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貳師後復行,兵多,而所至小國莫不迎,出食給軍。 至侖頭,侖頭不下,攻數日,屠之。 自此而西,平行至宛城(14),漢兵到者三萬人。 宛兵迎擊漢兵,漢兵射敗之,宛走入葆乘其城(15)。 貳師兵欲行攻郁成,恐留行而令宛益生詐(16),乃先至宛,決其水源,移之,則宛固已憂困。 圍其城,攻之四十餘日,其外城壞,虜宛貴人勇將煎靡(17)。 宛大恐,走入中城。 宛貴人相與謀曰:「漢所為攻宛,以王毋寡匿善馬而殺漢使(18)。 今殺王毋寡而出善馬,漢兵宜解(19);即不解,乃力戰而死,未晚也。 」宛貴人皆以為然,共殺其王毋寡,持其頭遣貴人使貳師,約曰:「漢毋攻我,我盡出善馬,恣所取(20),而給漢軍食。 即不聽(21),我盡殺善馬,而康居之救且至(22)。 至,我居內,康居居外,與漢軍戰。 漢軍熟計之(23),何從?」是時康居候視漢兵,漢兵尚盛,不敢進。 貳師與趙始成、李哆等計:「聞宛城中新得秦人,知穿井,而其內食尚多。 所為來,誅首惡者毋寡。 毋寡頭已至,如此而不許解兵,則堅守,而康居候漢罷而來救宛(24),破漢軍必矣。 」軍吏皆以為然,許宛之約。 宛乃出其善馬,令漢自擇之,而多出食食給漢軍(25)。 漢軍取其善馬數十匹,中馬以下牡牝三千餘匹,而立宛貴人之故待遇漢使善者名昧蔡以為宛王(26),與盟而罷兵。 終不得入中城,乃罷而引歸。 (1)其夏:指太初二年(前103)夏天。 亡:損失。 浞野:指浞野侯趙破奴。 他於太初二年率二萬騎兵,從朔方西北出擊匈奴,深入匈奴二千餘里,殺敵數千,因遇單于八萬騎兵的圍攻,全軍被殲。 參見卷一百十《匈奴列傳》。 (2)罷擊:停止攻打。 (3)已業:即業已。 誅:攻打、討伐。 (4)侖頭:即輪台,西域小國名。 (5)案:審問判罪。 (6)材官:指勇敢的士卒。 一釋為武官名。 (7)負私從者:背負私人(自己)裝備而參軍的。 與:參與。 (8)橐它:即駱駝。 (9)兵弩:此指各種兵器。 弩:一種有機關的弓。 設:設備。 十傳相:即相傳。 奉:奉命。 (11)水空:水道。 空,通「孔」。 空其城:指城無水可用。 (12)七科:七種人,即有罪的官吏、逃亡者、贅婿、商人、曾經有「市籍」的、父母有「市籍」的、祖父母有「市籍」的。 適:通「謫」,罰罪。 (13)糒(bei,備):乾糧。 (14)平行:平安行事。 (15)走入:跑進城中。 葆:通「保」。 乘:依靠。 (16)留行:滯留而不能行軍。 益:越發。 (17)煎靡:人名。 (18)疆戾:大宛國王名。 (19)宜解:應當解圍而去。 (20)恣:任意。 (21)即:若,如果。 (22)且:將。 (23)熟計:仔細考慮。 (24)候:等到。 漢罷:漢軍疲憊。 罷,通「疲」。 (25)此句第一個「食」字指糧食。 第二個「食(si,四)」字,指把食物給別人吃。 (27)故:從前。 待遇:招待。 初,貳師起敦煌西,以為人多,道上國不能食(1),乃分為數軍,從南北道。 校尉王申生、故鴻臚壺充國等千餘人,別到郁成(2)。 郁成城守,不肯給食其軍。 王申生去大軍二百里(3)(偵)〔〕而輕之,責郁成(4)。 郁成食不肯出,窺之申生軍日少,晨用三千人攻,戮殺申生等,軍破,數人脫亡,走貳師(5)。 貳師令搜粟都尉上官桀往攻破郁成。 郁成王亡走康居,桀追至康居。 康居聞漢已破宛,乃出郁成王予桀,桀令四騎士縛守詣大將軍(6)。 四人相謂曰:「郁成王漢國所毒(7),今生將去(8),卒失大事(9)。 」欲殺,莫敢先擊。 上邽騎士趙弟最少,拔劍擊之,斬郁成王,繼頭。 弟、桀等逐及大將軍十。 初,貳師後行,天子使使告烏孫,大發兵併力擊宛。 烏孫發二千騎往,持兩端(11),不肯前。 貳師將軍之東(12),諸所過小國聞宛破,皆使其子弟從軍入獻,見天子(13),因以為質焉。 貳師之伐宛也,而軍正趙始成力戰,功最多;及上官桀敢深入,李哆為謀計,軍入玉門者萬餘人,軍馬千餘匹。 貳師後行,軍非乏食,戰死不能多,而將吏貪,多不愛士卒,侵牟之(14),以此物故眾(15)。 天子為萬里而伐宛,不錄過(16),封廣利為海西侯。 又封身斬郁成王者騎士趙弟為新畤侯,軍正趙始成為光祿大夫,上官桀為少府,李哆為上黨太守。 軍官吏為九卿者三人,諸侯相、郡守、二千石者百餘人,千石以下千餘人。 奮行者官過其望(17),以適過行者皆絀其勞(18)。 士卒賜直四萬金(19)。 