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孝文帝元年(13),初鎮撫天下,使告諸侯四夷從代來即位意(14),喻盛德焉。 乃為佗親塚在真定(15),置守邑(16),歲時奉祀(17),召其從昆弟(18),尊官厚賜寵之。 詔丞相陳平等舉可使南越者,平言好畤陸賈(19),先帝時習使南越(20)。 乃召賈以為太中大夫,往使。 因讓佗自立為帝(21),曾無一介之使報者(22)。 陸賈至南越,王甚恐,為書謝(23),稱曰:「蠻夷大長老夫臣佗(24),前日高後隔異南越,竊疑長沙王讒臣,又遙聞高後盡誅佗宗族,掘燒先人塚,以故自棄,犯長沙邊境。 且南方卑濕,蠻夷中間,其東閩越千人眾號稱王(25),其西甌駱裸國亦稱王(26)。 老臣妄竊帝號,聊以自娛,豈敢以聞天王哉!」乃頓首謝,願長為藩臣(27),奉貢職(28)。 於是乃下令國中曰:「吾聞兩雄不俱立,兩賢不並世。 皇帝,賢天子也。 自今以後,去帝制黃屋左纛。 」陸賈還報,孝文帝大說。 遂至孝景時,稱臣,使人朝請(29)。 然南越其居國竊如故號名(30),其使天子,稱王朝命如諸侯(31)。 至建元四年卒(32)。 (1)高後:即呂後。 漢高祖死後,她把持了朝中實權,前後長達十六年。 (2)有司:掌管具體工作的官吏。 禁:禁止。 關市:在邊境所設的貿易市場。 (3)使物:使者與物資。 (4)灶:人名,即周灶。 (5)大疫:重病。 (6)嶺:指陽山嶺,是南嶺的一部分。 (7)罷兵:停止軍事行動。 (8)因此:乘此機會。 威邊:在邊境顯示軍威。 (9)賂遺(wei,魏):賄賂。 閩越:越人的一支。 漢初其首領無諸封為閩越王。 後來分為東越和繇兩部分。 甌:即西甌,越人的一支。 駱:即駱越,越人的一支。 十黃屋:以黃綢做車蓋的裡子。 左纛(dao,道):插在車廂左邊的用旄牛尾或雉尾裝飾的旗子。 」黃屋左纛」都是秦漢時皇帝的車飾。 (11)稱制:自稱皇帝,發號施令。 (12)侔:相等。 (13)孝文帝元年:即公元前一七九年。 (14)代:代國。 漢文帝劉恆未當皇帝前被封為代王,呂後死後,周勃等平定了諸呂之亂,擁戴劉恆為帝,他便從代國來到西漢京城長安。 (15)乃:就。 佗親:指趙佗的父母親。 塚:墳墓。 (16)守邑:猶「守塚」,指守墓的人家。 (17)奉祀:舉行祭祀。 (18)從昆弟:堂兄弟。 (19)言:推薦。 好畤:縣名。 (20)先帝:指漢高祖劉邦。 習使:屢次出使。 (21)讓:責備。 (22)曾:竟然。 一介:一位。 (23)書:奏書。 謝:道歉,謝罪。 (24)大長老夫:趙佗自稱其身世,意謂我是個年老的大君長。 (25)人眾:民眾,百姓。 (26)甌駱:西甌和駱越。 裸國:赤身裸體的國家。 因其地炎熱,人們穿衣少,故稱為裸國。 (27)藩臣:屬國之臣。 (28)奉貢職:遵從納貢的職責。 (29)朝請:漢時諸侯王朝見天子,在春天時叫朝,在秋天時叫請。 (30)居國:在國內。 故:原來的。 (31)稱王:自稱為王。 朝命:朝廷的命令。 (32)建元四年:即公元前一四○年。 建元,漢武帝第一個年號(前140—前135)。 佗孫胡為南越王。 此時閩越王郢興兵擊南越邊邑(1),胡使人上書曰:「兩越俱為藩臣,毋得擅興兵相攻擊。 今閩越興兵侵臣,臣不敢興兵,唯天子詔之。 」於是天子多南越義(2),守職約,為興師,遣兩將軍往討閩越(3)。 兵未逾嶺(4),閩越王弟餘善殺郢以降,於是罷兵。 天子使莊助往諭意南越王(5),胡頓首曰:「天子乃為臣興兵討閩越,死無以報德!」遣太子嬰齊入宿衛。 (6)。 謂助曰:「國新被寇(7),使者行矣。 胡方日夜裝入見天子(8)。 助去後,其大臣諫胡曰:「漢興兵誅郢,亦行以驚動南越(9)。 