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指武功。 功成是指以武力統一天下的大功已經成就。 如周朝武王滅商,武功已成,作《武》樂。 以下三段為《樂禮章》,《正義》論其內容說是:「言明王為治,制禮作樂」之事。 (2)辨:《集解》引鄭玄語說:「辨,遍也」。 普遍、寬廣之意。 具:具體、完具,完備。 (3)不是完備的樂。 《集解》引鄭玄語解釋說:「樂以文德為備,若《咸池》也。 干戚之舞是《武》樂,歌頌武王滅商的武功的。 時文德未成,至到周公平管蔡,致位於成王,周朝文治方成。 (4)亨:同烹。 孰:同熟。 全句是指用烹熟的食物祭祀。 (5)達:發達,引伸為完備。 與前文中的「樂達」、「四達」用法相同。 (6)指樂太盛則淫而廢事,故有後憂。 (7)禮太粗略則失於偏狹。 (8)及:連接詞,至於、以及、並。 夫:發語詞。 敦樂:敦厚之樂。 (9)行:實行,亦可作產生解釋。 十作:作成,即是產生的意思。 長:生長。 (11)正義》解釋說:「春夏生長萬物,故為仁愛。 樂主淘和萬性,故仁近於樂也」。 (12)正義》解釋說:「秋則殺斂,冬則蟄藏,並是義主斷割。 禮為節限,故義近於禮也。 (13)敦和:敦厚和同。 (14)率:遵循、順服。 有敬義。 (15)辨宜:分辨其宜貴宜賤。 「辯」,《樂記》作「別」,通。 (16)居鬼:《樂記》鄭玄注說:「居鬼,謂居其所為,亦言循之也。 鬼神,謂先聖先賢也」。 (17)官:《樂記》鄭玄注說:「官猶事也。 各得其事」。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 高卑已陳(1),貴賤位矣。 動靜有常,小大殊矣。 方以類聚(2),物以群分,則性命不同矣(3)。 在於成象(4),在地成形,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 地氣上(5),天氣下降,陰陽相摩(6),天地相蕩,鼓之以雷霆(7),奮之以風雨(8),動之以四時,煖之以日月(9),而百(物)化興焉十,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 化不時則不生(11),男女無別則亂登(12),此天地之情也。 及夫禮樂之極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陰陽而通乎鬼神(13),窮高極遠而測深厚(14)。 樂著太始而禮居成物(15)。 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動者地也。 一動一靜者,天地之間也。 故聖人曰「禮雲樂雲」。 (16) (1)高卑:《集解》引鄭玄說:「高卑謂山澤也。 」陳:陳列、布陳。 (2)《樂記》鄭玄注說:「方謂行蟲也。 」孔穎達疏說:「方以類聚者,方謂走蟲禽獸之屬,各以類聚,不相雜也。 」按:鄭玄解經,多因文設義,孔氏因其說而解之。 「方以類解」,下一句是「物以群分」,物是無生命者,鄭因釋方是有生命者,故釋為行蟲。 其實「方」釋為行蟲沒什麼根據。 《易經·系辭》釋此句說:「方謂法術性行,以類共聚」,並以《春秋》「教子以義方」為證。 方即法,引伸為法術性行,優於鄭注。 (3)性命:《樂記》鄭玄注說:「性之言生也;命,生之長短也。 」孔穎達解釋說:「性,生也。 各有嗜好,謂之為性也;命者,長短夭壽也」。 行殖之物既稟大小之殊,故性命夭壽不同,萬物各有群類區分性命之別。 (4)象:《樂記》鄭玄註:「像,光耀也」。 《易經·系辭》陳康伯釋為日月星辰。 《正義》合二者而言,釋為「日月星辰之光耀。 《正義》所釋為長。 (5)(j□,雞):《樂記》作齊。 鄭玄釋說:「 齊,讀為躋。 躋,升也」。 與躋亦通。 (6)摩:《樂記》鄭玄釋說:「摩,猶迫也」。 (7)鼓:鼓動。 雷霆:《說文》:「陰陽薄(按:同迫)動」為雷;(爾雅·釋天):「疾雷為霆」。 (8)奮:鄭玄註:「奮,迅也」。 《易經·系辭》作「潤」。 (9)煖:同暖。 十《樂記》孔穎達疏說:「百化,百物也;興,生也。 」(11)《樂記》孔穎達疏說:「化不時者,謂天地化養不得其時,則不生物也」。 《正義》說:「若人主行化失時,天地應以惡氣毀物,故雲化不時則不生也」。 孔疏為長。 (12)登:《樂記》作「升」。 鄭玄注說:「升,成也。 樂失則害物,禮失則亂人」。 按:登即升。 《爾雅·釋話》:「登,升也。 」又說:「登,成也。 」(13)《樂記》孔穎達疏說:「禮法動靜(按:動為陽,靜為陰)有常;樂法陰陽相摩(按:指律呂相摩),是禮樂行乎陰陽」;「禮樂用之以祭鬼神,是通乎鬼神也」。 (14)《樂記》鄭玄注說:「高遠,三辰(按:日月星謂之三辰)也;深厚:山川也。 言禮樂之道,上至於天,下委於地,則其間無所不之。 (15)樂著太始:《索隱》說:「著,明也,太始,天也。 言樂能明太始是法天」。 以太始為天,沒有道理。 古人認為宇宙形成分為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幾個階段,太易時無所有,太初時始有氣,太始時始有形,太素時始有質,形質具稱為渾沌(或渾淪),然後發生變化,輕清者上浮為天,重濁者下沉為地,這才有了天地(見《列子·天瑞》)。 太始為形之始,時尚無天地,以太始為天自是錯誤的。 《樂記》鄭玄注說:「著之言處也,太始,百物之始生也」。 其義較確。 (16)禮雲樂云:猶言:禮如何樂如何。 由於此句以前倫天地萬物,禮雲樂雲實際是說禮、樂也是如此。 即《正義》所說,是「明此一章是禮樂法天地也」。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1);夔始作樂,以賞諸侯(2)。 故天子之為樂也,以賞諸侯之有德者也。 德盛而教尊(3),五穀時孰,然後賞之以樂。 故其治民勞者,其舞行級遠(4);其治民佚者,其舞行級短。 故觀其舞而知其德,聞其謚而知其行(5)。 《大章》,章之也;《咸池》,備也;《韶》,繼也;《夏》,大也;殷周之樂盡也。 天地之道,寒暑不時則疾,風雨不節則饑(6)。 教者(7),民之寒暑也,教 不時則傷世。 事者(8),民之風雨也,事不節則無功。 然則先王之為樂也,以法治也,善則行象德矣(9)。 夫豢豕為酒,非以為禍也;而獄訟益煩十,則酒之流生禍也。 是故先王因為酒禮,一獻之禮(11),賓主百拜(12),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 故酒食者,所以合歡也。 樂者,所以象德也;禮者,所以閉淫也。 是故先王有大事(13),必有禮以哀之;有大福(14),必有禮以樂之。 哀樂之分,皆以禮終。 第74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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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7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