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辟:排除,引申為驅趕。 (2):通「嘻」。表示驚喜的歎詞。 (3)子晢(zhe,折):《索隱》認為子晰是人名。晢。晢,或作「晰」。清梁玉繩《史記志疑》引《史詮》曰:「晰,明也,謂夢中明見子耳。《索隱》以子晰為當道人名,非。」王利器《風俗通義校注·皇霸》注雲,顧炎武、錢大昕等對「子晰」的解釋與《史詮》同。 (4)屏:退避。 (5)以上兩句指的是簡子滅范氏和中行氏二卿,熊與羆是二卿祖先部落的圖騰。 (6)這句指後來趙襄子滅代和知氏。 (7)翟犬者,代之先也:代屬北狄,其始祖以犬為國騰,所以說狄犬是代的祖先。 (8)革政而胡服:指後來的武靈王推行胡服騎射的政策。 (9)二國:指中山國和胡地。 十延:聘請。
異日,姑布子卿見簡子,簡子遍召諸子相之。子卿曰:「無為將軍者(1)。」簡子曰:「趙氏其滅乎?」子卿曰:「吾嘗見一子於路,殆君之子也。」簡子召子毋恤(2)。毋恤至,則子卿起曰:「此真將軍矣!」簡子曰:「此其母賤,翟婢也,奚道貴哉?」子卿曰:「天所授,雖賤必貴。」自是之後,簡子盡召諸子與語,毋恤最賢。簡子乃告諸子曰:「吾藏寶符於常山上(3),先得者賞。」諸子馳之常山上,求,無所得。毋恤還,曰:「已得符矣。」簡子曰:「奏之。」毋恤曰:「從常山上臨代,代可取也。」簡子於是知毋恤果賢,乃廢太子伯魯,而以毋恤為太子。
(1)無為將軍者:秦秋時諸侯國的軍隊都由正卿統率,所以卿也常被稱為將軍。「無為將軍者」也就是沒有能做正卿的人,即簡子的地位無人繼承,所以下面簡子才說「趙氏其滅乎」。 (2)毋恤:又作「無恤」。 (3)寶符:古代朝廷用作信物的憑證,也指代表天命的符節。
後二年,晉定公之十四年,范、中行作亂。明年春,簡子謂邯鄲大夫午曰:「歸我衛士五百家(1),吾將置之晉陽。」午許諾,歸而其父兄不聽,倍言(2)。趙鞅捕午,囚之晉陽。乃告邯鄲人曰:「我私有誅午也,諸君欲誰立?」遂殺午。趙稷、涉賓以邯鄲反。晉君使籍秦圍邯鄲。荀寅、范吉射與午善(3),不肯助秦而謀作亂,董安於知之。十月,范、中行氏代趙鞅(4),鞅奔晉陽,晉人圍之。范吉射、荀寅仇人魏襄等謀逐荀寅,以梁嬰父代之;逐吉射,以范皋繹代之。荀櫟言於晉侯曰:「君命大臣,始亂者死。今三臣始亂而獨逐鞅,用刑不均,請皆逐之。」十一月,荀櫟、韓不佞、魏哆奉公命以伐范、中行氏,不克。范、中行氏反伐公,公擊之,范、中行敗走。丁未,二子奔朝歌(5)。韓、魏以趙氏為請。十二月辛未,趙鞅入絳,盟於公宮。其明年,知伯文子謂趙鞅曰:「范、中行雖信為亂,安於發之(6),是安於與謀也。晉國有法,始亂者死。夫二子已伏罪而安於獨在。」趙鞅患之。安於曰:「臣死,趙氏定,晉國寧,吾死晚矣。」遂自殺。趙氏以告知伯,然後趙氏寧。
孔子聞趙簡子不請晉君而執邯鄲午,保晉陽,故書《春秋》曰:「趙鞅以晉陽畔(7)。」
(1)衛士五百家:趙鞅曾包圍衛國,衛人進獻給趙鞅五百戶士民,原來被安置在邯鄲。 (2)倍:通「背」,違背。 (3)荀寅、范吉射與午善:據《左傳·定公十三年》載,荀寅、范吉射與趙午三人有姻親關係。 (4)中行氏:即荀氏。荀寅祖父荀偃任中軍統帥,晉國中軍後改稱中行,荀氏因而又稱中行氏。 (5)二子:指范吉射和荀寅。 (6)發:挑起。 (7)畔:通「叛」。
趙簡子有臣曰周捨,好直諫。周捨死,簡子每聽朝,常不悅,大夫請罪。簡子曰:「大夫無罪。吾聞千羊之皮不如一孤之腋。請大夫朝,徒聞唯唯(1),不聞周捨鄂鄂(2),是以憂也。」簡子由此能附趙邑而懷晉人(3)。
晉定公十八年,趙簡子圍范、中行於朝歌,中行文子奔邯鄲。明年,衛靈公卒。簡子與陽虎送衛太子蒯聵於衛,衛不內(4),居戚。
晉定公二十一年,簡子拔邯鄲,中行文子奔柏人。簡子又圍柏人,中行文子、范昭子遂奔齊。趙竟有邯鄲、柏人。范、中行余邑入於晉。趙名晉卿,實專晉權,奉邑侔於諸侯(5)。
