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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 251 /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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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251頁 / 共8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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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1頁

朗讀:

田常既殺簡公,懼諸侯共誅己,乃盡歸魯、衛侵地,西約晉、韓、魏、趙氏,南通吳、越之使,修功行賞,親於百姓,以故齊復定。
田常言於齊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行之;刑罰人之所惡,臣請行之。」行之五年,齊國之政皆歸田常。田常於是盡誅鮑、晏、監止及公族之強者,而割齊自安平以東至琅邪,自為封邑。封邑大於平公之所食(1)。
田常乃選齊國中女子長七尺以上為後宮(2),後宮以百數,而使賓客舍人出入後宮者不禁(3)。及田常卒,有七十餘男。


  

(1)食:食邑,即領地。 (2)七尺:春秋戰國時期的一尺約合今2223厘米,七尺約相當於今1.55米—1.60米。 後宮:原指妃嬪居住之所,常借代為妃嬪或姬妾。 (3)舍人:親近侍從。

田常卒,子襄子盤代立,相齊。常謚為成子。
田襄子既相齊宣公,三晉殺知伯(1),分其地。襄子使其兄弟宗人盡為齊都邑大夫,與三晉通使,且以有齊國(2)。
襄子卒,子莊子白立。田莊子相齊宣公。宣公四十三年,伐晉,毀黃城。圍陽狐。明年,代魯、葛及安陵(3)。明年,取魯之一城。
莊子卒,子太公和立(4)。田太公相齊宣公。宣公四十八年,取魯之郕。明年,宣公與鄭人會西城。伐衛,取丘。宣公五十一年卒,田會自廩丘反。
宣公卒,子康公貸立。貸立十四年,淫於酒婦人,不聽政。太公乃遷康公於海上(5), 食一城,以奉其先祀。明年,魯敗齊平陸。
三年,太公與魏文侯會濁澤,求為諸侯。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諸侯,請立齊相田和為諸侯。周天子許之。康公之十九年,田和立為齊侯,列於周室(6),紀元年。

(1)三晉:指晉國的韓、趙、魏三家貴族。 (2)且:將近,幾乎。以:通「已」。(3)葛:《六國年表》作「莒」。安陵:《六國年表》作「安陽」。 (4)《索隱》據《竹書紀年》認為,莊子之後還有悼子,因在位時間短,所以史書未錄。 (5)海上:海邊。 (6)列於周室:列名於周王朝,表示被正式承認為諸侯。

齊侯太公和立二年,和卒,子桓公午立(1)。桓公午五年,秦、魏攻韓,韓求救於齊。齊桓公召大臣而謀曰(2):「蚤救之孰與晚救之?」騶忌曰:「不若勿救。」段干朋曰:「不救,則韓且折而入於魏(3),不若救之。」田臣思曰:「過矣君之謀也!秦、魏攻韓,楚、趙必救之,是天以燕予齊也。」桓公曰:「善。」乃陰告韓使者而遣之。韓自以為得齊之救,因與齊、魏戰。楚、趙聞之,果起兵而救之。齊因起兵襲燕國,取桑丘(4)。
六年,救衛。桓公卒,子威王因齊立(5)。是見,故齊康公卒,絕無後,奉邑皆入田氏。

(1)和卒,子桓公午立:《索隱》引《竹書紀年》云:「齊康公五年,田侯午生。二十二年,田侯剡(y□n,演;又讀shan,善)立。後十年,齊田午弒其君及孺子喜而為公。」據此,田和死後,不是田午而是田剡繼位。十年後,田午殺死田剡和孺子喜才即位為桓公,時當在前374年。司馬遷在本篇中漏掉了田剡一代。 (2)齊國君臣討論出兵救援他國問題在本篇中出現不只一次,威王二十六年討論救趙問題,宣王二年也是討論救韓問題,這三次都有鄒忌參加,並且情節和語言均相類似。可能是作者把不同史料中的類似記載都寫入了本篇。《索隱》認為:「其辭前後交互,是記史者聽取各異,故不同耳。」 (3)折:挫折,失敗。 (4)齊因起兵襲燕國,取桑丘:因,趁機。按,此事與上述史實無關。楊寬《戰國史·附錄三》認為,齊國趁秦、魏攻韓,趙、楚救韓之機,起兵伐燕一事,應在齊宣王六年。司馬遷誤把此事和周安王二十二年「齊代燕取桑丘」的事並為一談。 (5)《索隱》據《竹書紀年》認為,桓公卒、威王立應在桓公十九年(前357)。

