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聲成文:《正義》解釋說:「清濁雖異,各見於外,成於文彩。 」「文」釋為「文彩」,義仍不明。 文就是文章的文,聲能成文是由於聲的清濁變化有規律,形成一定的結構和組織,不再是簡單的聲了,就如同文章不再是單個的字母一樣。 (2)正:《樂記》作政。 正同政。 以下同。 (3)乖:背戾,不和諧。 《說文》:「乖,戾也」。 (4)宮是五音中最重濁者,《索隱》說:「宮弦最大,用八十一絲,聲重而尊,故為君」。 《正義》又以五行理論解釋說:「宮屬土,居中央,總四方,君之象也。 」所以說:「宮為君」。 (5)《索隱》解釋說:「商是金(按:即於五行理論,商為金),金為決斷(按:即金的功能是決斷),臣事也。 弦用七十二絲,次宮,如臣次君也。 」(6)以五行理論解釋,角屬木,屬春。 《集解》引王肅語說:「春物並生,各以區別,民之象也。 」又從聲的清濁高低解釋,《索隱》說:「弦用六十四絲,聲居宮羽之中,比君為劣,比物為優,故雲清濁中,人(按:即民字。 唐太宗李世民,唐人避其名,書民字為人)之象也。 」意思是角弦的粗細在最粗的宮弦和最細的羽弦之間,聲的清濁也在二者之間,宮為君,羽為物,地位處於二者之間的是民,所以角是民的象徵。 (7)徵(zh□,只)為事也用以上兩種理論解釋:徵於五行為夏為火。 《索隱》說:「夏時生長,萬物皆成形體,事亦有體,故配事;《集解》引王肅語說:「夏物盛,故事多。 」《正義》說:「徵屬火,以其徵清,事之象也。 」徵弦由五十四根絲組成,粗細在角、羽二者之間,《樂記》孔穎達疏說:「(羽為物),夫事是造為,造為由民,故先事後乃有物也。 是事勝於物而劣於民,故次民,居物之前,所以徵為事之象也。 」(8)羽於五行屬水,屬冬;弦為四十八根絲,最細,聲最清(高而細)。 故由以上兩種理論解釋為物,不復贅。 (9)惉(zh□n,沾)懘(chi,翅):《樂記》鄭玄註:「惉懘,敝敗不和貌。 」孔穎達疏說:「惉,敝也;懘,敗也,敝敗謂不和之貌也。 若君、臣、民、事、物五者各得其所用,不相壞亂,則五聲之響無敝敗矣。 」十荒:《樂記》鄭玄注說:「荒,猶散也。 」孔穎達疏說:「宮音之亂,則其聲放散」。 荒釋為散是因文沒義,不足為訓。 荒原有廢的意思,如《尚書·周書·蔡仲之命》說:「無荒棄朕命」,孔安國釋為「元廢棄我命」。 十二律黃鐘為宮,以三分損益法(參見《律書》注)生成其餘諸律,即宮是其餘四聲的基準,宮亂就五聲盡廢,沒個準頭了。 (11)捶:《禮記》作陂,釋為傾斜、不平正。 《樂記》作捶。 《集解》、《正義》均不能另立新解,仍以《樂記》釋敷會之,甚無所謂。 《廣韻》釋捶為擿(zhi)。 同擲,投擲的意思,如《史記·剌客列傳》:「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 」《索隱》說:「擿與擲同,古字耳」。 按出律法八十一分為宮,三分去一為徵,徵三分益一為商,生律次序中商居五音中的第三位,商音亂,宮、徵二者可以不受影響,角、羽二音必受影響,五音中半存半廢,故樂曲清濁跳擲不定,就是商亂則捶的意思。 (12)五音中由宮至羽弦漸細、漸短,其音由低漸高,由濁漸清,所以宮音最低、最濁,羽音最高、最清。 角音居中,為中和之音。 角亂就是角音高低不准,偏低則五音中濁多於清,偏高則清多於濁。 整個樂曲顯得忽而亢奮,忽而低沉,為憂思不定貌,所以說是角亂則憂。 (13)徵於五音中為次清音,亂則五音中清的成分不足,濁大於清,整個曲調則顯得低沉哀婉。 就是徵亂則哀。 (14)羽為最清音,亂就是不得其正,或高或低,忽高忽低。 低無大影響,高(是一種不諧調的高)則有唱不出的可能。 因太高,唱不出,樂曲不得不中斷,這種現象就是所謂「危」。 危為樂之所忌,偶一出現演奏即謂失敗。 (15)迭相陵:《正義說》:「迭,互也。 陵,越也。 」迭相陵就是「五聲並不和,君臣上下互相陵越,所以謂之慢也。 」迭釋為互,也是因文設義,不夠貼切。 《說文》:「迭,更迭也」。 於甲處宮陵商,乙處商陵宮,丙處宮又陵商叫做迭相陵,也可以叫做互相陵;於同一處宮陵商,商也陵宮,可以叫做互相陵,不能叫做迭相陵。 時空相同為互,不同為迭。 即互無更意,迭有更意,是其不同。 (16)春秋時期鄭國、衛國的音樂。 今《詩經》中的《邶風》、《鄘風》、《衛風》、《鄭風》保留了其中的部分歌詞(邶、鄘春秋時被衛國兼併)。 《詩譜序》說:「孔子錄(周)懿王、夷王時詩迄於陳靈公淫亂之事,謂之變風變雅。 」《詩經》中《邶風》以下十二國風都屬變風變雅,鄭、衛之風是其中之一。 又《史記·周本紀》說:「懿王之時,王室遂衰」,周衰自懿王始,鄭、衛之音,並在此後,所以稱為亂世之音。 (17)《集解》引鄭玄語說:「濮水之上,地有桑間,在濮陽南」。 是以桑間為地名,誤。 桑間濮上實指濮水一帶的桑土之間,泛指衛國境。 《禹貢》以兗州為桑土,濮水流域古屬兗州,其地宜桑蠶,故有桑間之說。 並非某一地的地名為桑間。 《詩經·鄘風》有《桑中》一篇,《序》說「《桑中》剌奔也。 衛之公室淫亂,男女相奔,至於世族在位,相竊妻妾,期於幽遠,政散民流而不可止。 」桑間之樂可能就是指《桑中》篇。 濮上之樂以《桑中》最為淫亂,故首揭其名為桑間濮上之樂。 (18)誣上行私:臣誣君為誣上;廢公法,徇私情為行私。 凡音者,生於人心者也;樂者,通於倫理者也(1)。 是故知聲而不知音者,禽獸是也;知音而不知樂者,眾庶是也(2)。 唯君子為能知樂(3)。 是故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審樂以知政,而治道備矣(4)。 是故不知聲者不可與言音,不知音者不可與言樂,知樂則幾於禮矣(5)。 禮樂皆得,謂之有德。 德者得也。 是故樂之隆,非極音也;食饗之禮(6),非極味也。 清廟之瑟(7),朱弦而疏越(8),一倡而三歎,有遺音者矣。 大饗之禮(9),尚玄酒而俎腥魚十,大羹不和(11),有遺味者矣。 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12)。 第73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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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7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