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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 250 /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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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250頁 / 共8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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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0頁

朗讀:

太史公說:大概孔子晚年喜歡讀《易經》。《易經》作為一學問,從有形無形的物象中預知未來,道理很深奧,如果不是博古通今明智達理的人,誰能專注於它呢!所以周太史為田敬仲完卜卦,能佔卜到十代以後;到田完逃奔齊國,懿仲為他卜卦也是如此。田乞和田常所以接連殺害兩們國君,獨攬齊國政權,不一定是事情的形勢逐漸發展到了這樣地步,大概像是要遵循或符合占卜的預兆吧!



  
【原文】【註解】

陳完者,陳厲公他之子也(1)。完生,周太史過陳,陳厲公使卜完,卦得《觀》之《否》(2):「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3)。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而在異國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姜姓。姜姓,四岳之後(4)。物莫能兩大,陳衰,此昌乎?」
厲公者,陳文公少子也,其母蔡女。文公卒,厲公兄鮑立,是為桓公。桓公與他異母。及桓公病,蔡人為他殺桓公鮑及太子免而立他,為厲公(5)。厲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於蔡人,數歸,厲公亦數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厲公殺其父與兄,乃令蔡人誘厲公而殺之。林自立,是為莊公。故陳完不得立,為陳大夫。厲公之殺,以淫出國,故《春秋》曰「蔡人殺陳他」,罪之也(6)。

(1)陳厲公他:《索隱》及請梁玉繩《史記志疑》都認為厲公名躍,是陳桓公之子,與《陳杞世家》中的利公躍實為一人。陳他,又名五父,在位不滿一年,所以沒有謚號。參見《左傳》桓公五年、六年、十二年及莊公二十二年經傳原文以及杜預注、孔穎達疏。 (2)《觀》之《否(p□,匹)):《觀》卦變為《否》卦。古代占卜方法中的一種方式是,先求出本卦,然後改變其中的一爻,即變為另一卦,稱為「變卦」,或稱「之卦」。這裡的《觀》卦即為卦,其卦畫是。把自下往上數第四爻的陰爻(--)變為陽爻(一),即變為《否》卦。 (3)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這是《觀·六四》的爻辭。光,風俗、風情;利用,利於;賓於王,做君王的上賓。 (4)四岳:相傳堯時分管四方諸侯的官稱為四岳。《齊太公世家》說,呂尚的先祖曾為四岳,因佐禹治水有功,封於呂,賜姓姜。 (5)及桓公病……為厲公:據《左傳·桓公五年》載,陳桓公死後,其弟陳他殺桓公太子免而代之,不是蔡人殺太子免。 (6)厲公之殺……罪之也:據前注,厲公名躍,與陳他並非一人,《春秋》所說的「蔡人殺陳他」,是指責陳他殺太子免奪取君位,不是指責厲公躍。

莊公卒,立弟杵臼,是為宣公。宣公〔二〕十一年,殺其太子禦寇。禦寇與完相愛,恐禍及己,完故奔齊。齊桓公欲使為卿,辭曰:「羈旅之臣幸得免負擔(1),君之惠也,不敢當高位。」桓公使為工正。齊懿仲欲妻完(2),卜之,占曰:「是謂鳳凰於蜚(3),和鳴鏘鏘(4)。有媯之後,將育於姜。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5)。」卒妻完。完之奔齊,齊桓公立十四年矣。
完卒,謚為敬仲。仲生稚孟夷。敬仲之如齊,以陳字為田氏(6)。

(1)羈旅:寄居作客。 (2)齊懿仲:清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懿仲是陳國大夫,不是齊人。 (3)蜚:同「飛」。 (4)鏘鏘:這裡是指鳳凰的鳴聲。 (5)京:大,高。 (6)以陳字為田氏:《索隱》說:「陳田二字聲相近,遂以為田氏。」《正義》說:「敬仲既奔齊,不欲稱本國故號,故改陳字為田氏。」清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陳氏改為田氏是春秋以後的事,不是陳完奔齊之後立即改為田氏。

田稚孟夷生湣孟莊,田湣孟莊生文子須無。田文子事齊莊公。
晉之大夫欒逞作亂於晉,來奔齊,齊莊公厚客之。晏嬰與田文子諫,莊公弗聽。
文子卒,生桓子無宇。田桓子無宇有力,事齊莊公,甚有寵。
無宇卒,生武子開與釐子乞。田釐子乞事齊景公為大夫,其收賦稅於民以小斗受之,其(粟)〔稟〕予民以大斗(1),行陰德於民(2),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齊眾心,宗族益強,民思田氏。晏子數諫景公,景公弗聽。已而使於晉,與叔向私語曰:「齊國之政其卒歸於田氏矣。」
晏嬰卒後,范、中行氏反晉。晉攻之急,范、中行請粟於齊。田乞欲為亂,樹黨於諸侯,乃說景公曰:「范、中行數有德於齊,齊不可不救。」齊使田乞救之而輸之粟。

