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國少季:人名。 安國為複姓。 通:通姦。 (2)元鼎四年:即公元前一一三年。 元鼎,武帝第五個年號(前116—前111)。 (3)辯士:善於言談和辯論的人。 宣:宣讀,傳達。 (4)輔:輔助。 缺:缺失、不足。 《漢書·南越傳》作「決」,決策。 也通。 (5)將:率領。 屯:駐軍。 (6)復私焉:又與太后通姦。 (7)附:依附。 (8)因:通過。 (9)除:撤掉。 邊關:邊境上的關塞。 十大傅:即太傅。 (11)黥:古代的一種刑法。 用刀刺刻犯人的面額,再塗上墨,所以又叫「墨刑」。 劓:古代的一種刑法,割掉犯人的鼻子。 (12)填撫:安撫。 填,通「鎮」。 之:代指南越。 (13)飭(chi,斥)治:整治。 重繼(z□,資):貴重的財物。 繼,通「資」。 (14)具:準備。 (15)相三王:輔佐三位國王。 官仕:當官。 (16)尚:娶公主為妻。 (17)及:同。 蒼梧秦王:即趙光。 他是越人之王,居住於漢朝所設的蒼梧郡,自稱秦王。 有連:有婚姻關係。 (18)眾心:民眾之心。 (19)畔:通「叛」。 (20)勢:形勢。 此指被形勢所限。 (21)先事發:在事前首先發難。 (22)介:憑借。 (23)東鄉:面朝東。 此「鄉」字和以下幾個「鄉」字均同「向」。 (24)將:率。 (25)相君:對丞相的尊稱。 苦:不滿意。 便:利。 (26)相仗:相持。 (27)耳目非是:在跟前的人皆不同於以往。 (28):小矛。 這裡指用矛戟衝刺。 (29)分其弟兵:把他弟弟的兵分出一部分。 就捨:安排在住處附近。 (30)素:一向。 天子聞嘉不聽王,王、王太后弱孤不能制,使者怯無決。 又以為王、王太后已附漢,獨呂嘉為亂,不足以興兵,欲使莊參以二千人往使。 參曰:「以好往(1),數人足矣;以武往,二千人無足以為也。 」辭不可(2),天子罷參也。 郟壯士故濟北相韓千秋奮曰(3):「以區區之越(4),又有王、太后應,獨相呂嘉為害,願得勇士二百人,必斬嘉以報。 」於是天子遣千秋與王太后弟樛樂將二千人往。 入越境,呂嘉等乃遂反(5),下令國中曰:「王年少。 太后,中國人也,又與使者亂,專欲內屬,盡持先王寶器入獻天子以自媚,多從人,行至長安,虜賣以為僮僕(6)。 取自脫一時之利(7),無顧趙氏社稷、為萬世慮計之意。 」乃與其弟將卒攻殺王、太后及漢使者。 遣人告蒼梧秦王及其諸郡縣,立明王長男越妻子術陽侯建德為王(8)。 而韓千秋兵入,破數小邑。 其後越直開道給食(9),未至番禺四十里,越以兵擊千秋等,遂滅之。 使人函封漢使者節置塞上十,好為謾辭謝罪(11),發兵於要害處。 於是天子曰:「韓千秋雖無成功,亦軍鋒之冠(12)。 」其子延年為成安侯。 樛樂,其姊為王太后,首願屬漢,封其子廣德為龍亢侯。 乃下赦曰:「天子微(13),諸侯力政(14),譏臣不討賊(15)。 今呂嘉、建德等反,自立晏如(16),令罪人及江淮以南樓船十萬師往討之(17)。 」 (1)以好往:為友好而前往。 (2)辭:推辭。 不可:不同意。 (3)郟:地名。 故:以前的。 濟北:封國名。 相:指諸侯國的丞相。 奮:奮發。 (4)區區:小小的。 (5)乃:就。 遂:終於。 (6)虜賣:掠賣。 (7)自脫:自己逃脫。 (8)長男:長子。 越妻子:南越人的妻子(不同於樛氏女,樛為中國人)的兒子。 此指明王嬰齊的南越籍的妻子所生的兒子,即建德。 他後來降漢,始被封為術陽侯,此處是追記。 (9)直:徑直。 開道:讓開道路。 給(j□,已)食:供給飲食。 這是為引敵深入,以便聚殲。 十函封:用木匣裝好封上。 節:符節,使者信物。 (11)謾辭:騙人的文辭。 (12)軍鋒:軍中的先鋒。 (13)微:衰弱。 (14)力政:大力用兵打仗。 政,通「征」。 或釋為極力干預政事,亦通。 (15)譏臣:諷刺大臣們。 (16)暈如:「安然的樣子。 (17)樓船:水軍。 師:軍隊。 元鼎五年秋(1),衛尉路博德為伏波將軍,出桂陽,下匯水(2);主爵都尉楊僕為樓船將軍,出豫章,下橫浦(3);故歸義越侯二人為戈船、下厲將軍(4),出零陵,或下離水,或抵蒼梧(5);使馳義侯因巴蜀罪人(6),發夜郎兵(7),下牂柯江。 鹹會番禺(8)。 元鼎六年冬,樓船將軍將精卒先陷尋陝(9),破石門,得越船粟十,因推而前(11),挫越鋒,以數萬人待伏波。 