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為皇太子,自以東宮師保請歸朝,復為資政大學士。 詔日赴資善堂侍講皇太子。 會輔臣兼領三少,欽若以品高求換秩,拜司空,尋除山南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 與宰相丁謂不相悅,以疾請就醫京師,不報。 令其子從益移文河南府,輿疾而歸。 謂言欽若擅去官守,命御史中丞薛映就第按問。 欽若惶恐伏罪,降司農卿、分司南京,奪從益一官。 仁宗即位,改秘書監,起為太常卿、知濠州,以刑部尚書知江寧府。 仁宗嘗為飛白書,適欽若有奏至,因大書「王欽若」字。 是時,馮拯病,太后有再相欽若意,即取字緘置湯藥合,遣中人賫以賜,且口宣召之。 至國門而人未有知者。 既朝,復拜司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玉清昭應宮使、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 帝初臨政,欽若謂平時百官敘進,皆有常法,為《遷敘圖》以獻。 《真宗實錄》成,進司徒,以郊祀恩,封冀國公。 知邵武軍吳植病,求外徙,因殿中丞余諤以黃金遺欽若,未至,而植復遣牙吏至欽若第問之。 欽若執以送官,植、諤皆坐貶。 初,欽若安撫西川,植為新繁縣尉,嘗薦舉之。 至是,亦當以失舉坐罪,詔勿問。 兼譯經使,始赴傳法院,感疾亟歸。 帝臨問,賜白金五千兩。 既卒,贈太師、中書令,謚文穆,錄親屬及所親信二十餘人。 國朝以來宰相恤恩,未有欽若比者。 欽若嘗言:「少時過圃田,夜起視天中,赤文成‘紫微’字。 後使蜀,至褒城道中,遇異人,告以他日位至宰相。 既去,視其刺字,則唐相裴度也。 」及貴,遂好神仙之事,常用道家科儀建壇場以禮神,朱書「紫微」二字陳于壇上。 表修裴度祠于圃田,官其裔孫,自撰文以紀其事。 真宗封泰山、祀汾陰,而天下爭言符瑞,皆欽若與丁謂倡之。 嘗建議躬謁元德皇太后別廟,為莊穆皇后行期服。 議者以為天子當絶傍期,欽若所言不合禮。 又請置先蠶並壽星祠,升天皇北極帝坐于郊壇第一龕,增執法、孫星位,別制王公以下車輅、鼓吹,以備拜官、婚葬。 所著書有《鹵簿記》、《彤管懿範》、《天書儀制》、《聖祖事蹟》、《翊聖真君傳》、《五嶽廣聞記》、《列宿萬靈朝真圖》、《羅天大醮儀》。 欽若自以深達道教,多所建明,領校道書,凡增六百餘卷。 欽若狀貌短小,項有附疣,時人目為「癭相」。 然智數過人,每朝廷有所興造,委曲遷就,以中帝意。 又性傾巧,敢為矯誕。 馬知節嘗斥其奸狀,帝亦不之罪。 其後仁宗嘗謂輔臣曰:「欽若久在政府,觀其所為,真奸邪也。 」王曾對曰:「欽若與丁謂、林特、陳彭年、劉承珪,時謂之‘五鬼’。 奸邪險偽,誠如聖諭。 」 欽若子從益,終贊善大夫,追賜進士及第。 後無子,以叔之子為後。 林特字士奇。 祖揆,仕閩為南劍州順昌令,因家順昌。 特少穎悟,十歲,謁江南李景,獻所為文,景奇之,命作賦,有頃而成,授蘭台校書郎。 江南平,偽官皆入見,特袖文以進。 太宗以為長葛尉,改遂州錄事參軍。 代還,命中書引對,授大理寺丞、通判隴州,有治狀。 田重進鎮永興,太宗以重進武人,選特與楊覃併為通判,人賜白金二百兩,給實奉。 會出兵五路討李繼遷,督所部轉芻粟,先期以辦。 呂蒙正闢通判西京留守事。 蒙正入相,薦之,入判三司戶部勾院。 梁鼎制置陝西青白鹽,前後上議異同,真宗選特與知永興軍張詠同商利害,所奏合旨。 累遷尚書祠部員外郎,為戶部副使,詔赴內朝。 三司副使預內朝,自特始。 徙鹽鐵副使。 真宗北征,命同知留司三司公事,遷司封員外郎。 