且先王昔言,事天子期無失禮,十要之不可以說好語入見(11)。 入見則不得復歸,亡國之勢也。 」於是胡稱病,竟不入見。 後十餘歲,胡實病甚,太子嬰齊請歸。 胡薨,謚為文王(12)。 (1)此時:指漢武帝建元六年(前135)。 (2)多:讚美。 (3)兩將軍:指王恢和韓安國。 建元六年八月,武帝派大行王恢和大農令韓安國前去討伐閩越王郢。 (4)逾:越過。 嶺:指陽山嶺。 (5)諭:說明白。 (6)宿衛:宮中的侍衛。 (7)被:遭。 寇:侵害。 (8)裝:整裝待發。 (9)行以:猶「以行」,用這行動。 十期:希望。 無:通「毋」,不要。 (11)說(yue,月):喜歡。 好語:動聽的言辭。 (12)謚:古代君王和高官死後,根據他一生的事跡所加給他的稱號。 嬰齊代立,即藏其先武帝璽(1)。 嬰齊其入宿衛在長安時,取邯鄲樛氏女(2),生子興。 及即位,上書請立樛氏女為後(3),興為嗣(4)。 漢數使使者風諭嬰齊,嬰齊尚樂擅殺生自恣(5),懼入見要用漢法(6),比內諸侯(7),固稱病(8),遂不入見。 遣子次公入宿衛。 嬰齊薨,謚為明王。 (1)先:祖先。 璽:皇帝的印章。 「藏璽」就是去掉私自稱帝的帝號的意思,表示不再稱帝。 (2)取:同「娶」。 樛(ji□,揪)氏女:姓的人家的女兒。 (3)後:王后。 (4)嗣:指王位繼承人。 (5)尚樂:喜歡。 殺生:指殺人。 恣:放縱。 (6):要:要挾,強迫。 (7)比:比況,比照。 內諸侯:內地諸侯。 (8)固:通「故」。 太子興代立,其母為太后。 太后自未為嬰齊姬時,嘗與霸陵人安國少季通(1)。 及嬰齊薨後,元鼎四年(2),漢使安國少季往諭王、王太后以入朝,比內諸侯;令辯士諫大夫終軍等宣其辭(3),勇士魏臣等輔其缺(4),衛尉路博德將兵屯桂陽(5),待使者。 王年少,太后中國人也,嘗與安國少季通,其使,復私焉(6)。 國人頗知之,多不附太后(7)。 太后恐亂起,亦欲倚漢威,數勸王及群臣求內屬。 即因使者上書(8),請比內諸侯,三歲一朝,除邊關(9)。 於是天子許之,賜其丞相呂嘉銀印,及內史、中尉、大傅印十,余得自置。 除其故黥劓刑(11),用漢法,比內諸侯。 使者皆留填撫之(12)。 王、王太后飭治行裝重繼(13),為入朝具(14)。 其相呂嘉年長矣,相三王,宗族官仕為長吏者七十餘人(15),男盡尚王女(16),女盡嫁王子兄弟宗室,及蒼梧秦王有連(17)。 其居國中甚重,越人信之,多為耳目者,得眾心愈於王(18)。 王之上書,數諫止王,王弗聽。 有等畔心(19),數稱病不見漢使者。 使者皆注意嘉,勢未能誅(20)。 王、王太后亦恐嘉先事發(21),乃至酒,介漢使者權(22),謀誅嘉等。 使者皆東鄉(23),太后南鄉,王北鄉,相嘉、大臣皆西鄉,侍坐飲。 嘉弟為將,將卒居宮外(24)。 酒行,太后謂嘉曰:「南越內屬,國之利也,而相君苦不便者(25),何也?」以激怒使者。 使者狐疑相仗(26),遂莫敢發。 嘉見耳目非是(27),即起而出。 太后怒,欲嘉以矛(28),王止太后。 嘉遂出,分其弟兵就捨(29),稱病,不肯見王及使者。 乃陰與大臣作亂。 王素無意誅嘉(30),嘉知之,以故數月不發。 太后有淫行,國人不附,欲獨誅嘉等,力又不能。 第60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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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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