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歲:這年。 指漢武帝元封元年(前110)。 封:古代帝王在泰山上築壇祭天的一種迷信活動。 (2)〔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武帝初與諸儒議封事,命草其儀,及且封,盡罷諸儒不用,談之滯周南,以罷不用之故也。 」與(yu玉):參加。 (3)且:將要。 (4)無:通「毋」,不要。 (5)則之:以之為準則。 (6)獲麟:《春秋·哀公十四年》:「春,西狩獲麟。 」《春秋》絕筆於獲麟。 自魯哀公十四年(前481)至漢元封元年(前110)凡三百七十一年。 有:用在整數和零數之間,相當於「又」。 (7)放絕:棄置中斷。 放,散失。 絕,中斷。 (8)死義:為義而死。 (9)次:按次序編列,排列。 十闕:遺漏。 卒三歲而遷為太史公,紬史記石室金匱之書(1)。 五年而當太初元年(2),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歷始改(3),建於明堂(4),諸神受紀(5)。 (1)紬:綴集。 石室金匱:都是國家收藏圖書、檔案之處。 (2)太初:漢武帝第七個年號(前104前101)。 (3)在此之前,漢沿襲秦制,以夏歷的十月為歲首。 太初元年改用太初歷,以正月為歲首。 (4)明堂:古代帝王宣明政教的地方。 (5)諸神受紀:《索隱》引虞喜《志林》:「改歷於明堂,班之於諸侯。 諸侯,群神之主,故曰『諸神受紀』。 」《集解》引韋昭曰「告於百神,與天下更始,著紀於是。 」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1):『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 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而能紹明世,正《易經》,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2)?』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3)。 」 (1)先人:指司馬談。 (2)本:以……為本,以……為根據。 (3)讓:辭讓,推辭。 上大夫壺遂曰:「昔孔子何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聞董生曰(1):『周道衰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2)。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3),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 』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4)』。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5),下辨人事之紀(6),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 《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變;《禮》經紀人倫(7),故長於行;《書》記先王之事,故長於政;《詩》記山川谿谷禽獸草木牝牡雌雄,故長於風(8);《樂》樂所以立,故長於和;《春秋》辯是非,故長於治人。 是故《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 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 《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 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 《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9),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 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 故《易》曰『失之豪厘十,差以千里』。 故曰『臣弒君,子弒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漸久矣。 』故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讒而弗見,後有賊而不知(11)。 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12)。 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 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弒之誅,死罪之名。 其實皆以為善,為之不知其義,被之空言而不敢辭(13)。 夫不通禮義之旨,至於君不君(14),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 夫君不君則犯(15),臣不臣則誅,父不父則無道,子不子則不孝。 此四行者,天下之大過也。 以天下之大過予之,則受而弗敢辭。 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 夫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法之所為用者易見,而禮之所為禁者難知。 」 (1)董生:董仲舒。 (2)壅:阻撓。 (3)是非:褒貶。 以是為是,以非為非。 二百四十二年:指《春秋》所記歷史時間。 (4)引語見《春秋緯》。 (5)三王:指夏禹、商湯、周文王。 (6)紀:法度,準則。 (7)經紀:安排,料理。 (8)風:風土人情。 (9)據清梁玉繩《史記志疑》統計,《春秋》經傳載弒君三十七,亡國四十一。 十豪:通「毫」。 (11)賊:殺人者。 (12)權:權變,變通。 (13)此句意謂被修史者加上不實之罪名而不敢予以否認。 《左傳·宣公二年》載,晉靈公不君,晉大夫趙宣子趙盾上諫不聽,反而三番兩次地要謀害他。 趙盾的堂弟趙穿攻殺靈公。 史官董狐以趙盾在事變發生時,未能逃出國境就又返回,回來又未誅伐趙穿,故書其事曰「趙盾弒其君」。 對此,趙盾雖也感慨一番,但終於蒙受弒君的罪名。 孔子稱他「為法受惡」,並為他未能出境而感到惋惜,蓋出境即可避免這種罪名。 被:蒙受,遭受。 (14)君不君:君不像君。 下「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句式結構仿此。 (15)犯:指被臣下所幹犯。 壺遂曰:「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1),當一王之法。 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萬事既具,鹹各序其宜(2),夫子所論,欲以何明?」 (1)垂:流傳。 (2)鹹:都,全。 各序其宜:各得其所,井然有序。 序,依次序排列。 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1)。 余聞之先人曰:『伏羲至純厚(2),作《易》八卦。 堯舜之盛,《尚書》載之,禮樂作焉。 湯武之隆,詩人歌之。 《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獨刺譏而已也。 』漢興以來,至明天子,獲符瑞(3),封禪,改正朔(4),易服色,受命於穆清(5),澤流罔極(6),海外殊俗,重譯款塞(7),請來獻見者,不可勝道。 臣下百官力誦聖德,猶不能宣盡其意。 且士賢能而不用,有國者之恥,主上明聖而德不布聞,有司之過也。 且余嘗掌其官,廢明聖盛德不載,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不述,墮先人所言(8),罪莫大焉。 余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於《春秋》,謬矣。 」 (1)唯唯,否否,不然:自謹的應答聲。 相當於現代漢語的「是是,不不,不對。 」(2)至:極。 (3)符瑞:祥瑞的徵兆,吉兆。 (4)改正朔:修訂曆法。 正,一年的開始。 朔,一月的開始。 正朔,即一年的第一天。 (5)穆清:指天。 (6)罔極:無邊,無極。 (7)重(chong,蟲)譯:輾轉翻譯。 款塞:叩塞門。 (8)墮(hu□,灰):毀壞。 於是論次其文(1)。 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禍(2),幽於縲紲(3)。 乃喟然而歎曰:「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毀不用矣。 」退而深惟曰(4):「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也(5)。 昔西伯拘羑里(6),演《周易》;孔子厄陳蔡(7),作《春秋》;屈原放逐(8),著《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9);孫子臏腳十,而論兵法;不韋遷蜀,世傳《呂覽》(11);韓非囚秦,《說難》、《孤憤》(12);《詩》三百篇,大抵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 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 」於是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13),自黃帝始。 (1)論次:按次序論述。 (2)事在漢武帝天漢二年(前99)。 騎都尉李陵擊匈奴,至浚稽山被圍,苦戰力竭而降。 太史令司馬遷因言陵事,得罪下獄,受宮刑。 詳見司馬遷的《報任安書》。 (3)縲紲:系犯人的繩索,此指牢獄。 (4)惟:思,考慮。 (5)遂:通,達。 (6)西伯:指周文王。 西伯囚羑里事,詳見卷四《周本紀》。 (7)厄(e,餓):窮困,災難。 孔子厄於陳蔡事,詳見卷四十七《孔子世家》。 (8)屈原放逐事,詳見卷八十四《屈原賈生列傳》。 (9)厥:乃,才。 十臏:膝蓋骨,特指古代一種剔除膝蓋骨的酷刑。 腳:小腿。 孫子(指孫臏)臏腳事,見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列傳》。 (11)《呂覽》:即《呂氏春秋》。 呂不韋主持編著此書遠在遷蜀以前。 事見卷八十五《呂不韋列傳》。 (12)韓非著《說難》、《孤憤》事,卷六十三《老子韓非列傳》謂在入秦以前。 (13)至於麟止:謂《史記》述事止於武帝獲麟之年,猶《春秋》止於獲麟。 武帝獲麟在元狩元年(前122),見卷十二《孝武本紀》,《漢書》卷六《武帝紀》。 維昔黃帝,法天則地,四聖遵序(1),各成法度;唐堯遜位(2),虞舜不台(3);厥美帝功(4),萬世載之。 作《五帝本紀》第一。 第71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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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7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