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帛、牲牢:玉六等,上帝蒼璧,皇地祇黃琮,大社黃珪,大稷青珪,朝日赤璧,夕月白璧。 舊制,社稷壇春秋常祀用玉,禱祀則否。 乾隆三十四年,會天旱禱雨,諭曰:「玉以芘廕嘉穀,俾免水旱偏災,特敕所司用玉將事。 」自此為恆式。 帛七等:曰郊祀制帛,南北郊用之。 上帝青十二,地祇黃一。 曰禮神制帛,社稷以下用之。 社稷黑四,大明赤一,夜明白一,日月同。 星辰鬥宿白七,青、赤、黃、黑各一。 天神、雲、雨、風、雷,青、白、黃、黑各一,方澤從位,嶽鎮各五,五色。 五陵山白五。 四海隨方為色。 四瀆黑四。 地祇黃二,青、赤各三,黑七、白十二。 先農、先蠶俱青一,先師正、配位,十二哲,兩廡,崇聖祠正位,東、西廡,俱各一用白。 帝王各位、關帝、文昌正位、後殿,太歲正位,北極佑聖真君、東嶽都城隍亦如之。 惟先醫正位三,崇聖配位四,太歲兩廡十二,火神赤一。 曰告祀制幣,祈報祭告用之。 祈穀、雩祀、告祀圜丘俱青一,祭告方澤黃一。 曰奉先制幣,郊祀配位、太廟用之,圜丘、方澤配位各一,太廟帝後每位一。 曰展親制幣,親王配饗用之,太廟東廡位各一。 曰報功制幣,功臣配饗用之,太廟西廡位各一。 三者俱白,昭忠等祠同,並織滿、漢文字。 曰素帛,帝王廟兩廡位各一,先醫廟兩廡共四,餘祀亦尚素。 牲牢四等:曰犢,曰特,曰太牢,曰少牢。 色尚騂或黝。 圜丘、方澤用犢,大明、夜明用特,天神、地祇、太歲、日、月、星辰、雲、雨、風、雷、社稷、嶽鎮、海瀆、太廟、先農、先蠶、先師、帝王、關帝、文昌用太牢。 太廟西廡,文廟配哲、崇聖祠、帝王廟兩廡,關帝、文昌後殿,用少牢。 光緒三十二年,崇聖正位改太牢。 直省神祇、社稷、先農、關帝、先醫配位暨群祀用少牢。 火神、東嶽、先醫正位,都城隍,皆太牢。 太牢:羊一、牛一、豕一,少牢:羊、豕各一。 大祀入滌九旬,中祀六旬,群祀三旬。 大祀天地,前期五日親王視牲,二日禮部尚書省牲,一日子時宰牲。 帝祭天壇,前二日酉時宰之,太廟、社稷、先師前三日,中祀前二日。 禮部尚書率太常司省牲,前一日黎明宰牲。 惟夕月屆日黎明宰之。 令甲,察院、禮部、太常、光祿官監宰,群祀止太常司行。 乾隆十七年,定大祀、中祀用光祿卿監宰。 初,郊壇大祀,帝前期宿齋宮,視壇位、籩豆、牲牢。 乾隆七年,更定前一日帝詣圜丘視壇位,分獻官詣神庫視籩豆,神廚視牲牢。 尋定視壇位日,親詣皇穹宇、皇乾殿上香。 故事,省視籩豆牲牢,或臨視,或否。 三十五年,定遣官將事,自後以為常。 祀期郊廟祭祀,祭前二歲十月,欽天監豫卜吉期。 前一歲正月,疏卜吉者及諸祀定有日者以聞。 頒示中外。 太常寺按祀期先期題請,實禮部主之。 世祖纘業,詔祭祀各分等次,以時致祭。 自是大祀、中祀、群祀先後規定祀期,著為例。 嘉慶七年,復定大、中祀遇忌辰不改祀期。 鹹豐中,更定關帝、文昌春秋祀期不用忌辰。 其祭祀時刻,順治十三年,詔祭天、地五鼓出宮,社稷、太廟並黎明。 康熙十二年,依太宗舊制,壇廟用黎明,夕月用酉時。 嘉慶八年,諭祭祀行禮,當在寅卯間,合禮經質明將事古義。 凡親行大祀,所司定時刻,承祭官暨執事陪祭者祗候,率意遲早者,禦史糾之。 齋戒順治三年,定郊祀齋戒儀。 八年,定大祀三日、中祀二日公廨置齋戒木牌。 祀前十日,錄齋戒人名冊致太常,屆日不讞刑獄,不宴會,不聽樂,不宿內,不飲酒、茹葷,不問疾、弔喪,不祭神、掃墓。 有疾與服勿與。 大祀、中祀,太常司進齋戒牌、銅人置乾清門黃案。 大祀前三日,帝致齋大內,頒誓戒。 辭曰:「惟爾群臣,其蠲乃心、齊乃志,各揚其職。 敢或不共,國有常刑。 欽哉勿怠!」前祀一日,徹牌及銅人送齋宮,帝詣壇齋宿。 