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拜御史中丞,行御史台事。 阿合馬以子忽辛為中書右丞,行省江淮,恐不為所容,奏留雄飛不遣,改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使。 未行,阿合馬死,朝臣皆以罪去。 拜參知政事。 阿合馬用事日久,賣官鬻獄,紀綱大壞,雄飛乃先自降一階,於是僥倖超躐者皆降之。 忽辛有罪,敕中貴人及中書雜問,忽辛歷指宰執曰:「汝曾使我家錢物,何得問我!」雄飛曰:「我曾受汝家錢物否?」曰:「惟公獨否。 」雄飛曰:「如是,則我當問汝矣。 」忽辛遂伏辜。 二十一年春,冊上尊號,議大赦天下,雄飛諫曰:「古人言:無赦之國,其刑必平。 故赦者,不平之政也。 聖明在上,豈宜數赦!」帝嘉納之,語雄飛曰:「大獵而後見善射,集議而後知能言,汝所言者是,朕今從汝。 」遂降輕刑之詔。 雄飛剛直廉慎,始終不易其節。 嘗坐省中,詔趣召之,見于便殿,謂雄飛曰:「若卿可謂真廉者矣。 聞卿貧甚,今特賜卿銀二千五百兩、鈔二千五百貫。 」雄飛拜謝,將出,又詔加賜金五十兩及金酒器。 雄飛受賜,封識藏於家。 後阿合馬之黨以雄飛罷政,詣省乞追奪賜物,裕宗在東宮聞之,命參政溫迪罕諭丞相安童曰:「上所以賜張雄飛者,旌其廉也,汝豈不知耶?毋為小人所詐。 」塔即古阿散請檢核前省錢谷,復用阿合馬之黨,竟矯詔追奪之。 塔即古阿散等俄以罪誅,帝慮校核失當,命近臣伯顏閲之。 中書左丞耶律老哥勸雄飛詣伯顏自辨,雄飛曰:「上以老臣廉,故賜臣,然臣未嘗敢輕用,而封識以俟者,政虞今日耳,又可自辨乎?」二十一年,盧世榮以言利進用,雄飛與諸執政同日皆罷。 二十三年,起為燕南河北道宣慰使,決壅滯,黜奸貪,政化大行。 卒於官。 子五人:師野,師諤,師白,師儼,師約。 師野宿衛東宮時,荊湖行省平章政事阿里海牙入覲,言之宰相,欲白皇太子,請以師野為荊南總管,雄飛固止之。 歸謂師野曰:「今日欲有官汝者,汝宿衛日久,固應得官,然我方為執政,天下必我私汝,我一日不去此位,汝輩勿望有官也。 」其介慎如此。 ○張德輝 張德輝,字耀卿,冀寧交城人。 少力學,數舉于鄉。 金貞祐間兵興,家業殆盡。 試掾史台,會盜殺卜者,有司縱跡之,獲僧匿一婦人,搒掠誣服,獄具,德輝疑其冤,其後果得盜。 趙秉文、楊綎咸器其材。 金亡,北渡,史天澤開府真定,闢為經歷官。 歲乙未,從天澤南征,籌畫調發,多出德輝。 天澤將誅逃兵,德輝救止,配令穴城。 光州蓽山農民為寨以自固,天澤議攻之,德輝請招之降,全活甚眾。 歲丁未,世祖在潛邸,召見,問曰:「孔子歿已久,今其性安在?」對曰:「聖人與天地終始,無往不在。 殿下能行聖人之道,性即在是矣。 」又問:「或雲,遼以釋廢,金以儒亡,有諸?」對曰:「遼事臣未周知,金季乃所親睹。 宰執中雖用一二儒臣,余皆武弁世爵,及論軍國大事,又不使預聞,大抵以儒進者三十之一,國之存亡,自有任其責者,儒何咎焉!」世祖然之。 因問德輝曰:「祖宗法度具在,而未盡設施者甚多,將如之何?」德輝指銀盤,喻曰:「創業之主,如制此器,精選白金良匠,規而成之,畀付後人,傳之無窮。 當求謹厚者司掌,乃永為寶用。 否則不惟缺壞,亦恐有竊而去之者矣。 」世祖良久曰:「此正吾心所不忘也。 」又訪中國人材,德輝舉魏璠、元裕、李冶等二十餘人。 又問:「農家作勞,何衣食之不贍?」德輝對曰:「農桑天下之本,衣食之所從出者也。 男耕女織,終歲勤苦,擇其精者輸之官,余粗惡者將以仰事俯育。 而親民之吏復橫斂以盡之,則民鮮有不凍餒者矣。 