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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 234 /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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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234頁 / 共8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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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4頁

朗讀:

三十三年,惠文王卒,太子丹立,是為孝成王。

(1)潦(lao,澇):通「澇」。雨大成災。 (2)徙漳水:使漳水改道。 (3)東胡歐(q□,屈)代地:指東胡強制、驅使代地百姓叛離趙國而領的土地。歐,通「驅」。 (4)相攻:相助進攻。


  

孝成王元年,秦伐我,拔三城。趙王新立,太后用事(1),秦急攻之。趙氏求救於齊,齊曰:「必以長安君為質,兵乃出。」太后不肯,大臣強諫。太后明謂左右曰:「復言長安君為質者,老婦必唾其面。」左師觸龍言願見太后,太后盛氣而胥之(2)。入,徐趨而坐,自謝曰:「老病病足,曾不能疾走,不得見久矣。竊自恕,而恐太后體之有所苦也,故願望見太后。」太后曰:「老婦恃輦而行耳。」曰:「食得毋哀乎?」曰:「恃粥耳。」曰:「老臣間者殊不欲食,乃強步,日三四里,少益嗜食(3),和於身也。」太后曰:「老婦不能。」太后不和之色少解。左師公曰:「老臣賤息舒祺最少(4),不肖,而臣衰,竊憐愛之,願得補黑衣之缺以衛王宮(5),昧死以聞(6)。」太后曰:「敬諾。年幾何矣?」對曰:「十五歲矣。雖少,願未及填溝壑而託之(7)。」太后曰:「丈夫亦愛憐少子乎?」對曰:「甚於婦人。」太后笑曰:「婦人異甚。」對曰:「老臣竊以為媼之愛燕後賢於長安君(8)。」太后曰:「君過矣,不若長安君之甚。」左師公曰:「父母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媼之送燕後也,持其踵,為之泣,念其遠也,亦哀之矣。已行,非不思也,祭祀則祝之曰:『必勿使反』,豈非計長久,為子孫相繼為王也哉?」太后曰:「然。」左師公曰:「今三世以前,至於趙主之子孫為侯者,其繼有在者乎?」曰:「無有。」曰:「微獨趙,諸侯有在者乎(9)?」曰:「老婦不聞也。」曰:「此其近者禍及身,遠者及其子孫。豈人主之子侯則不善哉?位尊而無功,奉厚而無勞,而挾重器多也十。今媼尊長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11),多與之重器,而不及今令有功於國,一旦山陵崩(12)。長安君何以自託於趙?老臣以媼長安君之計短也,故以為愛之不若燕後。」太后曰:「諾,恣君之所使之(13)。」於是為長安君約東百乘(14),質於齊,齊兵乃出。
子義聞之,曰:「人主之子,骨肉之親也,猶不能持無功之尊,無勞之奉,而守金玉之重也,而況於予乎?」

(1)用事:掌權。因孝成王年幼,故由太后執政。 (2)胥:通「須」。等待。 (3)嗜食:食慾。 (4)息:子孫,兒子。 (5)黑衣:指王宮衛士。當時王宮衛士穿黑衣,故稱。 (6)昧死:冒死。 (7)填溝壑:指死後屍體埋入地下。 (8)燕後:趙太后之女,嫁給燕王為後。 賢於:勝過。 (9)諸侯有在者乎:這句是承上省略,原應為「諸侯之子孫為侯者,其繼有在者乎」。 十重器:貴重的寶物。 (11)膏腴:肥沃。 (12)山陵崩:古喻天子或國君死亡的委婉語。 (13)恣:放縱,任憑。 (14)約:準備,備辦。

齊安平君田單將趙師而攻燕中陽,拔之。又攻韓注人,拔之。二年,惠文後卒。田單為相。
四年,王夢衣偏裻之衣(1),乘飛龍上天,不至而墜,見金玉之積如山。明日,王召筮史敢佔之(2),曰:「夢衣偏裻之衣者,殘也。乘飛龍上天不至而墜者,有氣而無實也。見金玉之積如山者,憂也。」
後三日,韓氏上黨守馮亭使者至,曰:「韓不能守上黨,入之於秦。其吏民皆安為趙,不欲為秦。有城市邑十七,願再拜入之趙,財王所以賜吏民(3)。」王大喜,召平陽君豹告之曰:「馮亭入城市邑十七,受之何如?」對曰:「聖人甚禍無故之利。」王曰:「人懷吾德,何謂無故乎?」對曰:「夫秦蠶食韓氏地,中絕不令相通,固自以為坐而受上黨之地也。韓氏所以不入於秦者,欲嫁其禍於趙也。秦服其勞而趙受其利,雖強大不能得之於小弱,小弱顧能得之於強大乎?豈可謂非無故之利哉!且夫秦以牛田之水通糧蠶食(4),上乘倍戰者(5),裂上國之地,其政行,不可與為難,必勿受也。」王曰:「今發百萬之軍而攻,逾年歷歲未得一城也。今以城市邑十七幣吾國(6),此大利也。」

