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與平剖符,世世匆絕,為戶牖侯。平辭曰:「此非臣之功也。」上曰:「吾用先生謀計,戰勝克敵,非功而何?」平曰:「非魏無知臣安得進?」上曰:「若子可謂不背本矣十。」乃復賞魏無知。其明年,以護軍中尉從攻反者韓王信於代。卒至平城(
11),為匈奴所圍,七日不得食。高帝用陳平奇計,使單于閼氏(
12),圍以退開。高帝既出,其計秘,世莫得聞。
高帝南過曲逆,上其城,望見其屋室甚大,曰:「壯哉縣!吾行天下,獨見洛陽與是耳。」顧問御史曰:「曲逆戶口幾何?」對曰:「始秦時三萬餘戶,間者兵數起,多亡匿,今見五千戶(
13)。」於是乃詔御史(
14),更以陳平為曲逆侯,盡食之,除前所食戶牖。
其後常以護軍中尉從攻陳豨及黥市。凡六出奇計,輒益邑,凡六益封。奇計或頗秘,世莫能聞也。
(1)躡:踩。 (2)楚王:漢滅楚後,改封韓信為楚王。 (3)趣:通「促」,催促,促使。 (4)巡狩:帝王離開國都巡察各地。 (5)弟:通「第」,但,只。 (6)禽:同「擒」。 (7)豫:通「預」。 (8)後車:副車,侍從之車。 (9)剖符:帝王分封諸侯或功臣時,把一種竹製的憑證剖成兩半,帝王與諸侯各執一半,以示信用。 十背本:背棄根本,忘本。 (
11)卒:通「猝」,倉猝。 (
12)閼氏:匈奴王后的稱號。 (
13)見:同 「現」。 (
14)詔:皇帝下命令。
高帝從破布軍還,病創,徐行至長安。燕王盧綰反,上使樊噲以相國將兵攻之。既行,人有短惡噲者。高帝怒曰:「噲見吾病,乃冀我死也。」用陳平謀而召絳侯周勃受詔床下,曰:「陳平亟馳傳載勃代噲將(1),平至軍中即斬噲頭!」二人既受詔,馳傳未至軍,行計之曰:「樊噲,帝之故人也,功多,且又乃呂後弟呂嬃之夫(2),有親且貴,帝以忿怒故,欲斬之,則恐後悔。寧囚而致上,上自誅之。」未至軍,為壇,以節召樊噲(3)。噲受詔,即反接載檻車,傳詣長安,而令降侯勃代將,將兵定燕反縣。
平行聞高帝崩,平恐呂太后及呂嬃讒怒,乃馳傳先去。逢使者詔平與灌嬰屯於滎陽。平受詔,立復馳至宮,哭甚哀,因奏事喪前。呂太后哀之,曰:「君勞,出休矣。」平畏讒之就(4),因固請得宿衛中(5)。太后乃以為郎中令,曰:「傅教孝惠(6)。」是後呂嬃讒乃不得行。樊噲至,則赦復爵邑。
(1)馳傳:駕驛站車馬急行。傳,傳車,驛站的專用車輛。 (2)弟:女弟, 即妹妹。 (3)節:符節:朝廷用以傳達命令的憑證。 (4)就:歸於,加於。 (5)宿衛:在宮中值宿警衛。 (6)傅:教導,輔佐帝王或王子。
孝惠帝六年,相國曹參卒,以安國侯王陵為右丞相,陳平為左丞相。
王陵者,故沛人,始為縣豪,高祖微時,兄事陵。陵少文,任氣,好直言。及高祖起沛,入至咸陽,陵亦自聚黨數千人,居南陽,不肯從沛公。及漢王之還攻項籍,陵乃以兵屬漢。項羽取陵母置軍中,陵使至,則東鄉坐陵母(1),欲以招陵。陵母既私送使者,泣曰:「為老妾語陵,謹事漢王。漢王,長者也,無以老妾故,持二心。妾以死送使者。」遂伏劍而死(2)。項王怒,烹陵母。陵卒從漢王定天下。以善雍齒,雍齒,高帝之仇,而陵本無意從高帝,以故晚封,為安國侯。
安國侯既為右丞相,二歲,孝惠帝崩。高後欲立諸呂為王,問王陵,王陵曰:「不可。」問陳平,陳平曰:「可。」呂太后大怒,乃詳遷陵為帝太傅(3),實不用陵。陵怒,謝疾免,杜門竟不朝請(4),七年而卒。
(1)東鄉:向東。鄉,通「向」。古時以朝東方向的位置為尊。 (2)伏劍:以劍自殺。 (3)詳:通「佯」,假裝。 (4)朝著:朝見皇帝。漢律,春季朝見皇帝為「朝」,秋季朝見皇帝為「請」。
陵之免丞相,呂太后乃徙平為右丞相(1),以辟陽侯審食其為左丞相。左丞相不治,常給事於中(2)。
食其亦沛人。漢王之敗彭城,西,楚取太上皇、呂後為質,食其以舍人侍呂後。其後從破項籍為侯,幸於呂太后。及為相,居中,百官皆因決事。
呂嬃常以前陳平為高帝謀執樊噲,數讒曰:「陳平為相非治事,日飲醇酒,戲婦女。」陳平聞,日益甚。呂太后聞之,私獨喜。面質呂嬃於陳平曰:「鄙語曰『兒婦人口不可用』,顧君與我何如耳。無畏呂嬃之讒也。」
呂太后立諸呂為王,陳平偽聽之。及呂太后崩,平與太尉勃合謀,卒誅諸呂,立孝文皇帝,陳平謀也。審食其免相。
