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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 36 /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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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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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周立司馬之官,漢置將軍之職,皆所以輔文強武,威肅四方者矣。國家雖崇文以懷九服,修武以寧八荒,然于習武之方,猶為未盡。今則訓文有典,教武闕然。將於馬射之前,先行講武之式,可敕有司豫修場埒。其列陣之儀,五戎之數,別俟後敕。”

九月甲寅朔,大序昭穆于明堂,祀文明太皇太后于玄室。辛未,帝以文明太皇太后再周忌日,哭于陵左,絶膳二日,哭不輟聲。辛巳,武興王楊集始來朝。


  

冬十月乙酉,鄧至國遣使朝獻。己亥,以太傅、安定王休為大司馬,特進馮誕為司徒。甲辰,詔以功臣配饗太廟。丙午,高麗國遣使朝獻。庚戌,太極殿成,大饗群臣。十有一月乙卯,依古六寢,權制三室,以安昌殿為內寢,皇信堂為中寢,四下為外寢。十有二月,賜京邑老人鳩杖。是月,蕭賾遣使朝貢。

十有七年春正月壬子朔,帝饗百僚于太極殿。乙丑,詔曰:「夫駿奔入覲,臣下之常式;錫馬賜車,君人之恆惠。今諸邊君蕃胤,皆虔集象魏,趨鏘紫庭。貢饗既畢,言旋無遠。各可依秩賜車旗衣馬,務令優厚。其武興、宕昌,各賜錦繒纊一千;吐谷渾世子八百;鄧至世子,雖因緣至都,亦宜賫及,可賜三百。命數之差,皆依別牒。」

詔兼員外散騎侍郎劉承叔使于蕭賾。乙亥,勿吉國遣使朝獻。丙子,以吐谷渾伏連籌為其國王。庚辰,蠲大司馬、安定王休,太保、齊郡王簡朔望之朝。二月乙酉,詔賜議律令之官各有差。己丑,車駕始籍田于都南。三月戊辰,改作後宮,帝幸永興園,徙禦宣文堂。吐谷渾國遣使朝獻。

夏四月戊戌,立皇后馮氏。是月,蕭賾征虜將軍、直闔將軍、蠻酋田益宗率部落四千餘戶內屬。五月乙卯,宕昌、陰平、契丹、庫莫奚諸國並遣使朝獻。壬戌,宴四廟子孫于宣文堂,帝親與之齒,行家人之禮。甲子,帝臨朝堂,引見公卿已下,決疑政,錄囚徒。丁丑,以旱撤膳。襄陽蠻酋雷婆思等率一千三百餘戶內徙,居于太和川。六月丙戌,帝將南伐,詔造河橋。己丑,詔免徐、南豫、陝、岐、東徐、洛、豫七州軍糧。丁未,講武。乙巳,詔曰:「六職備于周經,九列炳于漢晉,務必有恆,人守其職。此百秩雖陳,事典未敘。自八元樹位,躬加省覽,遠依往籍,近采時宜,作《職員令》二十一卷。事迫戎期,未善周悉。雖不足綱范萬度,永垂不朽,且可釋滯目前,厘整時務。須侍軍回,更論所闕,權可付外施行。其有當局所疑而令文不載者,隨事以聞,當更附之。」

立皇子恂為皇太子。戊申,高麗國遣使朝獻。

秋七月癸丑,以皇太子立,詔賜民為人後者爵一級,為公士;曾為吏屬者爵二級,為上造;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戊午,中外戒嚴。是月,蕭賾死,孫昭業僭立。八月乙酉,三老、山陽郡公尉元薨。丙戌,車駕類于上帝,遂臨尉元喪。丁亥,帝辭永固陵。己丑,車駕發京師,南伐,步騎百餘萬。太尉丕奏請以宮人從。詔曰:「臨戎不語內事,宜停來請。」

壬寅,車駕至肆州,民年七十已上,賜爵一級。路見眇跛者,停駕親問,賜衣食終身。戊申,幸并州。親見高年,問所疾苦。九月壬子,詔兼員外散騎常侍高聰、兼員外散騎侍郎賈禎使于蕭昭業。丁巳,詔以車駕所經,傷民秋稼者,畝給谷五斛。戊辰,濟河。詔洛、懷、並、肆所過四州之民:百年以上假縣令,九十以上賜爵三級,八十以上賜爵二級,七十以上賜爵一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帛二匹;孝悌廉義、文武應求者,皆以名聞。又詔廝養之戶不得與士民婚;有文武之才、積勞應進者同庶族例,聽之。

庚午,幸洛陽,周巡故宮基址。帝顧謂侍臣曰:晉德不修,早傾宗祀,荒毀至此,用傷朕懷。”


  
遂詠《黍離》之詩,為之流涕。壬申,觀洛橋,幸太學,觀《石經》。乙亥,鄧至王像舒彭遣子舊詣闕朝貢,並奉表,求以位授舊。詔許之。

丙子,詔六軍發軫。丁丑,戎服執鞭,禦馬而出。群臣稽顙于馬前,請停南伐。帝乃止。仍定遷都之計。

冬十月戊寅朔,幸金墉城。詔征司空穆亮與尚書李沖、將作大匠董爵經始洛京。己卯,幸河南城。乙酉,幸豫州。癸巳,次於石濟。乙未,解嚴,設壇于滑台城東,告行廟以遷都之意。大赦天下。起滑台宮。又詔京師及諸州從戎者賜爵一級,應募者加二級,主將加三級。癸卯,幸鄴城。乙巳,詔安定王休率從官迎家于代京,車駕送於漳水上。初,帝之南伐也,起宮殿于鄴西;十有一月癸亥,宮成,徙禦焉。

十有二月戊寅,巡省六軍。庚寅,陰平國遣使朝貢。乙未,詔隱恤軍士,死亡疾病務令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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