(1)偏裻(d□,督)之衣:以後背中縫為界,左右兩色合成的衣服。裻,衣服的後背縫。 (2)筮史:負責占卜的史官。 敢:筮史之名。 (3)財:通「裁」。裁決。 (4)這一句有不同的解釋。一種解釋是:秦國靠牛田的水道運糧來蠶食韓國。「牛田」解為地名。另一種解釋是:秦國用牛耕田,從水道糧去蠶食韓國。此解認為,據《集解》,句中無「之」字,《戰國策·趙策一》此句正無「之」字。 (5)上乘:上等戰車。 倍戰:奮力作戰。 (6)幣:禮物。此處用為動詞。

趙豹出,王召平原君與趙禹而告之。對曰:「發百萬之軍而攻,逾歲未得一城,今坐受城市邑十七,此大利,不可失也。」王曰:「善。」乃令趙勝受地,告馮亭曰:「敝國使者臣勝,敝國君使勝致命,以萬戶都三封太守(1)。千戶都三封縣令,皆世世為侯,吏民皆益爵三級,吏民能相安,皆賜之六金。」馮亭垂涕不見使者,曰:「吾不處三不義也:為主守地,不能死固(2),不義一矣;入之秦,不聽主令,不二矣;賣主地而食之,不義三矣。」趙遂發兵取上黨。廉頗將軍軍長平(3)。
七(年)〔月〕,廉頗免而趙括代將。秦人圍趙括,趙括以軍降,卒四十餘皆坑之(4)。王悔不聽趙豹之計,故有長平之禍焉。
王還,不聽秦,秦圍邯鄣。武垣令傅豹、王容、蘇射率燕眾反燕地。趙以靈丘封楚相春申君。
八年,平原君如楚請救。還,楚來救,及魏公子無忌亦來救(5),秦圍邯鄲乃解。

(1)萬戶都三:萬戶人口的城邑三座。 (2)死固:拚死固守。 (3)清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此句之上應有「六年」二字。 (4)坑:坑殺,活理。據卷八十一《廉頗藺相如列傳》記載,長平之戰中,趙括被秦軍射死,之後趙軍投降被坑殺。詳見該傳。 (5)魏公子無忌:即信陵君,其救趙事詳見卷七十七《魏公子列傳》。

十年,燕攻昌壯,五月拔之。趙將樂乘、慶捨攻秦信梁軍,破之。太子死。而秦攻西周,拔之。徒父祺出(1)。十一年,城元氏,縣上原。武陽君鄭安平死,收其地。十二年,邯鄲燒(2)。十四年,平原君趙勝死。
十五年,以尉文封相國廉頗為信平君。燕王令丞相栗腹約(3),以五百金為趙王酒,還歸,報燕王曰:「趙氏壯者皆死長平,其孤未壯,可伐也。」王召昌國君樂閒而問之。對曰:「趙,四戰之國也(4),其民習兵,伐之不可。」王曰:「吾以眾代寡,二而伐一,可乎?」對曰:「不可。」王曰:「吾即以五而伐一,可乎?」對曰:「不可。」燕王大怒。群臣皆以為可。燕卒起二軍,車二千乘,栗腹將而攻鄗,卿秦將而攻代,廉頗為趙將,破殺栗腹,虜卿秦、樂閒。

(1)出:指出兵國境之外。《正義》「趙見秦拔西周,故令徙父祺將兵出境也。」 (2):積存草料的地方。 (3)約(hu□n,歡):交好。,通「歡」。 (4)四戰:四面受敵。


  

十六年,廉頗圍燕。以樂乘為武襄君。十七年,假相大將武襄君攻燕(1),圍國。十八年,延陵鈞率師從相國信平君助魏攻燕。秦拔我榆次三十七城。十九年,趙與燕易土(2)。以龍兌、汾門、臨樂與燕;燕以葛、武陽、平舒與趙。
二十年,秦王政初立。秦拔我晉陽。
二十一年,孝成王卒。廉頗將,攻繁陽,取之。使樂乘代之,廉頗攻樂乘,樂乘走,廉頗亡入魏。子偃立,是為悼襄王。

(1)假相:代理相國。 (2)易土:交換領土。

悼襄王元年,大備魏(1)。欲通平邑、中牟之道,不成。
二年,李牧將,攻燕,拔武遂、方城。秦召春平君,因而留之。洩鈞為之謂文信侯曰(2):「春平君者,趙王甚愛之而郎中妒之,故相與謀曰:『春平君入秦,秦必留之。』故相與謀而內之秦也。今君留之,是絕趙而郎中之計中也。君不知遣春平君而留平都(3)。春平君者言行信於王,王必厚割趙而贖平都。」文信侯曰:「善。」因遣之。城韓皋。
三年,寵煖將,攻燕,禽兵將劇辛(4)。四年,龐煖將趙、楚、魏、燕之銳師,攻秦蕞,不拔;移攻齊,取饒安。五年,傅抵將,居平邑;慶捨將東陽河外師,守河梁。六年,封長安君以饒。魏與趙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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