(1)徙:調職。 (2)給事:辦公,處理事情。
孝文帝立,以為太尉勃親以兵誅呂氏,功多;陳平欲讓勃尊位,乃謝病。孝文帝初立,怪平病,問之。平曰:「高祖時,勃功不如臣平。及誅諸呂,臣功亦不如勃。願以右丞相讓勃。」於是孝文帝乃以絳侯勃為右丞相,位次第一;平徙為左丞相,位次第二。賜平金千斤,益封三千戶。
居頃之,孝文皇帝既益明習國家事(1),朝而問右丞相勃曰:「天下一歲決獄幾何(2)?」勃謝曰:「不知。」問:「天下一歲錢谷出入幾何?」勃又謝不知,汗出沾背,愧不能對。於是上亦問左丞相平。平曰:「有主者。」上曰:「主者謂誰?」平曰:「陛下即問決獄,責廷尉(3);問錢谷,責治粟內史。」上曰:「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者何事也?」平謝曰:「主臣(4)!陛下不知其駑下(5),使待罪宰相(6)。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育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孝文帝乃稱善。右丞相大慚,出而讓陳平曰:「君獨不素教我對!」陳平笑曰:「君居其位,不知其任邪?且陛下即問長安中盜賊數,君欲強對邪?」於是絳侯自知其能不如平遠矣。居頃之,絳侯謝病請免相,陳平專為一丞相。
孝文帝二年,丞相陳平卒,謚為獻侯。子共侯買代侯(7)。二年卒,子簡侯恢代侯。二十三年卒,子何代侯。二十三年,何坐略人妻,棄市,國除。
始陳平曰:「我多陰謀,是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廢,亦已矣,終不能復起,以吾多陰禍也(8)。」然其後曾孫陳掌以衛氏親貴戚,願得續封陳氏,然終不得。
(1)益:漸漸地。 (2)決獄:判決案件。 (3)責:詢問。 (4)主臣:表示惶恐的詞語。 (5)駑(nu,奴)下:形容才能低下的謙語。駑,劣馬。 (6)待罪:臣子對帝王稟奏時的謙詞,意思是說不能勝任自己的職位,必將獲罪。 (7)共:通「恭」,謚號用字。 (8)陰禍:暗中積下的禍因。
太史公曰:陳丞相平少時,本好黃帝、老子之術。方其割肉俎上之時(1),其意固已遠矣。傾側擾攘楚魏之間(2),卒歸高帝。常出奇計,救紛糾之難,振國家之患(3)。及呂後時,事多故矣,然平竟自脫,定宗廟,以榮名終,稱賢相,豈不善始善終哉!非知謀孰能當此者乎?
(1)俎:割肉用的砧板。 (2)傾側擾攘:彷徨不定的樣子。 (3)振:挽救,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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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譯注
絳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
支菊生 譯注
【說明】
本篇是漢初名將周勃和周亞夫父子二人的合傳。周勃父子都是漢朝初期的有功之臣。周勃是誅呂安劉的主要決策者和組織者,為挽救劉氏政權立了大功,所以司馬遷把他作為漢初的主要功臣之一列入世家。周亞夫是平定「七國之亂」的漢軍統帥,為削弱諸侯王的割據勢力和鞏固漢王朝的中央政權立了大功。父子二人都是在最關鍵的時刻有功於漢室,這樣的功臣理應受到恩寵與殊榮,但他們都只做了兩三年的丞相就被免職了。尤其令人不平的是,父子二人晚年都因被誣告謀反而被捕入獄。周勃雖由於薄太后的干預被無罪釋放,但已在獄中受盡了獄吏的凌辱。周亞夫則是入獄後五日不食,嘔血而死。周亞夫之死顯然是對漢朝統治者迫害功臣的無聲抗議。漢朝從高祖到武帝,對待許多功臣都心懷疑忌,刻薄寡恩。蕭何入過獄,韓信最終被殺,樊噲也曾被捕,周勃父子的遭遇更具有典型性,所以有人認為這是一篇專寫功臣受辱的傳記。漢朝皇帝的刻薄寡恩,司馬遷是有親身感受的,所以在這篇傳記中有一股憤憤不平之情不斷流注於筆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