車駕謁陵,為行在三司副使,詔與劉承珪、李溥比較江淮茶法。 因裁定新制,歲增課百餘萬,特遷祠部郎中。 封泰山,祀汾陰,皆為行在三司副使。 以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修玉清昭應宮副使。 將祀太清宮,遣特儲供具,為行在三司使。 禮成,進給事中,為修景靈宮副使兼修兗州景靈宮、太極觀。 昭應宮成,遷尚書工部侍郎,真拜三司使。 樞密使寇準言特奸邪,又數與爭事,帝為出準,特在職如故。 後罷三司,以戶部侍郎同玉清昭應宮副使。 兗州宮觀成,遷吏部侍郎。 天禧元年,為修上《聖祖寶冊》副使,轉尚書右丞。 時天下完富,丁謂以符瑞、土木迎帝意,而以特有心計,使干財利佐之。 然特亦天性邪險,善附會,故謂始終善特,當時與陳彭年等號「五鬼」,語在《王欽若傳》。 仁宗在東宮,以工部尚書兼太子賓客,改詹事。 丁謂欲引為樞密副使,而李迪執不可。 仁宗即位,進刑部尚書、翰林侍讀學士。 謂貶,特亦落職知許州。 還朝,以戶部尚書知通進銀台司、判尚書都省、勾當三班院。 特體素羸,然未嘗一日謁告,及得疾,才五日而卒。 贈尚書左仆射。 太后遣中使祀奠。 特精敏,喜吏職,據案終日不倦。 真宗數訪以朝廷大事,特因有所中傷,人以此憚焉。 奉詔撰《會計錄》三十捲。 又為《東封西祀朝謁太清宮慶賜總例》三十六卷。 子濰、洙。 濰亦有吏能,歷官至三司鹽鐵副使,以秘書監致仕,卒。 洙,官至司農卿、知壽州,臨事苛急,鼓角將夜入州廨,拔堂檻鐵鉤擊殺之。 丁謂,字謂之,後更字公言,蘇州長洲人。 少與孫何友善,同袖文謁王禹偁,禹偁大驚重之,以為自唐韓愈、柳宗元後,二百年始有此作。 世謂之「孫丁」。 淳化三年,登進士甲科,為大理評事、通判饒州。 踰年,直史館,以太子中允為福建路採訪。 還,上茶鹽利害,遂為轉運使,除三司戶部判官。 峽路蠻擾邊,命往體量。 還奏稱旨,領峽路轉運使,累遷尚書工部員外郎,會分川峽為四路,改夔州路。 初,王均叛,朝廷調施、黔、高、溪州蠻子弟以捍賊,既而反為寇。 謂至,召其種酋開諭之,且言有詔赦不殺。 酋感泣,願世奉貢。 乃作誓刻石砫,立境上。 蠻地饒粟而常乏鹽,謂聽以粟易鹽,蠻人大悅。 先時,屯兵施州而饋以夔、萬州粟。 至是,民無轉餉之勞,施之諸砦,積聚皆可給。 特遷刑部員外郎,賜白金三百兩。 時溪蠻別種有入寇者,謂遣高、溪酋帥其徒討擊,出兵援之,擒生蠻六百六十,得所掠漢口四百餘人。 覆上言:黔南蠻族多善馬,請致館,犒給緡帛,歲收市之。 其後徙置夔州城砦,皆謂所經畫也。 居五年,不得代,乃詔舉自代者,於是入權三司鹽鐵副使。 未幾,擢知制誥,判吏部流內銓。 景德四年,契丹犯河北,真宗幸澶淵,以謂知鄆州兼齊、濮等州安撫使,提舉轉運兵馬巡檢事。 契丹深入,民驚擾,爭趣楊劉渡,而舟人邀利,不時濟。 謂取死罪紿為舟人,斬河上,舟人懼,民得悉渡。 遂立部分,使並河執旗幟,擊刁斗,呼聲聞百餘里,契丹遂引去。 明年,召為右諫議大夫、權三司使。 上《會計錄》,以景德四年民賦戶口之籍,較咸平六年之數,具上史館,請自今以咸平籍為額,歲較其數以聞,詔獎之。 尋加樞密直學士。 第27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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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第27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