘掉先主的恩寵。 從前周成王剛剛即位,還不能完全脫離小兒的背帶和布兜,周公姬旦背負著成王接受群臣的朝見,終於平定了天下。 到成王病情嚴重得很危險的時候,公旦剪下自己的指甲沉入黃河,祈禱說:『國君年幼無知,這都是我當權執政,若有罪過禍患,應該由我承受懲罰。 』就把這些禱祠書寫下來,收藏在檔案館裡,這可以說是非常誠信了。 到了成王能親自治理國家時,有奸臣造謠說:『周公旦想要作亂已經很久了,大王若不戒備,一定要發生大的變故。 』成王聽了,就大發雷霆,周公旦逃奔到楚國。 成王到檔案館審閱檔案,發現周公旦的禱告書,就流著眼淚說:『誰說周公旦想要作亂呢!』殺了造謠生事的那個大臣,請周公旦回歸。 所以《周書》上說:『一定要參差交互地多方詢問,反覆審察。 』如今我蒙氏宗族,世世代代沒有二心,而事情最終落到這樣的結局,這一定是謀亂之臣叛逆作亂、欺君罔上的緣故。 周成王犯有過失而能改過振作,終於使周朝興旺昌盛;夏桀殺死關龍逢,商紂殺死王子比干而不後悔,最終落個身死國亡。 所以我說犯有過失可以改正振作,聽人規勸可以察覺警醒,參互交錯地審察,是聖明國君治國的原則。 大凡我說的這些話,不是用以逃避罪責,而是要用忠心規勸而死,希望陛下替黎民百姓深思熟慮地找到應遵循的正確道路。 」使者說:「我接受詔令對將軍施以刑法,不敢把將軍的話轉報皇上聽。 」蒙恬沉重地歎息說:「我對上天犯了什麼罪,竟然沒有過錯就處死呢?」很久,才慢慢地說:「我的罪過本來該當死罪啊。 起自臨洮接連到遼東,築長城、挖壕溝一萬餘裡,這中間能沒有截斷大地脈絡的地方嗎?這就是我的罪過了。 」於是吞下毒藥自殺了。 太史公說:我到北方邊境,從直道返回,沿途實地觀察了蒙恬替國修築的長城和邊塞堡壘,挖掘山脈,填塞深谷,貫通直道,本來就是不重視百姓的人力物力。 秦國剛剛滅掉其他諸侯的時候,天下人心尚未安定,創傷纍纍尚未痊癒,而蒙恬身為名將,不在這時候盡力諫諍,賑救百姓的急難,恤養老人,撫育孤兒,致力從事於百姓安定生活的工作,反而迎合始皇心意,大規模地修築長城,他們兄弟遭到殺身之禍,不也是順理成章的事嗎?哪裡是什麼挖斷地脈的罪過呢? 【原文】【註解】 蒙恬者,其先齊人也(1)。 恬大父蒙驁(2),自齊事秦昭王,官至上卿。 秦莊襄王元年,蒙驁為秦將,伐韓,取成皋、滎陽,作置三川郡(3)。 二年,蒙驁攻趙,取三十七城。 始皇三年,蒙驁攻韓,取十三城。 五年,蒙驁攻魏,取二十城,作置東郡。 始皇七年,蒙驁卒。 驁子曰武,武子曰恬。 恬嘗書獄典文學(4)。 始皇二十三年,蒙武為秦裨將軍(5),與王剪攻楚,大破之,殺項燕。 二十四年,蒙武攻楚,虜楚王。 蒙恬弟毅。 (1)先:祖先。 (2)大父:祖父。 (3)作置:設置。 (4)書獄:指在審理案件時做記錄工作,猶現在審理案件時的書記員工作。 書,寫,記載。 這裡是做記錄的意思。 獄,官司,訴訟。 典文學:指負責管理有關文件和獄訟檔案等項工作。 這種工作實際是文書工作。 典,主管,執掌。 文學,文獻典籍。 聯繫「書獄」,這裡的「文學」顯然不是泛指,應該是指與法律、刑獄有關的文件和材料。 (5)裨將軍:副將,偏將。 裨,輔助。 始皇二十六年,蒙恬因家世得為秦將,攻齊,大破之,拜為內史(1)。 秦已並天下,乃使蒙恬將三十萬眾北逐戌狄 (2),收河南。 築長城,因地形,用制險塞(3),起臨洮,至遼東,延袤萬餘裡(4)。 於是渡河,據陽山,逶蛇而北(5)。 暴師於外十餘年(6),居上郡。 是時蒙恬威振匈奴(7)。 始皇甚尊寵蒙氏,信任賢之(8)。 而親近蒙毅,位至上卿,出則參乘(9),入則御前。 恬任外事而毅常為內謀,名為忠信,故雖諸將相莫敢與之爭焉。 (1)拜:授予官職。 (2)戎狄:泛指我國西部、北部少數民族。 (3)用:以。 制:設立。 險塞:猶「要塞」,形勢險要的設防要地。 (4)延袤(mao,冒):綿延不斷。 袤,長,長度。 (5)逶蛇(yi,夷):即「逶迤」。 彎曲而延續不斷的樣子。 (6)暴(pu,鋪)師:指軍隊遭受風雨日曬。 暴同「曝」。 日曬。 (7)振:通「震」。 震動、威懾。 (8)賢之:認為蒙氏賢良。 (9)參乘:陪乘的人。 趙高者,諸趙疏遠屬也(1)。 