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義》說:這句話是「言天地以氣氤氳,合生萬物。 大樂之理,順陰陽律呂生養萬物,是大樂與天地同和也」。 說大樂生養萬物太過牽強,此句的意思重在「同和」,如此而已。 天地的特徵是陰陽調和,以成萬物;大樂的特徵也是陰陽調和(六律為陽,六呂為陰),以成曲調,所以說大樂與天地同和。 (2)節:就是節其貴賤,使貴賤高下有等的意思。 因而《正義》解釋此句說:「言天有日月,地有山川,高卑殊形,生用各別。 大禮辯尊卑貴賤等差異別,是大禮與天地同節。 」(3)失:《集解》引鄭玄注說是指「不失其性」。 《正義》則說是指「生成萬物」而不絕失其種類。 兩者意義相同,不失其性則不絕其種;失其性,其種也就不存了。 (4)《集解》引鄭玄注說:「成物有功報也。 」《正義》進一步解釋說祭天祀地是為「報生成萬物之功」。 由前文所說生成萬物是和的功效,節是為區別貴賤等級。 此句講節,當與生成萬物無關。 可解釋為:因為有節,天尊地卑,貴賤有等,才有了如今這種祭祀天地的儀式。 原因是祭祀天地的儀式突出了天尊地卑的基本思想。 (5)明:指陽世,即人世間。 《正義》說:「明猶外也」。 言聖王能使樂與天地同和,禮與天地同節,又能顯明其禮樂以教人也。 」如此下文的「幽」字便不好解釋,故不取。 (6)幽:指陰間。 鬼神:《樂記》中鄭玄解釋說:「聖人之精氣謂之神,賢知(智)之精氣謂之鬼。 」按《說文》解釋說:「人所歸為鬼。 」凡人死,精氣所歸通通謂之為鬼;又說:「引出萬物者」為天神。 《禮記·祭法》也說:「人死曰鬼」;「出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曰神」。 所以不必曰聖曰賢。 (7)《樂記》孔穎達疏說:「尊卑有別是殊事,俱行於禮是合敬也。 」殊事,謖事體不同;合敬,謂都敬。 在各種場合、事體下,都能體現一個敬字,就是殊事合敬。 (8)《正義》說:「宮商錯而成文,隨事而制變,是異文;同以勸愛,是合愛也」。 樂文(形式、曲調)雖不相同,體現的愛心是相同的,叫就異文合愛。 (9)明王:賢明的帝王。 指三皇五帝之屬。 沿:沿襲。 十鐘鼓管磬:為樂器:鍾屬金;鼓屬革;管指笙、簫等管樂器,屬竹;磬屬石。 羽籥(yue,月)干戚:為舞具。 羽籥,文舞所執;干戚,武舞所持。 羽為雉尾;籥為短笛。 《周禮·春官·籥師》說:「籥師,掌教國子舞羽吹籥。 」鄭玄注說:「文舞有持羽吹籥者,所謂籥舞也。 」干戚見前注。 (11)詘(q□,屈):同屈。 信(sh□n,申):同伸。 級兆:《樂記》用綴兆。 《索隱》說:「蓋是字之殘缺訛變耳,……然並以字讀,義亦俱通。 」但他沒有講出綴作級時詞義如何能通。 應該說級是綴字的誤文。 鄭玄釋綴兆說:「綴,謂酇舞者之位也;兆,其外營域也。 」酇讀如纂(zu□n),《集韻》釋為「聚也」。 聚如纂組的意思。 纂為五色綵帶,所以酇舞者之位就是行(hang,行列之行)舞者之位,也就是舞者成行時的位置。 那麼兆就是行以外的位置。 但是同句中詘信俯仰諸詞語都是描寫動作狀態的,綴兆不應是名詞。 所以綴兆可引伸為:或連綴(聚)成行,或散處於兆,即綴兆作綴聚、分散解釋。 舒:舒緩。 疾:急速。 (12)簠簋俎豆:食具。 盛粒食(黍稷等主食)為簠簋,菜食為俎豆。 按《說文》的解釋,簠簋盛黍稷,圓者為簠,方者為簋;《周禮·考工記·瓬人》注說,祭宗廟用木簋,天地山川等外神之祭用瓦簋。 又有青銅製成者。 由《儀禮·公食大夫》注文知簠盛稻粱,簋盛黍稷。 俎是盛肉食的木盤或木板。 如牲體魚臘之類,從鼎中撈出後放在俎上,或祭或食;豆以盛胾、醢、臡(n□,音泥,連骨一起剉碎的肉醬)。 瓦制者稱為鐙。 制度文章:制度指器物的規格,文章指衣服上的采繡。 《周禮·考工記·畫繢之事》說:「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 」鄭注說:「此言剌繡采所用,繡以為裳」。 (13)升降上下:堂有級階,上下堂謂為升降。 《禮記·曲禮》:孝子「升降不由阼階」。 又進退亦謂升降。 周旋裼襲:周旋,《樂記》孔穎達疏說是「行禮周屈迴旋也」;裼(x□,西,裘外罩衣)襲,孔穎達疏說:「裼,謂袒上衣而露裼也;襲,謂掩上衣也。 禮盛者尚質,故襲;不盛者尚文,故裼」。 