十四年祀圜丘,致齋大內二日,壇內齋宮一日。 陪祭官齋於公署,圜丘齋於壇。 雍正五年,遣禦史等赴壇檢視。 九年,詔科道遇祀期齋戒。 明年,仿明祀牌制制齋牌,敕陪祭官懸佩,防褻慢。 乾隆四年,禮臣奏,郊壇大祀,太常卿先期四日具齋戒期,進牌及銅人置乾清門二日、齋宮一日。 太廟、社稷,置乾清門三日。 中祀,前三日奏進,置乾清門二日。 並祭日徹還。 後饗先蠶,奏進亦如之。 惟由內侍置交泰殿三日。 七年,定郊祀致齋,帝宿大內二日,壇內齋宮一日。 王公居府第,餘在公署,俱二日。 赴壇外齋宿一日。 若遣官代祭,王公不與。 祭太廟、社稷,王公百官齋所如前儀,俱三日。 祭日、月、帝王、先師、先農,王公齋二日,遣代則否。 後饗先蠶,齋二日,公主、福晉、命婦陪祀者,前二日致齋。 十二年,詔郊祀、祈穀、大雩,祭日宣誓戒,陪祀者集午門行禮,符古者百官受戒遺意。 既有司具儀上,行之。 尋罷。 惟嚴敕大臣齋宿公所,領侍衛內大臣等齋宿紫禁城,違則治罪。 初,齋宮致齋鳴鼓角,十四年諭雲:「齋者耳不聽樂,孔子曰:‘三日齋,一日用之,猶恐不敬,二日伐鼓何居?’言不敢散其志也。 吹角鼓鼙,以壯軍容,於義未協,不當用也。 」遂寢。 十九年,敕群臣書制辭於版,前期三日,陳設公堂,俾有所警。 嘉慶十三年,諭誡齋戒執事暨查齋監禮者,循舊章,肅祀典。 宣統初,監國攝政王代行,帝宮內致齋,停進齋戒牌及銅人。 祝版以木為之,圜丘、方澤方一尺五寸,徑八寸四分,厚三分。 祈穀壇方一尺一寸,徑一尺,厚如之。 太廟後殿方一尺二寸,徑八寸四分。 前殿方二尺,徑一尺一寸,厚並同徑。 常雩,日、月壇,社稷壇與太廟後殿同。 中祀、群祀方徑各有差。 天壇青紙青緣硃書,地壇黃紙黃緣墨書,月壇、太廟、社稷白紙黃緣墨書,日壇硃紙硃書,群祀白紙墨書不加緣。 太常司令祝版官先期褾飾,祀前二日昧爽送內閣,授中書書祝辭,大學士書禦名,餘祀太常司自繕。 凡親祭,先二日太常卿奏請,前一日閲祝版。 圜丘、祈穀、常雩禦太和殿,方澤、太廟、社稷禦中和殿。 祝案居正中少西,案設羊角鐙二,視版日,案左楹東置香亭,右楹西置奉版亭、奉玉帛香亭。 屆時太常卿詣乾清門啟奏,帝出宮詣案前。 閲畢,行一跪三拜禮。 贊禮郎徹褥,寺卿韜版,導帝至香亭前,拜跪如初禮。 司祝奉版薦黃亭送祭所,庋神庫。 大祀遣代,停止祝版具奏。 中祀、群祀,寺官赴內閣徑請送祭所,不具奏。 其視玉、帛、香如閲祝版儀。 祭服圜丘、祈穀、雩祀,先一日,帝禦齋宮,龍袍袞服。 屆期天青禮服。 方澤禮服明黃色,餘祀亦如之。 惟朝日大紅,夕月玉色。 王公以下陪祀執事官鹹朝服。 嘉慶九年,定祀前閲祝版執事官服色制,南郊祈穀、常雩、歲暮祫祭、元旦、萬壽、告祭太廟,蟒袍補褂,罷朝服。 社稷、時享太廟,服補服。 十一年,諭郊壇大祀若遇國忌,仍禦禮服,禮成還宮更素服。 十九年,諭郊祀遇國忌,前一日閲祝版,帝服龍袍龍褂,執事官蟒袍補服。 大祀、中祀,帝龍褂,執事官補服。 著為令。 二十三年,定製大祀齋期遇國忌,悉改常服。 中祀則限於承祭官及陪祀、執事官,餘素服如故。 二十五年,諭大祀親祭或遣官致祭遇國忌,齋期一依向例,中祀親祭同。 其遣官致祭,與執事、陪祀官常服掛珠,否則仍素服。 第36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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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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