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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以宣徽南院使、彰化節度使狄青為護國節度使、樞密副使,依前宣徽南院使。
初,廣西捷書至,帝大喜,謂宰相龐籍曰:「青破賊,卿議之力也。」遂欲擢青樞密使、同平章事。籍以為不可,力爭之,乃罷。
甲申,赦廣南。凡戰歿者,給彗櫝護送還家,無主者葬祭之。免賊所過州縣田賦一年,死事科徭二年;貢舉人免解至禮部不預奏名者,亦以名聞。
乙酉,以孫沔、余靖併為給事中,仍詔靖留屯邕州,經制餘黨,候處置畢,乃還桂州。狄青嘗問沔何以破賊,沔曰:「使賊出上計,取其保聚,退守巢穴,當徐圖之。據邕州以拒我師,猶為中計。若恃勝求戰,此計最下。然賊有輕我心,必出下計。將成禽耳。」已而果然。沔與青夜謀幄中,晝則惟青治青,附賊者多誅殺。沔請與青分治,所免釋數百人。命軍中制長刀巨斧,人謂刀斧非所用,及戰,賊皆翳大盾,翼兩標,置陣甚堅,矢石不可動,竟賴刀斧雜短兵搏擊,陣乃破。眾皆歎服。
廣南東、西、湖南、江西路安撫副使、入內押班石全彬及合門祗候狄諮、右侍禁狄詠併進官。諮、詠,皆青子也。賜青敦教坊第一區。
丙戌,詔廣西都監蕭注等追捕儂智高。
丁亥,下德音,減江西、湖南繫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丁壯饋運廣南軍需者,減夏稅之半,仍免科徭一年。
戊子,詔:「文武官遇南郊,得奏薦子孫,而年老無子孫者,聽奏期親一人。」從知諫院李兌請也。
論廣西棄城罪,壬辰,貸知邕州宋克隆死,除名,杖脊,刺配沙門島。谿洞都巡檢劉莊,除名,杖脊,刺配福建牢城。賓州推官、權通判王方,靈山縣主簿、權推官楊德言,併除名免杖,刺配湖南本城,永不錄用。
乙未,詔大宗正司,宗室有能習詩賦文詞者以名聞。後二日,又詔通經者差官試驗,慮其專尚華藻,不留意典籍也。
贈荊湖北路都監孫節為忠武軍留後,官其子二人,從子三人,給諸司副使俸終喪。
三月,庚戌,右龍武大將軍克悚上擬試詩、賦、論十捲,且請隨舉人赴殿試。帝曰:「宗子好學,亦朝廷美事也。」令學士院召試三題,既中等,遷左衛大將軍。
古渭州距秦州三百里,道經啞兒峽,邊臣屢欲城之,朝廷以艱于饋餉,不許。陝西轉運使范樣,狃于功利,權領州事,遽請修築,未得報,輒自興役。蕃部驚擾,青唐族羌攻破廣吳嶺堡,圍啞兒峽寨,殺官軍千餘人。
辛酉,賜進士安陸鄭獬等及第、出身、同出身。壬戍,賜諸科及第、出身。丙寅,賜特奏名進士、諸科與廣南特奏名出身及試銜文學、長史。
遼主如黑水濼。
夏,四月,庚午朔,陝西轉運使、度支員外郎范祥降為屯田員外郎、知唐州,坐擅興古渭之役也。議者謂責祥太輕雲。
命陝西轉運使須城李參制置解鹽,代范祥也。時參為陝西轉運使,閲五年矣。自軍興,諸路經略使多貸三司錢以佐軍,謂之隨軍錢;軍罷乃償。參權慶州,鈎考得所貸八萬緡,悉償之,遂廢其庫。又,戍兵多而食苦不足,參視民闕乏,時令自隱度穀麥之入,預貸以官錢,穀麥熟則償,謂之青苗錢。數年,兵食常有餘。其後青苗法蓋取諸此。朝廷患入中法歲費增廣,參請立飛錢于邊郡以平估糴,權罷入中。比參之法行,省榷貸錢以二千萬計。
壬申,狄青還朝,置酒垂拱殿。
庚辰,禦崇政殿,令蕃落騎兵佈陣,如歸仁鋪破賊之勢,觀其馳逐擊刺,等第推賞,仍以拱聖馬三百補其闕。都大提舉教閲陣法、右班殿直張玉,遷內殿承製。
樞密直學士、給事中孫沔還自嶺南,帝問勞,解所禦服帶賜之。壬午,命知杭州,沔自請也。
戊子,遼主獵于鶴澱。
庚寅,詔毋得連用太宗、真宗舊名。
甲午,命參知政事劉沆、梁適監議大樂。
五月,乙巳,樞密使、戶部侍郎高若訥,罷為尚書左丞、觀文殿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