(1)稟(l□n,凜):官方賜給糧食。 (2)陰德:暗中施恩。

景公太子死,後有寵姬曰芮子,生子荼。景公病,命其相國惠子與高昭子以子荼為太子。景公卒,兩相高、國立荼,是為晏孺子。而田乞不說(1),欲立景公他子陽生。陽生素與乞歡。晏孺子之立也,陽生奔魯。田乞偽事高昭子、國惠子者,每朝代參乘(2),言曰:「始諸大夫不欲立孺子。孺子既立,君相之,大夫皆自危,謀作亂。」又始大夫曰(3):「高昭子可畏也,及未發生之。」諸大夫從之。田乞、鮑牧與大夫以兵入公室(4),攻高昭子。昭子聞之,與國惠子救公。公師敗。田乞之眾追國惠子,惠子奔莒,遂反殺高昭子。晏(孺子)〔圉〕奔魯(5)。

(1)說:同「悅」。 (2)參乘:此指在車上右邊護衛或陪侍的人。 (3)紿(dai,代):欺騙。(4)公室:春秋戰國時諸侯的家族或其政權稱為公室。這裡指國君的住處。 (5)晏圉(y□,雨)奔魯:據《左傳·哀公六年》記載,奔魯的是晏嬰的兒子晏圉。司馬遷誤作晏孺子。

田乞使人之魯,迎陽生。陽生至齊,匿田乞家。請諸大夫曰:「常之母有魚菽之祭(1),幸而來會飲。」會飲田氏。田乞盛陽生橐中(2),置坐中央。發橐,出陽生,曰:「此乃齊君矣。」大夫皆伏謁(3)。將盟立之,田乞誣曰:「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也。」鮑牧怒曰:「大夫忘景公之命乎?」諸大夫欲悔,陽生乃頓首曰(4):「可則立之,不可則己。」鮑牧恐禍及己,乃復曰:「皆景公之子,何為不可!」遂立陽生於田乞之家,是為悼公。乃使人遷晏孺子於駘,而殺孺子荼。悼公既立,田乞為相,專齊政。


  
(1)常之母:田常之母,即田乞之妻。魚菽之祭:魚、豆之類的祭品。這裡是謙稱備有簡便的菜餚。 (2)橐:口袋。 (3)伏謁:謁見尊者,伏地而通姓名。 (4)頓首:叩頭。

四年,田乞卒,子常代立,是為田成子。
鮑牧與齊悼公有卻(1),弒悼公(2)。齊人共立其子壬,是為簡公。田常成子與監止俱為左右相,相簡公。田常心害監止(3),監止幸於簡公,權弗能去。於是田常復修釐子之政,以大鬥出貸,以小斗收。齊人歌之曰:「嫗乎采芑(4),歸乎田成子(5)!」齊大夫朝,御鞅諫簡公曰:「田、監不可並也,君其擇焉。」君弗聽。

(1)卻(xi,戲):同「郤」。嫌隙,因猜疑而產生的仇怨。 (2)弒悼公:《左傳·哀公八年》記載的是悼公殺死了鮑牧,兩年後齊人殺死悼公。 (3)害:妒忌。 (4)嫗:老年婦女。芑(q□,豈):一種野菜,可食。另指一種穀類植物。 (5)歸乎田成子:按,田成子是田常的謚號,生前是不可能有的。這裡稱謚號,顯然不是民歌的原貌。《韓非子·外儲說右上》也記載了這首民歌:「謳乎,其已乎!苞乎,其往歸田成子乎!」與《史記》所記不同,可見其流傳中有所變化的痕跡。

子我者,監止之宗人也(1),常與田氏有郤。田氏疏族田豹事子我有寵。子我曰:「吾欲盡滅田氏適(2),以豹代田氏宗。」豹曰:「臣於田氏疏矣。」不聽,已而豹謂田氏曰:「子我將誅田氏,田氏弗先,禍及矣。」子我捨公宮(3),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公宮(4),欲殺子我。子我閉門。簡公與婦人飲檀台,將欲擊田常。太史子余曰:「田常非敢為亂,將除害。」簡公乃止。田常出,聞簡公怒,恐誅,將出亡。田子行曰:「需(5),事之賊也(6)。」田常於是擊子我。子我率其徒攻田氏,不勝,出亡。田氏之徒追殺子我及監止。
簡公出奔,田氏之徒追執簡公於徐州。簡公曰:「蚤從御鞅之言(7),不及此難。」田氏之徒恐簡公復立而誅已,遂殺簡公。簡公立四年而殺。於是田常立簡公弟驁,是為平公。平公即位,田常為相。

(1)《索隱》及清梁王繩《史記志疑》都認為子我就是監止,司馬遷誤為二人。 (2)適。同「嫡」。這裡指直系親族。 (3)捨:住宿。 (4)如:到……去。 (5)需:遲疑。 (6)賊:敗壞,害。 (7)蚤: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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