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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 魏書 上全書目錄
魏收
魏書 上 - 31

三年春正月癸丑,坤德六合殿成。庚申,詔罷行察官。二月辛巳,帝、太皇太后幸代郡溫泉,問民疾苦,鰥貧者以宮女妻之。 己亥,還宮。壬寅,乾象六合殿成。三月甲辰,曲赦京師。戊午,吐谷渾、高麗國各遣使朝獻。 夏四月壬申,劉準遣使朝獻。癸未, ...

魏書 上 - 32

夏四月己亥,行幸方山。建永固石室于山上,立碑于石室之庭;又銘太皇太后終制於金冊;又起鑒玄殿。壬子,以南俘萬餘口班賜群臣。甲寅,詔曰:「時雨不沾,春苗萎悴。諸有骸骨之處,皆敕埋藏,勿令露見。有神祇之所,悉可禱祈。」 任城王雲薨。五月庚申朔 ...


  
魏書 上 - 33

八月甲辰,詔曰:「帝業至重,非廣詢無以致治;王務至繁,非博採無以興功。先王知其如此,故虛己以求過,明恕以思咎。是以諫鼓置於堯世,謗木立於舜庭,用能耳目四達,庶類咸熙。朕承累聖之洪基,屬千載之昌運,每布遐風,景行前式。承明之初,班下內外,聽人 ...

魏書 上 - 34

冬十月辛未,詔罷起部無益之作,出宮人不執機杼者。甲戌,詔曰:「鄉飲禮廢,則長幼之敘亂。孟冬十月,民閒歲隙,宜于此時導以德義。可下諸州,黨裡之內,推賢而長者,教其裡人父慈、子孝、兄友、弟順、夫和、妻柔。不率長教者,具以名聞。」 十有一月丁 ...

魏書 上 - 35

癸未,詔曰:「朕遠遵古式,欲終三年之禮。百闢群官,據金冊顧命,將奪朕心,從先朝之制。朕仰惟金冊,俯自推省,取諸二衷,不許眾議。以衰服過期,終四節之慕。又奉聖訓,聿修誥旨;不敢暗默自居,以曠機政。庶不愆遺令之意,差展哀慕之情。普下州鎮,長至三 ...

魏書 上 - 36

是以周立司馬之官,漢置將軍之職,皆所以輔文強武,威肅四方者矣。國家雖崇文以懷九服,修武以寧八荒,然于習武之方,猶為未盡。今則訓文有典,教武闕然。將於馬射之前,先行講武之式,可敕有司豫修場埒。其列陣之儀,五戎之數,別俟後敕。” 九月甲寅朔 ...


  
魏書 上 - 37

十有八年春正月丁未朔,朝群臣于鄴宮澄鸞殿。丁巳,高麗國遣使朝獻。癸亥,車駕南巡。詔相、兗、豫三州: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老鰥寡不能自存者,賜粟五石、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戊辰,經殷比干之墓, ...

魏書 上 - 38

夏四月庚子,車駕幸彭城。辛丑,帝為太師馮熙舉哀於行在所。丁未,曲赦徐豫二州,其運漕之士,復租賦三年。辛亥,詔賜百歲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孤寡老疾不能自存者,賜以谷帛;德著丘園者具以名聞;蕭鸞民降者 ...

魏書 上 - 39

冬十月戊戌,以代遷之士皆為羽林、虎賁;司州之民,十二夫調一吏,為四年更卒,歲開番假,以供公私力役。己酉,曲赦京師。十有一月乙酉,復封前汝陰王天賜孫景和為汝陰王,前京兆王太興為西河王。閏月丙辰,右將軍元隆大破汾州叛胡。十有二月甲子,以西北州郡 ...

魏書 上 - 40

是月,蕭鸞死,子寶卷僭立。八月辛亥,皇太子自京師來朝。壬子,蕭寶卷奉朝請鄧學擁其齊興郡內屬。敕勒樹者相率反叛。詔平北將軍、江陽王繼都督北討諸軍事以討之。 壬午,高麗國遣使朝獻。九月己亥,帝以蕭鸞死,禮不伐喪,乃詔反旆。庚子,仍將北伐叛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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