齊威王元年,三晉因齊喪來伐我靈丘。三年,三晉滅晉後而分其地。六年,魯伐我,入陽關。晉伐我,至博陵。七年,衛伐我,取薛陵。九年,趙伐我,取甄。
威王初即位以來,不治(1),委政卿大夫,九年之間,諸侯並伐,國人不治。於是威王召即墨大夫而語之曰:「自子之居即墨也,毀言日至(2)。然吾使人視即墨,田野辟(3),民人給(4),官無留事(5),東方以寧。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譽也。」封之萬家。召阿大夫語曰:「自子之守阿,譽言日聞。然使使視阿,田野不辟,民貧苦。昔日趙攻甄,子弗能救。衛取薛陵,子弗知。是子以幣厚吾左右以求譽也(6)。」是日,烹阿大夫(7),及左右嘗譽者皆並烹之。遂起兵西擊趙、衛,敗魏於濁澤而圍惠王。惠王請獻觀以和解,趙人歸我長城。於是齊國震懼,人人不敢飾非,務盡其誠。齊國大治。諸侯聞之,莫敢兵於齊二十餘年。

(1)治:治理,管理。下文的「治」是安寧、安定的意思。 (2)毀:誹謗。 (3)辟:開闢。這裡指田地的開墾。 (4)給:豐足。 (5)留事:指積壓公事。 (6)幣:禮物。厚:厚贈。 .(7)烹:煮殺。古代的一種酷刑。


  

騶忌子以鼓琴見威王,威王說而捨之右室。須臾(1),王鼓琴,騶忌子推戶入曰:「善哉鼓琴!」王勃然不說(2),去琴按劍曰:「夫子見容未察(3),何以知其善也?」騶忌子曰:「夫大弦濁以春溫者(4),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5),相也;攫之深(6),之愉者(7),政令也;鈞諧以鳴(8),大小相益(9),回邪而不相害者十,四時也:吾是以知其善也。」王曰:「善語音。」騶忌子曰:「何獨語音,夫治國家而弭人民皆在其中(11)。」王又勃然不說曰:「若夫語五音之紀(12),信未有如夫子者也。若夫治國家而弭人民,又何為乎絲桐之間(13)?」騶忌之曰:「夫大弦濁以春溫者,君也;小弦廉折以清者,相也;攫之深而捨之愉者,政令也;鈞諧以鳴,大小相益,回邪而不相害者,四時也。夫復而不亂者,所以治昌也;連而徑者(14),所以存亡也(15):故曰琴音調而天下治。夫治國家而弭人民者,無若乎五音者。」王曰:「善。」

(1)須臾:片刻。 (2)勃然:發怒變色。 (3)容:或許,大概。 (4)濁:形容琴聲寬緩。以:而。 (5)廉折:指樂聲高亢,節奏明快。 (6)攫:用手指勾撥琴統,是古琴彈奏的指法。 (7)(shi,士):通「釋」。指放開琴弦。愉:《索隱》:「音舒也。」 (8)鈞諧:調諧,和諧。 (9)相益:互相補助,引申為互相增色。 十回邪:不正,曲折。害:妨害。 (11)弭:順服,安定。 (12)五音:古代音樂以宮、商、角、徵、羽為五音,五音常為音樂的代稱。紀:調理。 (13)絲桐:指古琴。古琴琴體多用桐木,弦用絲絃,故稱絲桐。 (14)連:連貫。徑:快捷。 (15)存亡:使將亡或已亡之國得以復存。

騶忌子見三月而受相印。淳於髡見之曰:「善說哉!髡有愚志,願陳諸前。」騶忌子曰:「謹受教。」淳於髡曰:得全全昌(1),失全全亡。」騶忌子曰:「謹受令(2),請謹毋離前(3)。」淳於髡曰:「狶膏棘軸(4),所以為滑也,然而不能運方穿(5)。』騶忌子曰:「謹受令,請謹事左右。」淳於髡曰:「弓膠昔干(6),所以為合也,然而不能傅合疏罅(7)。」騶忌子曰:「謹受令,請謹自附於萬民。」淳於髡曰:「狐裘雖敝,不可補以黃狗之皮。」騶忌子曰:「謹受令,請謹譯君子,毋雜小人其間。」淳於髡曰:「大車不較(8),不能載其常任;琴瑟不較,不能成其五音。」騶忌子曰:「謹受令,請謹修法律而督奸吏。」淳於髡說畢,趨出(9),至門,而面其僕曰:「是人者,吾語之微言五十,其應我若響之應聲(11),是人必封不久矣。」居期年(12),封以下邳,號曰成侯。

(1)得全全昌:據《索隱》註解,得全,指人臣事君之禮周全無失;全昌,指身與名都能昌盛。 (2)令:命令,這裡是指教的意思。 (3)謹毋離前:據《索隱》,這是指謹記指教,不離心目之前。 (4)狶膏:豬油。狶,同「豨」。豬。棘軸:棘木製作的車軸。 (5)運:運轉。方穿:方形的軸孔。穿,孔。以上三句以方圓之不合喻君臣不合。 (6)膠:用膠粘。昔干:放舊的弓干。 (7)傅:通「附」。附著。罅(xia,下):裂縫。 (8)較:同「校」。校正。 (9)趨:小步快走。 十微言:隱微之言,隱語。 (11)響:回聲。 (12)期年:週年。期,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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