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申屠嘉死之後,景帝時開封侯陶青、桃侯劉捨為丞相。 及今上時,柏至侯許昌、平棘侯薛澤、武強侯莊青翟、高陵侯趙周等為丞相。 皆以列侯繼嗣(1),娖娖廉謹(2),為丞相備員而已(3),無所能發明功名有著於當世者(4)。 (1)列侯繼嗣:列侯的繼承人。 (2)娖娖:持重拘謹的樣子。 (3)備員:充數 (4)發明:發揚光大。 太史公曰:張蒼文學律歷(1),為漢名相,而絀賈生(2)、公孫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3),明用秦之「顓頊歷」(4),何哉?周昌,木強人也(5)。 任敖以舊德用(6)。 申屠嘉可謂剛毅守節矣,然無術學,殆與蕭、曹、陳平異矣。 (1)文學:指文章和學問。 (2)賈生:指賈誼。 (3)正朔:一年的第一天。 正,一年的開始;朔,一月的開始。 古時改朝換代,新王朝表示「應天承運」,須重定正朔。 服色:指車駕、服飾所應採用的顏色。 (4)顓頊歷:指秦朝所採用的以十月為歲首的曆法。 (5)木強:質直倔強。 (6)舊德:往日的恩德。 指早年曾保護過呂後一事。 孝武時丞相多甚(1),不記,莫錄其行起居狀略(2),且紀征和以來(3)。 有車丞相(4),長陵人也。 卒而有韋丞相代。 韋丞相賢者,魯人也。 以讀書術為吏,至大鴻臚。 有相工相之,當至丞相。 有男四人,使相工相之,至第二子,其名玄成。 相工曰:「此子貴,當封(5)。 」韋丞相言曰:「我即為丞相(6),有長子,是安從得之?」後竟為丞相,病死,而長子有罪論,不得嗣,而立玄成。 玄成時佯狂,不肯立,竟立之,有讓國之名。 後坐騎至廟,不敬,有詔奪爵一級,為關內侯,失列侯,得食其故國邑。 韋丞相卒,有魏丞相代。 (1)由本段開始一直到本篇結束,據《索隱》雲,是褚少孫等人所補。 (2)起居:作息,舉止,謂日常生活。 (3)征和:漢武帝的第十個年號,從公元前92年至公元前89年。 (4)車丞相:指車子秋。 (5)封:指封侯。 (6)即:假使。 魏丞相相者,濟陰人也。 以文吏至丞相。 其人好武,皆令諸吏帶劍,帶劍前奏事。 或有不帶劍者,當入奏事,至乃借劍而敢入奏事。 其時京兆尹趙君(1),丞相奏以免罪(2),使人執魏丞相(3),欲求脫罪而不聽。 復使人脅恐魏丞相,以夫人賊殺侍婢事而私獨奏請驗之(4),發吏卒至丞相捨,捕奴婢笞擊問之,實不以兵刃殺也。 而丞相司直繁君奏京兆尹趙君迫脅丞相(5),誣以夫人賊殺婢,發吏卒圍捕丞相捨,不道(6);又得擅屏騎士事,趙京兆坐要斬(7)。 又有使掾陳平等劾中尚書,疑以獨擅劫事而坐之,大不敬,長史以下皆坐死,或下蠶室(8)。 而魏丞相竟以丞相病死。 子嗣。 後坐騎至廟,不敬,有詔奪爵一級,為關內侯,失列侯,得食其故國邑。 魏丞相卒,以御史大夫邴吉代。 (1)趙君:指趙廣漢。 (2)免罪:此指應該免職的罪名。 (3)執:挾制。 (4)賊殺:殘殺。 (5)繁(po,婆)君:不詳何人。 (6)不道:即無道,是一種可以判處死刑的重罪。 (7)要斬:即腰斬。 古代的一種酷刑。 要,同「腰」。 (8)蠶室:監獄名,受宮刑者居住的地方。 因為犯人受宮刑之後,畏懼風寒,所以在室內生火,溫暖如蠶室,故名。 邴丞相吉者,魯國人也。 以讀書好法令至御史大夫。 孝宣帝時,以有舊故(1),封為列侯,而因為丞相。 明於事,有大智,後世稱之。 以丞相病死。 子顯嗣。 後坐騎至廟,不敬,有詔奪爵一級,失列侯,得食故國邑。 顯為吏至太僕,坐官秏亂(2),身及子男有奸贓(3),免為庶人。 邴丞相卒,黃丞相代。 長安中有善相工田文者(4),與韋丞相、魏丞相、邴丞相微賤時會於客家,田文言曰:「今此三君者,皆丞相也。 