趙高昆弟數人(2),皆生隱宮(3),其母被刑僇(4),世世卑賤。 秦王聞高強力(5),通於獄法,舉以為中車府令(6)。 高即私事公子胡亥,喻之決獄(7)。 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8)。 毅不敢阿法(9),當高罪死十,除其宦籍。 帝以高之敦於事也,赦之,復其官爵。 (1)諸趙:指趙氏王族的各支派。 疏遠屬:遠房的親族。 (2)昆弟:同母兄弟。 (3)隱宮:即宮刑。 因受宮刑而被閹割的人需一百日隱於蔭室養傷,所以稱隱宮。 《索隱》引劉氏云:「蓋其父犯宮刑,妻子沒為官奴婢,妻後野合所生子,皆承趙姓,並宮之。 故云『兄弟生隱宮』,謂『隱宮』者,宦之謂也。 」《集解》引徐廣曰:「為宦者」。 (4)刑僇(lu,陸):即「刑戮」,犯法受刑罰或處死。 僇,通「戮」。 (5)強力:指辦事能力強。 (6)舉:提拔。 (7)喻:教、教習。 決獄:審理、判決獄訟。 (8)法治:依法審理。 (9)阿(□,婀)法:不按法律辦理。 阿,這裡有歪曲、違背的意思。 十當:依法判處。 敦:勉,盡力。 始皇欲游天下,道九原(1),直抵甘泉,迺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山堙谷(2),千八百里。 道未就(3)。 始皇三十七年冬,行出遊會稽,並海上(4),北走琅邪。 道病,使蒙毅還禱山川(5),未反(6)。 (1)道:路經,經由。 (2):同「塹」。 挖掘。 堙:填,堵塞。 (3)未就:沒有完工。 就,完成。 (4)並(bang,棒):依傍,沿著。 (5)禱山川:祭祀山川之神,祈求保佑。 禱,向神靈祝告祈福。 (6)反:同「返」,返回。 始皇至沙丘崩,秘之,群臣莫知。 是時丞相李斯、公子胡亥、中車府令趙高常從。 高雅得幸於胡亥(1),欲立之,又怨蒙毅法治之而不為已也,因有賊心(2),迺與丞相李斯、公子胡亥陰謀(3),立胡亥為太子。 太子已立,遣使者以罪賜公子扶蘇、蒙恬死。 扶蘇已死,蒙恬疑而復請之。 使者以蒙恬屬吏(4),更置(5)。 胡亥以李斯舍人為護軍(6)。 使者還報,胡亥已聞扶蘇死,即欲釋蒙恬。 趙高恐蒙氏復貴而用事(7),怨之。 (1)雅:平素,一向。 幸:寵愛。 (2)賊心:殺害人的惡毒之心。 (3)陰謀:暗中策劃。 (4)屬吏:交給主管官吏處理。 (5)更置:易換,代替。 (6)這一句《史記會注考證》引方苞曰:「『胡亥』二字衍。 」舍人:任有職務的門客。 (7)用事:當權、執政。 毅還至,趙高因為胡亥忠計,欲以滅蒙氏,乃言曰:「臣聞先帝欲舉賢立太子久矣(1),而毅諫曰『不可』。 若知賢而俞弗立(2),則是不忠而惑主也(3)。 以臣愚意,不若誅之。 」胡亥聽而系蒙毅於代(4)。 前已囚蒙恬於陽周。 喪至咸陽(5),已葬,太子立為二世皇帝,而趙高親近,日夜毀惡蒙氏,求其罪過(6),舉劾之(7)。 (1)先帝:指始皇。 (2)俞:通「愈」。 越,更加。 (3)惑:迷惑、蠱惑。 (4)系:拘禁。 (5)喪:喪車,靈柩。 (6)求:搜羅,尋求。 (7)舉劾:列舉罪過而彈劾之。 劾,揭發罪狀。 子嬰進諫曰:「臣聞故趙王遷殺其良臣李牧而用顏聚(1),燕王喜陰用荊軻之謀而倍秦之約(2),齊王建殺其故世忠臣而用後勝之議(3)。 此三君者,皆各以變古者失其國而殃及其身(4)。 今蒙氏,秦之大臣謀士也,而主欲一旦棄去之,臣竊以為不可。 臣聞輕慮者不可以治國(5),獨智者不可以存君(6)。 誅殺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7),是內使群臣不相信而外使鬥士之意離也,臣竊以為不可。 」 第46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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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4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