(1)唯唯:恭順的應答聲。 (2)鄂鄂:直言爭辯的樣子。鄂,通「諤」。 (3)附:歸附,順從。懷:安撫。 (4)內:同「納」。收容,接納。關於陽虎送衛太子,衛不納事,詳見卷三十七《衛康叔世家》。 (5)奉邑:領地。 侔:等同。
晉定公三十年,定公與吳王夫差爭長於黃池(1),趙簡子從晉定公,卒長吳(2)。定公三十七年卒,而簡子除三年之喪(3),期而已(4)。是歲,越王句踐滅吳。
晉出公十一年,知伯伐鄭。趙簡子疾,使太子毋恤將而圍鄭。知伯醉,以酒灌擊毋恤。毋恤群臣請死之。毋恤曰:「君所以置毋恤,為能忍詬(5)。」然亦慍知伯。知伯歸,因謂簡子,使廢毋恤,簡子不聽。毋恤由此怨知伯。
晉出公十七年,簡子卒(6),太子毋恤代立,是為襄子。
(1)爭長:爭為諸侯之長,即盟主。 (2)卒長吳:終於以吳王為長。按,此處所記與卷五《秦本紀》、卷三十九《晉世家》及《國語》等相同,但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及《左傳》所記是以晉定公為長。 (3)三年之喪:守喪三年。古禮規定,君主去世,臣應守喪三年。 (4)期(j□,機):一週年或一周月。這裡指一週年。 (5)詬(gou,夠)同「詬」。恥辱。 (6)晉出公十七年,簡子卒:據《左傳·哀公二十年》記事,趙簡子於此年已不在世,魯哀公二十年當晉定公三十七年。本文所記簡子卒年有誤。
趙襄子元年,趙圍吳(1)。襄子降喪食(2),使楚隆問吳王。
襄子姊前為王夫人。簡子既葬,未除服,北登夏屋,請代王。使廚人操銅枓以食代王及從者(3),行斟,陰令宰人各以枓擊代王及從宮,遂興兵平代地。其姊聞之,泣而呼天,摩笄自殺(4)。代人憐之,所死地名之為摩笄之山。遂以代封伯魯子周為代成君。伯魯者,襄子兄,故太子。太子早死,故封其子。
襄子立四年,知伯與趙、韓、魏盡分其范、中行故地。晉出公怒,告齊、魯,欲以伐四卿。四卿恐,遂共攻出公。出公奔齊,道死。知伯乃立昭公曾孫驕,是為晉懿公(5)。知伯益驕。請地韓、魏、韓、魏與之。請地趙、趙不與,以其圍鄭之辱。知伯怒,遂率韓、魏攻趙。趙襄子懼,乃奔保晉陽。
(1)越圍吳:上文晉定公三十七年內已有越滅吳之記事,這裡又說越圍吳,有誤。又,趙襄子元年為公元前
457年,越滅吳為公元前
473年,此處記年、記事均誤。 (2)喪食:古代禮制服喪期間規定的飲食。 (3)枓(zh□,主):有長柄的勺子。 (4)摩:通「磨」。 笄(j□,機):古人盤發或別帽子用的簪子。 (5)懿公:或作哀公。
原過從,後,至於王澤,見三人,自帶以上可見,自帶以下不可見。與原過竹二節,莫通。曰:「為我以是遺趙毋恤(1)。」原過既至,以告襄子。襄子齊三日(2),親自剖竹,有朱書曰:「趙毋恤,余霍泰山山陽侯天使也。三月丙戌,余將使女反滅知氏。女亦立我百邑(3),余將賜女林胡之地。至於後世,且有伉王(4),赤黑,龍面而鳥噣,鬢麋髭髯(5),大膺大胸,修下而馮(6),左衽界乘(7),奄有河宗(8),至於休溷諸貉,南伐晉別,北滅黑姑。」襄子再拜,受三神之令。
三國攻晉陽,歲余,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版(9)。城中懸釜而炊十,易子而食。群臣皆有外心,禮益慢,唯高共不敢失禮。襄子懼,乃夜使相張孟同私於韓、魏。韓、魏與合謀,以三月丙戌,三國反滅知氏,共分其地。於是襄子行賞,高共為上。張孟同曰:「晉陽之難,唯共無功。」襄子曰:「方晉陽急,群臣皆懈,唯共不敢失人臣禮,是以先之。」於是趙北有代,南並知氏,強於韓、魏。遂祠三神於百邑,使原過主霍泰山祠祀。
其後娶空同氏,生五子。襄子為伯魯之不立也,不肯立子,且必欲傳位與伯魯子代成君。成君先死,乃取代成君子浣立為太子。襄子立三十三年卒,浣立,是為獻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