」其後三人竟更相代為丞相,何見之明也。 (1)有舊:指有舊交情。 (2)秏亂:昏亂不明。 瞀(mao,冒),與「瞀」通,蒙昧不明。 (3)子男:兒子。 (4)善相工:本領出眾的看相者。 黃丞相霸者,淮陽人也。 以讀書為吏,至穎川太守。 治穎川,以禮義條教喻告化之。 犯法者,風曉令自殺(1)。 化大行(2),名聲聞。 孝宣帝下制曰:「穎川太守霸,以宣佈詔令治民,道不拾遺,男女異路,獄中無重囚。 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 」征為京兆尹而至丞相,復以禮義為治。 以丞相病死。 子嗣,後為列侯。 黃丞相卒,以御史大夫於定國代。 於丞相已有廷尉傳(3),在《張廷尉》語中。 於丞相去,御史大夫韋玄成代。 (1)風曉:通過暗示,使其知道情節的嚴重程度。 (2)化:指教化。 (3)此句不知所指,《史記》中並無有關的記載。 韋丞相玄成者,即前丞相子也。 代父,後失列侯。 其人少時好讀書,明於《詩》、《論語》。 為吏至衛尉,徙為太子太傅。 御史大夫薛君免(1),為御史大夫。 於丞相乞骸骨免(2),而為丞相,因封故邑為扶陽侯。 數年,病死。 孝元帝親臨喪,賜賞甚厚。 子嗣後。 其治容容隨世浮沈(3),而見謂諂巧(4)。 而相工本謂之當為侯代父,而後失之;復自游宦而起,至丞相。 父子俱為丞相,世間美之,豈不命哉!相工其先知之。 韋丞相卒,御史大夫匡衡代。 (1)薛君:指薛廣德。 (2)乞骸骨:一種謙詞,指因年歲較大自請退休。 (3)容容:同「庸庸」。 指與世和同,並不標新立異。 (4)見謂諂巧:被人稱之為阿諛奉承,投機取巧。 丞相匡衡者,東海人也。 好讀書,從博士受《詩》。 家貧,衡傭作以給食飲(1)。 才下(2),數射策不中(3),至九,乃中丙科(4)。 其經以不中科故明習。 補平原文學卒史。 數年,郡不尊敬。 御史征之,以補百石屬薦為郎,而補博士,拜為太子少傅,而事孝元帝。 孝元好《詩》,而遷為光祿勳,居殿中為師,授教左右,而縣官坐其旁聽(5),甚善之,日以尊貴。 御史大夫鄭弘坐事免,而匡君為御史大夫。 歲余,韋丞相死,匡君代為丞相,封樂安侯。 以十年之間,不出長安城門而至丞相,豈非遇時而命也哉! (1)傭作:給人幹活,當雇工。 (2)才下:才能低下。 (3)數射策不中:多次參加朝廷的考試但沒有考中。 射策,古代的考試方法之一,由主試者出試題,寫在簡策上,應試者作文對答。 (4)丙科:等外名額,備用。 (5)縣官:指皇帝。 古人認為王畿內縣即國都,王者主宰國都官天下,故稱之為縣官。 太史公曰(1):深惟士之遊宦所以至封侯者(2),微甚。 然多至御史大夫即去者。 諸為大夫而丞相次也,其心冀幸丞相物故也(3)。 或乃陰私相毀害,欲代之。 然守之日久不得,或為之日少而得之,至於封侯,真命也夫!御史大夫鄭君守之數年不得(4),匡君居之未滿歲,而韋丞相死,即代之矣,豈可以智巧得哉!多有賢聖之才,困厄不得者眾甚也。 (1)太史公:這是續作者的假冒之辭,並非司馬遷。 (2)深惟:深思。 (3)冀幸:希望。 物故:死亡。 (4)鄭君:指鄭弘。 回目錄 《史記》譯注 酈生陸賈列傳第三十七 張連科 譯注 【說明】 第50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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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5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