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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年再生產的各個不同部分之間的流通過程是直線進行的,——這是不對的,因為除了少數例外,這個流通過程總是由許多互相對流的運動構成的,——那末,就必須從只買不賣的金(或
553銀)生產者開始,並且假定所有其他的人都賣給他。這樣,全年的社會總剩餘產品(全部剩餘價值的承擔者)就會轉到他手中,而所有其他的資本家則在自己中間按比例地分配他那種天然以貨幣形式存在的剩餘產品,即他的剩餘價值的天然的金的化身;因為金生產者的產品中要用來補償他的執行職能的資本的那部分已經被束縛了,已經被使用了。在這種場合,金生產者以金的形式生產的剩餘價值,就是唯一的基金,所有其餘的資本家都要從中取出他們的年剩餘產品藉以轉化為貨幣的材料。如果是在紙幣時代,難道所有的剩餘產品要賣給印鈔票的中央銀行?因此,這個剩餘價值,就價值量而言,必須和先要蛹化為貨幣貯藏形式的全部社會年剩餘價值相等。
這種假定如此荒謬,最多有助于說明普遍同時形成貨幣貯藏的可能性,但是對於說明再生產本身——金生產者方面的再生產除外——並不能前進一步。
我們在解決這個表面的困難以前,要把第I部類(生產資料的生產)的積累和第II部類(消費資料的生產)的積累區別開來。我們從第I部類開始。
I、第I部類的積累
1、貨幣貯藏
顯然,投在構成第I部類的許多產業部門的資本,和投在每一個這樣的產業部門內的不同的單個資本,都會由於它們的年齡不同,也就是由於已經經歷的執行職能的時間不同,——完全撇開它們的規模、技術條件、市場關係等等不說,——處于剩餘價值相
554繼轉化為可能的貨幣資本這個過程的不同階段,而無論這種貨幣資本是要用來擴充它們的正在執行職能的資本,還是要用來創立新的工業企業(這是擴大生產的兩種形式)。因此,一部分資本家不斷地把他們的已經增加到相應數量的可能的貨幣資本轉化為生產資本,也就是用通過剩餘價值的貨幣化而貯藏起來的貨幣來購買生產資料,即追加的不變資本要素;而另一部分資本家則仍然從事可能的貨幣資本的貯藏。因此,這兩類資本家是互相對立的:一方作為買者,另一方作為賣者,並且每一方在這兩種作用中都只起一種作用。
例如,A賣給B(可以代表一個以上的買者)
600(=
400c+
100v+
100m)。他已經賣掉商品
600,換成貨幣
600,其中
100代表剩餘價值,他把這
100從流通中取出,以貨幣形式貯藏起來;但是這
100貨幣不過是剩餘產品即價值
100的承擔者的貨幣形式。貨幣貯藏根本不是生產,因此一開始也不是生產的增長。資本家的活動,在這裡,不過是把出售剩餘產品
100所得的貨幣從流通中取出,抓住它,把它扣留下來。
這種做法不僅在A方面發生,而且在流通領域的許多點上,還有其他資本家A‘、A’‘、A’‘’,都同樣熱衷于這種貨幣貯藏。因此,在這許多點上,貨幣被從流通中取出,並積累成無數單個的貯藏貨幣或可能的貨幣資本。這許多點也就象是流通的許多障礙,因為它們使貨幣的運動停止,使貨幣在一個或長或短的時間內失去流通能力。但是必須注意,遠在商品流通建立在資本主義商品生產的基礎上以前,在簡單的商品流通中已經產生了貨幣貯藏;社會現有的貨幣量,總是大於它處于實際流通中的部分,雖然這一部分會由於情況的變化而增加或減少。
我們在這裡又遇到了同樣的貯藏貨幣和同樣的貨幣貯藏,不
555過現在它是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一個內在因素。
在信用制度下,所有這些可能的資本,由於它們積聚在銀行等等的手中,而成為可供支配的資本、「可貸資本」、貨幣資本,而且不再是被動的東西,不再是未來的音樂,而是能動的,生利的東西(在這裡,生利的意思就是增長),這樣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麼人們對此感到心滿意足。
但是,A所以能進行這種貨幣貯藏,僅僅是因為就他的剩餘產品來說,他只作為賣者,而不接着作為買者出現。所以,他的剩餘產品——要轉化為貨幣的剩餘價值的承擔者——的連續生產,就是這種貨幣貯藏的前提。在只考察第I部類內部的流通這種場合,作為總產品的一部分的剩餘產品的實物形式,和總產品的實物形式一樣,是第I部類不變資本的一個要素的實物形式,也就是說,屬於生產資料的生產資料的範疇。我們馬上就會知道,在B、B‘、B’'等等買者手中,它將會變成什麼,將會執行什麼樣的職能。
在這裡,首先要記住一點:儘管A從流通中取出相當於他的剩餘價值的貨幣,把它貯藏起來,但另一方面,他也把商品投入流通,而沒有以此從流通中取出其他商品,因此,B、B‘、B’‘等等就能夠把貨幣投入流通而只取出商品。在這個場合,這種商品,按照它的實物形式和它的用途來說,是要加入到B、B’等的不變資本的固定要素或流動要素中去的。A有儲蓄,就意味着B在投資。所以,不能單純地因為儲蓄較多,就認為投資不足。
關於這一點,等我們涉及剩餘產品的買者B、B'等時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