伏波將軍將罪人,道遠,會期後(12),與樓船會乃有千餘人,遂俱進。 樓船居前,至番禺。 建德、嘉皆城守。 樓船自擇便處,居東南面,伏波居西北面。 會暮,樓船攻敗越人,縱火燒城。 越素聞伏波名,日暮,不知其兵多少。 伏波乃為營,遣使者招降者,賜印,復縱令相招(13)。 樓船力攻燒敵,反驅而入伏波營中(14)。 犁旦(15),城中皆降伏波。 呂嘉、建德已夜與其屬數百人亡入海(16),以船西去。 伏波又因問所得降者貴人。 以知呂嘉所之(17) ,遣人追之。 以其故校尉司馬蘇弘得建德(18),封為海常侯;越郎都稽得嘉(19),封為臨蔡侯。 蒼梧王趙光者,越王同姓,聞漢兵至,及越揭陽令定(20),自定屬漢(21),越桂林監居翁(22),諭甌駱屬漢(23)。 皆得為侯。 戈船、下厲將軍兵及馳義侯所發夜郎兵未下,南越已平矣。 遂為九郡。 伏波將軍益封(24)。 樓船將軍兵以陷堅為將梁侯(25)。 自尉佗初王后,五世九十三歲而國亡焉(26)。 (1)元鼎五年:公元前一一三年。 (2)匯水:古水名。 一作「洭水」,《漢書·西南夷兩粵朝鮮傳》作「湟水」。 (3)橫浦:關名。 (4)歸義:歸向大義,此指投降漢朝。 越侯:被封侯的南越人。 二人:指降漢的越人嚴和甲。 嚴為戈船將軍。 甲為下厲將軍。 戈船、下厲:皆為將軍名號。 (5)或:有的人。 離水:即今漓江。 抵:至。 (6)馳義侯:南越人,其名為遺。 因:憑借。 (7)發:派出。 夜郎:古代西南夷中最大的一支。 漢武帝元鼎六年於其所君地設牂柯郡。 (8)鹹:全。 會:會師。 (9)將:率。 陷:攻下。 尋狹:《漢書》作「尋」,通「尋峽」,即湞陽峽,趙佗在湞水上所修的險要關口。 十船粟:船與粟米。 (11)因:乘機。 推而前:向前推進。 (12)會:恰巧。 期後:過了約定的期限。 (13)縱:放。 令:命令。 相招:招降越人將士。 (14)反:反而。 驅:驅趕。 (15)犁旦:黎明。 (16)亡:逃跑。 (17)之:往。 (18)故校尉:原來的校尉。 建德:南越王趙建德。 (19)越郎:南越的郎官。 都稽:人名。 (20)及:同。 定:揭陽縣令的名。 (21)自定:自己安定百姓。 屬漢:歸屬於漢。 (22)桂林監:南越所設的掌管桂林郡的官名。 居翁:人名,姓居名翁。 (23)諭:告知。 (24)益封:增加食邑戶數。 (25)陷堅:攻破敵人的中堅力量。 (26)五世:五代。 歲:年。 太史公曰「尉佗之王,本由任囂。 遭漢初定(1),列為諸侯。 隆慮離濕疫(2),佗得以益驕。 甌駱相攻,南越動搖。 漢兵臨境,嬰齊入朝。 其後亡國,征自樛女(3);呂嘉小忠,令佗無後(4)。 樓船從欲(5),怠傲失惑(6);伏波困窮(7),智慮愈殖(8),因禍為福(9)。 成敗之轉,譬若糾墨十。 (1)遭:遇。 (2)隆慮:指隆慮侯周灶。 離:通「罹」,遭遇。 濕疫:指天熱地濕,疾病盛行的情況。 (3)征:徵兆。 (4)後:指後繼君王。 (5)樓船:指樓船將軍楊僕。 從:通「縱」,放縱。 (6)怠傲:怠惰驕傲。 失惑:放蕩惑亂。 失,通「泆」。 據《漢書·酷吏傳·楊僕傳》記載,漢武帝曾令楊僕伐東越,楊僕自誇伐南越之功,遭武帝訓斥。 《史記·朝鮮列傳》載楊僕與荀彘共擊朝鮮,楊僕擅自行動,而不與荀彘同心合作,造成重大損失,被判死罪,贖為庶民。 此句所言當指上述諸事。 (7)伏波:指路博德。 困窮:不得志。 (8)殖:繁殖,增益。 (9)因:由。 禍福:指路博德的曲折經歷。 據《史紀》、《漢書》記載,路博德於元狩四年因打匈奴有功被封為邳離侯,元鼎六年因打南越有功而益封,太初元年因罪失侯,三年後又被任為強弩都尉,駐軍居延至死。 十糾墨:三股繩擰到一起稱「糾」,二股繩擰到一起稱纆(mo,末)。 墨,通「纆」。 此句意謂禍福成敗,猶如幾股繩搓在一起,可以互相轉換位置,難以預料。 回目錄 《史記》譯注 東越列傳第五十四 王延海 譯注 【說明】 第60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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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6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