」歲戊申春,釋奠,致胙于世祖,世祖曰:「孔子廟食之禮何如?」對曰:「孔子為萬代王者師,有國者尊之,則嚴其廟貌,修其時祀,其崇與否,于聖人無所損益,但以此見時君崇儒重道之意何如耳。 」世祖曰:「今而後,此禮勿廢。 」世祖又問:「典兵與宰民者,為害孰甚?」對曰:「軍無紀律,縱使殘暴,害固非輕;若宰民者,頭會箕斂以毒天下,使祖宗之民如蹈水火,為害尤甚。 」世祖默然,曰:「然則奈何?」對曰:「莫若更遣族人之賢如口溫不花者,使掌兵權,勛舊則如忽都虎者,使主民政,若此,則天下均受賜矣。 」 是年夏,德輝得告,將還,更薦白文舉、鄭顯之、趙元德、李進之、高鳴、李盤、李濤數人。 陛辭,又陳先務七事:敦孝友,擇人才,察下情,貴兼聽,親君子,信賞罰,節財用。 世祖以字呼之,賜坐,錫賚優渥。 有頃,奉旨教冑子孛羅等。 壬子,德輝與元裕北覲,請世祖為儒教大宗師,世祖悅而受之。 因啟:「累朝有旨蠲儒戶兵賦,乞令有司遵行。 」從之。 仍命德輝提調真定學校。 世祖即位,起德輝為河東南北路宣撫使,下車,擊豪強,黜臓吏,均賦役。 耆耋不遠數千里來見,曰:「六十年不復見此太平官府矣。 」戴之若神明。 西川帥紐鄰重取兵千餘人,守吏畏其威,莫敢申理,隷鳳翔屯田者八百餘人,屯罷,兵不歸籍;會簽防戍兵,河中浮梁故有守卒,不以充數。 悉條奏之,帝可其請。 兵後孱民多依庇豪右,及有以身傭藉衣食,歲久掩為家奴,悉遣還之為民。 二年,考績為十路最。 陛見,帝勞之,命疏所急務,條四事:一曰嚴保舉以取人材;二曰給俸祿以養廉能;三曰易世官而遷都邑;四曰正刑罰而勿屢赦。 帝嘉納焉。 遷東平路宣慰使。 春旱,禱泰山而雨。 東平賦夥獄繁,視河東相倍蓰,凡遇臓奸,悉窮之,不少貸。 奏免遠輸豆粟二十萬斛,和糶粟十萬斛。 寶合丁議賦繭絲,令民稅而後輸。 德輝曰:「是誣上以毒下也,且後期之責孰任之!」遂罷其事。 孀婦馬氏,將鬻其女以代納逋賦,分己俸代償之,仍蠲其額。 至元三年秋,參議中書省事。 五年春,擢侍御史,辭不拜。 有言沿邊將校冒代軍士、虛糜廩幣者,敕按之,奏曰:「在昔將校,備嘗艱阻,與士卒同甘苦,今年少子弟襲爵,或以微勞進用,豈知軍旅之事乎!致使朝廷遣使覆按,此省院素失約束耳。 痛繩之則人不自安,第易其部署,選武毅才略者任之,庶使軍政自新。 又時委司憲者體究,庶革其弊。 」有旨命德輝議御史台條例,德輝奏曰:「御史,執法官。 今法令未明,何據而行?此事行之不易,陛下宜慎思之。 」有頃,復召曰:「朕慮之熟矣,卿當力行之。 」對曰:「必欲行之,乞立宗正府以正皇族,外戚得以糾彈,女謁毋令奏事,諸局承應人皆得究治。 」帝良久曰:「其徐行之。 」德輝請老,命舉任風憲者,疏烏古倫貞等二十人以聞。 初,河東歉,請于朝,發常平貸之,並減其秋租有差。 賦役不均,官吏並緣為奸,賦一征十年,不勝其困苦,民率流亡。 德輝閲實戶編,均其等第,出納有法,數十年之弊一旦革去。 德輝天資剛直,博學有經濟器,毅然不可犯,望之知為端人,然性不喜嬉笑。 與元裕、李冶遊封龍山,時人號為龍山三老雲。 卒年八十。 ○馬亨 第25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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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第25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