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左方:猶言「下列」以古代文字豎書,由右向左,故雲。 兩大將軍:指衛青、霍去病。 按霍去病未封大將軍,但驃騎將軍「秩祿」皆同大將軍,故這裡稱其為「大將軍」。 (2)最:總計。 凡:共。 七出:七次出兵。 即元光五年(前130)首次出上谷擊胡,元朔元年(前128)第二次出雁門擊胡,元朔二年(前127)第三次出雲中擊胡,元朔五年(前124)第四次出高闕擊胡,元朔六年(前123)二月第五次出定襄擊胡,元朔六年四月第六次出定襄擊胡,元狩四年(前119)第七次出定襄擊胡。 (3)凡萬一千八百戶:當為「萬二千八百戶」。 按元朔二年(前127)武帝「以三千八百戶封青為長平侯」,同年又「益封青三千戶」,元朔五年(前124)又「益封青六千戶」,共一萬二千八百戶。 (4)萬五千七百戶:當為「萬六千七百戶」。 按衛青自己受封一萬二千八百戶,其三子各受封一千三百戶,四人共受封一萬六千七百戶。 (5)以:因。 侯者:被封侯的人。 (6)先:祖先。 胡種:屬匈奴種族。 (7)舍人:官名:(8)武帝立八歲:指元光二年(前133)。 (9)以太僕:憑太僕的身份。 十軍:駐軍。 (11)後四歲:當作「後三歲」,指元光五年(前130)。 (12)後五歲:當指元朔五年(前124)。 (13)後一歲:元朔六年。 (14)後四歲:指元狩四年(前119)。 (15)後八歲:指元鼎六年(前111)。 (16)後八歲:指武帝太初二年(前103)。 (17)再侯:第二次封侯。 (18)子:公孫賀的兒子公孫敬聲。 按太僕公孫敬聲曾犯法入獄,公孫賀請求追捕陽陵大俠朱安石來贖罪。 武帝征和二年(前91),公孫賀捕得朱安石後,他在獄中誣告公孫敬聲與武帝女兒陽石公主通姦以及公孫賀父子搞「巫蠱」之事,公孫賀被捕入獄,與其子死在獄中,賀家被滅族。 (19)後六歲:指武帝元朔元年(前128)。 (20)後三歲:指元朔三年(前126)。 將軍公孫敖,義渠人。 以郎事武帝。 武帝立十二歲(1),為(驃)騎將軍,出代,亡卒七千人,當斬,贖為庶人。 後五歲(2),以校尉從大將軍有功,封為合騎侯。 後一歲(3),以中將軍從大將軍再出定襄,無功。 後二歲(4),以將軍出北地,後驃騎期,當斬,贖為庶人。 後二歲(5),以校尉從大將軍,無功。 後十四歲(6),以因杅將軍築受降城(7)。 七歲(8),復以因杅將軍再出擊匈奴,至余吾,亡士卒多,下吏,當斬,詐死(9),亡居民間五六歲十。 後發覺,復系(11)。 坐妻為巫蠱,族(12)。 凡四為將軍,出擊匈奴,一侯。 將軍李沮,雲中人。 事景帝。 武帝立十七歲(13),以左內史為強弩將軍。 後一歲,復為強弩將軍。 將軍李蔡,成紀人也。 事孝文帝、景帝、武帝。 以輕車將軍從大將軍有功,封為樂安侯。 已為丞相(14),坐法死(15)。 將軍張次公,河車人。 以校尉從衛將軍青有功,封為岸頭侯。 其後太后崩(16),為將軍,軍北軍。 後一歲(17),為將軍,從大將軍,再為將軍,坐法失侯。 次公父隆,輕車武射也(18)。 以善射,景帝幸近之也。 將軍蘇建,杜陵人。 以校尉從衛將軍青,有功,為平陵侯,以將軍築朔方(19)。 後四歲(20),為游擊將軍,從大將軍出朔方。 後一歲(21),以右將軍再從大將軍出定襄,亡翕侯,失軍,當斬,贖為庶人。 其後為代郡太守,卒,塚在大猶鄉。 (1)武帝立十二歲:即元光五年(前130)。 (2)後五歲:指元朔五年(前124)。 (3)後一歲:指元朔六年(前123)。 此年四月,大將軍衛青再出定襄擊匈奴。 (4)後二歲:指元狩二年(前121)。 (5)後二歲:指元狩四年(前119)。 (6)後十四歲:指武帝元封六年(前105)。 (7)築受降城:元封六年匈奴烏維單于死去,其子烏師廬繼任單于,他雖年齡小,但卻喜攻殺,常扣留漢使者。 匈奴左大都尉欲殺烏師廬單于,便暗與漢朝聯繫,欲取得幫助,漢朝即命因杅將軍公孫敖築受降城(在今內蒙烏拉特中後聯合旗東的陰山北面),以相助。 見卷一百十《匈奴列傳》(8)七歲:即「後七歲」,當是武帝天漢三年(前98)。 (9)詐死:假死。 十亡居:逃亡匿居,以避死亡之禍。 (11)系:拘捕。 (12)族:滅族。 按清梁玉繩《史記志疑》以為本文自「七歲」至「族」四十四字當刪,因所記諸事不合邏輯,恐系後人所妄續。 (13)武帝立十七歲;指元朔五年(前124)。 (14)已:後來。 (15)坐法死:因犯法而死。 按李蔡因盜賣墳地及侵佔漢景帝的陵園墓道外土地的罪過自殺身亡。 (16)太后崩:武帝之母王太后死去。 按王太后死於元朔三年(前126)。 (17)後一歲:元朔五年。 此年春天,張次公隨大將軍衛青出右北平擊匈奴。 (18)輕車:駕輕便戰車的士兵。 武射:勇武而善於射擊。 (19)以將軍:憑將軍的身份。 (20)後四歲:蘇建於元朔元年(前128)封平陵侯,其後四歲當為元朔五年。 這年春天蘇建做游擊將軍隨大將軍出征匈奴。 (21)後一歲:指元朔六年。 這年春天,蘇建為右將軍從大將軍出擊匈奴。 將軍趙信,以匈奴相國降,為翕侯。 武帝立十七歲(1),為前將軍,與單于戰,敗,降匈奴。 將軍張騫,以使通大夏(2),還,為校尉。 從大將軍有功(3),封為博望侯。 後三歲(4),為將軍,出右北平,失期,當斬,贖為庶人。 其後使通烏孫(5),為大行而卒,塚在漢中。 將軍趙食其,祋祤人也。 武帝立二十二歲(6),以主爵為右將軍,從大將軍出定襄,迷失道,當斬,贖為庶人。 將軍曹襄,以平陽侯為後將軍,從大將軍出定襄。 襄,曹參孫也。 將軍韓說,弓高侯庶孫也(7)。 以校尉從大將軍有功,為龍侯,坐酎金失侯。 元鼎六年(8),以待詔為橫海將軍,擊東越有功,為按道侯。 以太初三年為游擊將軍(9),屯於五原外列城十。 為光祿勳,掘蠱太子宮(11),衛太子殺之(12)。 將軍郭昌,雲中人也。 以校尉從大將軍。 元封四年(13),以太中大夫為拔胡將軍,屯朔方。 還擊昆明,毋功,奪印(14)。 將軍荀彘,太原廣武人。 以御見(15),侍中,為校尉,數從大將軍。 以元封三年為左將軍擊朝鮮(16),毋功。 以捕樓船將軍坐法死(17)。 (1)武帝立十七歲:當為「武帝立十八歲」,即元朔六年(前123)。 此年趙信以前將軍身份,隨衛青擊匈奴,投降匈奴。 (2)以使:憑使者身份。 按張騫兩次出使西域,第一次為武帝建元二年(前139),至元朔三年(前126年)。 第二次為元狩四年(前119)至元鼎二年(前115)。 (3)從大將軍:隨從大將軍衛青擊匈奴。 按元朔六年(前123),張騫隨衛青出擊匈奴,有功被封為博望侯。 (4)後三歲:指元狩二年(前121)夏天。 (5)其後:指元狩四年,張騫第二次出使西域,通烏孫。 (6)武帝立二十二歲:指武帝元狩四年(前119)。 (7)弓高侯:即韓頹當。 (8)元鼎六年:即公元前一一一年。 此年韓說以待詔身份為橫海將軍、往擊東越。 (9)以:在。 太初三年:即公元前一○二年。 十屯:駐軍。 列城:指五原以外的諸城堡。 (11)掘蠱:挖掘木偶的人。 按《漢書·武五子傳》載江充欲害衛子夫與太子劉據,「上使按道侯韓說、御史章贛、黃門蘇文等助充。 充遂至太子宮掘蠱,得桐木人……征和二年七月壬午,(太子)仍使客為使者收捕江充等。 按道侯說疑使者有詐,不肯受詔,客格殺說。 」(12)衛太子:武帝太子劉據,因其是衛子夫皇后所生,故稱衛太子,死後劉戾為太子。 (13)元封四年:即公元前一○七年。 (14)奪印:收回印信,即罷官。 (15)御:御馬。 見:求見皇上,自薦其能。 (16)元封三年:公元一○八年。 (17)捕樓船將軍:逮捕樓船將軍楊僕。 按荀彘討伐朝鮮時,與友軍楊僕發生矛盾。 武帝派濟南太守公孫遂前去處理此事時,荀彘又片面告狀,使公孫遂逮捕了楊僕,合併其軍。 公孫遂回京被殺,平定朝鮮後,荀彘也被處死。 參見卷一百一十五《朝鮮列傳》。 最驃騎將軍去病,凡六出擊匈奴(1),其四出以將軍(2),斬捕首虜十一萬餘級。 及渾邪王以眾降數萬,遂開河西酒泉之地,西方益少胡寇。 四益封,凡萬五千一百戶(3)。 其校吏有功為侯者凡六人,而後為將軍二人。 第58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史記全集譯注》
第58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