伐宛再反(20),凡四歲而得罷焉。 (1)道上國:路過的國家。 (2)別:另外。 (3)去:離開。 (4)(fu,副):依仗。 責:求索。 (5)走:跑。 (6)縛:捆。 守:守護。 大將軍:指李廣利。 (7)毒:恨。 (8)生:活著。 將:送去。 (9)卒(cu,醋):通「猝」,突然。 失:誤。 十弟:指趙弟。 桀:上官桀。 逐及:追趕上。 (11)持兩端:抱著騎牆的態度。 (12)之:到……去。 (13)從:隨。 入獻:進貢。 見:進見。 (14)侵牟:侵奪。 (15)以此:因此。 物故:死亡。 (16)錄:記錄。 (17)奮行者:自願參軍的人。 望:希望。 (18)以適過行者:因為被罰罪而參軍的人。 以,因為。 適,同「謫」,罰罪。 絀(chu,處):免除。 勞:功勞。 (19)直:通「值」。 (20)再反:兩次往返。 反,同「返」。 漢已伐宛,立昧蔡為宛王而去。 歲余,宛貴人以為昧蔡善諛,使我國遇屠,乃相與殺昧蔡,立毋寡昆弟曰蟬封為宛王,而遣其子入質於漢。 漢因使使賂賜以鎮撫之(1)。 而漢發使十餘輩至宛西諸外國,求奇物,因風覽以伐宛之威德(2)。 而敦煌置酒泉都尉,西至鹽水,往往有亭。 而侖頭有田卒數百人(3),因置使者護田積粟,以給使外國者。 (1)賂:財物。 鎮撫:安撫。 (2)因:順便。 風:通「諷」,曉諭。 覽:考察。 (3)田卒:屯田的士卒。 太史公曰:《禹本紀》言(1)「河出崑崙(2)。 崑崙其高二千五百餘里,日月所相避隱為光明也(3)。 其上有醴泉、瑤池」。 今自張騫使大夏之後也,窮河源(4),惡睹《本紀》所謂崑崙者乎(5)?故言九州山川(6),《尚書》近之矣(7)。 至《禹本紀》、《山海經》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也。 (1)《禹本紀》:中國最古老的帝王傳記。 (2)河:黃河。 (3)避隱:隔開而不能相見。 (4)窮:盡。 河源:黃河的源頭。 (5)惡:何。 (6)九州:《尚書·禹貢》把中國分為九州,即冀、兗、青、徐、荊、楊、豫、粱、雍等,後遂以九州代稱中國。 (7)《尚書》:我國最早的散文集,實為古代歷史文獻的彙編,為儒家的五經之一。 近之:接近於真實。 回目錄 《史記》譯注 遊俠列傳第六十四 王淑艷 譯注 【說明】 《遊俠列傳》是《史記》名篇之一,記述了漢代著名俠士朱家、劇孟和郭解的史實。 司馬遷實事求是地分析了不同類型的俠客,充分地肯定了「布衣之俠」、「鄉曲之俠」、「閭巷之俠」,讚揚了他們「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不矜其能,不伐其德」等高貴品德。 這些被班固視為「罪已不容於誅」(《漢書·遊俠傳》)的社會底層的人們,在司馬遷的筆下卻成為傾倒天下大眾的英雄,並對他們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對迫害他們的人表示極大憤慨,揭示了漢朝法律的虛偽和不公正的本質,表現了作者進步的歷史觀和《史記》一書的人民性。 當然,作者對那些被視為「朱家之羞」的「盜跖居民間者」式的豪俠卻加以否定和鞭撻。 同時作者借儒形俠,又寫公孫弘等的誅俠之舉,委婉地表現了作者對此類儒者的憤激之情,「真極用意文字」(姚苧田《史記精華錄》),難怪正統的封建史學家班固稱此文是「退處士而進奸雄」(《漢書·遊俠傳》)。 這又從另一角度顯示了此文的進步性。 此文不但善於敘事,且敘事與議論相結合,行文中「咨嗟慷慨,感歎宛轉」(《史記評林》引董份語),處處傾瀉「憤激」「不平之氣」(何良俊《四友齋叢說》),且層層迴環,步步轉折,曲盡其妙,真「百代之絕」(董份語)。 文章結構嚴謹有序,前有敘論,為一篇之綱,後分敘諸俠之事,為敘論作註腳,「太史公曰」總一篇之旨,明作者之情,前後輝映,「篇章之妙,此又一奇也」(吳見思《史記論文》)。 【譯文】 第67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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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6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