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四段為《樂論》章,論禮樂同異。 《正義》解釋頭兩句的意思說:「夫樂使率土合和,是為同也;禮使父子殊別,是為異也」。 (2)流:流移不定,這裡是莊重的反意詞。 全句的意思是:樂勝則和合太過,使各階層之間的尊卑界限混淆、流移不定了。 (3)離:《集解》釋為「離析而不親」。 (4)合情:和合人情。 飾貌:整飾(飭)行為、外貌,使保持等級界限,不相混淆。 (5)《正義》解釋說:「文謂聲成文也。 若作樂文采諧同,則上下並和,是樂和民聲也。 」樂文釋為樂的文采,同釋為諧同,誤。 樂文與上句禮義對言:禮義指禮的精義,樂文指樂的外部形式。 「禮義立」、「樂文同」是指統一禮樂制度的意思。 同釋為相同。 樂不相同,則人情不通,上下不和。 (6)不肖:《正義》釋為愚,不妥。 肖,似也。 不肖謂不似。 賢不肖謂賢與不肖賢,即賢與不賢。 所以不肖即不賢。 如《禮記·中庸》說:「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 孔穎達疏說:「變知(智)稱賢,變愚稱不肖,是賢勝於知(智),不肖勝於愚也」。 (7)仁:儒學倡導的優秀品質之一,含意很龐雜,故孔子論仁,常因人因事而異,包括了智、勇、恕、忠、孝、恭、信、寬等各種內容,但最主要的是愛,《說文》說:「仁,親也」。 徐鉉解釋說:「仁者兼愛」。 《墨子·經上》說:「仁,體愛也。 」《國語·周語》說:「博愛於人為仁」。 孔子也說:「仁者愛人」等。 (8)義:《說文》中徐鉉說,義「與善同意」。 《墨子·經上》說:「義,利也」。 孫詒讓引《孝經》唐明皇注說:「利物為義」。 (9)民治:就是天下之治,民治行矣;意譯就是:達到(實現)天下大治了。 十文:《禮書》、《樂書》中經常出現這個字,含意不盡相同,不過是本意與引伸意的區別。 本意文與質相對,質為內在的、本質的東西,文指外部的、形式的東西。 所以質譯為本質、實質、物質;文譯為文理、文彩、形式等。 引伸是以文和質分別表示它們的性質,如質性樸,譯為質樸;文性華,譯為華美等。 還可以引伸為各自的動作:文為使之文,質為使之質。 前者譯為動,後者譯為靜。 本句中文做動作解釋。 (11)易:簡易。 指樂器簡單,曲調變化少。 (12)簡:通儉。 《論語·八佾》:林放問禮之本,孔子答說:「禮與其奢也寧儉。 」大禮保留著原始的質樸性,所以禮尚儉。 (13)揖讓治天下:言其無所事事而天下得到治理。 君主不施刑罰、威儀,無所為而天下治。 終日但作揖、禮讓而己。 (14)暴民:強暴之民,即富於反抗精神的老百性。 不作:不能發作,無以施其強暴。 (15)賓服:《樂記》鄭玄釋「賓」為「協」,《說文》解釋:「協,眾之同和也」。 《尚書·堯典》有「協和萬邦」是其典型用法,賓服釋為協和而且服從,《爾雅·釋詁》:「賓,服也。 」賓、服都是服從的意思。 (16)兵革:兵指兵器,戈矛之屬;革為甲冑之屬。 兵革泛指軍用器械或兵事。 試:《樂記》鄭玄注說:「試,用也。 」(17)五刑:墨、劓、宮、刖、殺。 按照《周禮·秋官·司刑》的解釋:墨刑就是黥面,「先刻其面,以墨窒之」;劓刑是「截其鼻也;」「宮者,丈夫則割其勢,女子閉於宮中」;刖刑就是「斷足也」;殺就是死刑。 又《尚書·呂刑》記載的五刑是墨、劓、剕(fei,去聲,非)、宮、大辟。 剕就是刖,大辟即殺刑。 鄭玄說周朝時,刖刑改為臏(bi,去膝蓋骨),司馬遷《報任安書》說:「孫子臏腳,兵法修列」,可知戰國仍是這種刑法。 由於《呂刑》中說五刑三千,包括了刑法的所有條目,所以《樂書》中五刑是泛指所有刑法。 (18)樂達:樂讀如月,達謂發達,完美、隆盛貌。 前段說:「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以上數款為樂達的表現。 大樂與天地同和(1),大禮與天地同節(2)。 和,故百物不失(3);節,故祀天祭地(4)。 明則有禮樂(5),幽則有鬼神(6),如此則四海之內合敬同愛矣。 禮者,殊事合敬者也(7);樂者,異文合愛者也(8)。 禮樂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9)。 故事與時並,名與功偕。 故鐘鼓管磬羽籥干戚十,樂之器也;詘信俯仰級兆舒疾(11),樂之文也。 簠簋俎豆制度文章(12),禮之器也;升降上下周旋裼襲(13),禮之文也。 故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術(14)。 作者之謂聖,術者之謂明。 明聖者,術作之謂也。 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 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別。 樂由天作(15),禮以地制(16)。 過制則亂(17),過作則暴(18)。 明於天地,然後能興禮樂也。 論倫無患(19),樂之情也;欣喜歡愛,樂之(容)〔官〕也(20)。 中正無邪(21),禮之質也;莊敬恭順,禮之制也(22)。 若夫禮樂之施於金石(23),越於聲音(24),用於宗廟社稷,事於山川鬼神,則此所以與民同也(25)。 第73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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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73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