《禮記·王藻》說:「不文飾也,不裼;(裼,)裘之飾也,見美也。 」孔穎達解釋說:「裘之裼者,謂裘上加裼衣。 裼衣上雖加他服,猶開露裼衣見裼衣之美以為敬也」。 總之,開露裼衣謂之裼,不露謂為襲(即不裼)。 小禮裼,大禮襲。 (14)術:《樂記》為述。 鄭玄釋說:「述謂訓其義也。 」訓其義就是解釋其含義的意思。 述與作意義相對,《論語·述而》有「述而有作」語,邢昺解釋說:「但述修先王之道而不自製作。 」以下兩術字皆作述。 (15)《樂記》孔穎達的解釋是:「樂由天作者,樂生於陽,是法天而作也。 」樂生於陽的意思就是樂屬陽;法天而作就是按照天的形象締造樂。 天以和氣化物,樂也是以律呂的調和產生的。 如此「樂由天生」中的「由」字釋為依據、按照,硬譯為樂是按照天的榜樣構造而成的。 (16)《樂記》中孔穎達解釋說:「禮以地制者,禮主於陰,是法地而制」。 也是把禮樂與陰陽學說相附會,認為樂屬陽,禮屬陰。 陽為天,陰為地。 所以樂法(象)天,禮法(象)地。 法地就以地為法,為榜樣,如地有山川丘陵,禮也仿照這種情況,把人分成尊卑貴賤,高低不同的若乾等級。 所以「禮以地制」中的「以」也釋為按照、依照,與「樂由天作」中的「由」字同義。 (17)過:應釋為過分、超過。 禮以地制,「過制」就是過分地製作,這樣禮超過了「地」這個榜樣,失之於繁,就會引起禍亂。 (18)過作:與過制同樣釋為過分地製作,意思是樂太盛,上下失和,就是強暴之事發生。 (19)《樂記》鄭玄注說:「倫猶類也;患,害也。 」孔穎達解釋說:「論倫無患者,樂主和同論說等倫,無相毀害,是樂之情也。 言樂之本情,欲使倫等和同,無相損害也。 」論釋為論說,倫釋為倫類,論說與倫類就是語言與形質;不相違背就是無相毀害。 總的意思就是樂的主旨(所謂本情)是要言與實合,表與裡合,形與體合。 (20)「官」,系據《樂記》補。 鄭玄釋其意說:「官,猶事也。 」《正義》引賀瑒語說:「八音克諧使物歡喜,此樂之事跡也。 」(21)邪:邪曲,不正當,不正派。 (22)制:《正義》釋為節制。 《樂書》中節制一詞都說成「節」,如:「好惡無節於內」,「人之好惡無節」,「人為之節」,「所以節喪紀也」,「禮節民心」,「大禮與天地同節」等,無一例用「制」字者。 再者,文中是禮樂相對而言,先言樂之情,樂之官;後言禮之質,禮之制。 「情」擇為「主旨」,與「質」相應;「官」譯為「事跡」,「制」若譯為「節制」,則與「事跡」二字不能相配,必非作者本意。 因此「制」應譯成「形制」。 (23)施:用、加。 金石:金指金屬製成的樂器,如鍾等;石指石類物質製成的樂器,如磬等。 金石相合泛指一切樂器。 (24)越:《說文》:「越,度也。 」「越於聲音」就是度為新聲的意思。 又《樂雅·釋言》說:「越,揚也」。 郭璞釋說:「謂發揚。 」「越於聲音」釋為「揚為聲音」,亦通。 以上兩句的意思是講禮樂應用的兩個方面:施於金石,化為聲音。 (25)言禮樂應用於以上四方面,是天子與眾民所共同的。 王者功成作樂(1),治定制禮。 其功大者其樂備,其治辨者其禮具(2)。 干戚之舞,非備樂也(3);亨孰而祀(4),非達禮也(5)。 五帝殊時,不相沿樂;三王異世,不相襲禮。 樂極則憂(6),禮粗則偏矣(7)。 及夫敦樂而無憂(8),禮備而不偏者,其唯大聖乎?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制行也(9);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樂興也。 春作夏長十,仁也;秋斂冬藏,義也。 仁近於樂(11),義近於禮(12)。 樂者敦和(13),率神而從天(14);禮者辨宜(15),居鬼而從地(16)。 故聖人作樂以應天,作禮以配地。 禮樂明備,天地官矣(17)。 第74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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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74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