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年,高宗六旬,命禮臣酌減升級次數及降輦步行遠近。 議言郊前一日乘步輦如齋宮,自此易禮輿,至神路西降,步詣皇穹宇上香,遣親王視壇。 祀日自齋宮至神路西階下降輦步入,禮成,即於降輦處乘輿還宮。 行禮時,初升至二成拜位,即升壇上香,複位迎神,升階行奠玉帛禮,以次進俎,三獻暨飲福、受胙,並於此行之。 還拜位,謝福胙,送神,乃卒事。 方澤亦如之。 允行。 猶慮子孫玩視大典,復於三十九年諭誡,年未六旬,毋減小節,著為令。 次年,祀南郊,命諸皇子旁侍觀禮。 越四年,於是帝年七十矣,諭迎神獻爵暨祖宗配位前上香悉如舊,其獻帛爵諸禮,自本年南郊始,令諸皇子代陳。 五十一年,帝以春秋高,步履或遜,敕壇上讀祝拜位增設小幄次,然備而未用也。 五十九年,祀方澤,配位前獻帛爵,仍皇子代行。 歷仁宗朝,郊祀各儀節,悉遵高宗舊制雲。 嘉慶十八年,林清變起,計日敉平,會長至祀圜丘,諭先一日赴壇不升輦,自宮至皇穹宇入齋宮,並禦肩輿,用答嘉貺。 宣統嗣位,監國攝行郊祀,祀日詣壇,不齋宿,百官不迎送。 出入升降,仍由右門,在右階行禮。 拜位設第二成,視帝位少後。 去黃幄。 即於行禮處受胙,畢,進福酒、胙肉。 餘同親祀儀。 郊祀配饗順治五年冬至,祀圜丘,奉太祖配。 十四年諭曰:「太祖肇興帝業,太宗繼述皇猷,功德並隆,鹹宜崇祀。 」以後大祀天地,益奉太宗配饗。 於是上辛祈穀,上帝位東奉太祖神位,卜吉奉太宗位於其西。 夏至配方澤如初禮。 十七年,行大饗殿合祀禮,尋罷。 康熙六年冬至,祀南郊,用禮臣言,奉世祖配饗上帝,越九日,配饗皇地祇,詣方澤行禮。 九年,祈穀亦如之。 雍正二年,奉聖祖配大饗殿,次太宗。 十三年冬,高宗嗣服,諭言:「皇考世宗,德侔造化,宜祀郊壇。 」命議禮以聞。 議者謂宜乾隆二年冬至配圜丘,三年孟春上辛配大饗殿,夏至配方澤。 帝意以為祔廟後配饗,去夏至近、冬至遠。 先配方澤,前後已歧。 若俟南郊,時日又曠。 考之舊典,世祖、太宗配饗天地,莫不先圜丘後方澤,時或翼日、或旬日,禮儀粲然。 稽之經傳,成周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即月令所謂「季秋,大饗帝」也。 召誥「三日丁巳用牲於郊」。 釋者謂非常祀而祭天,以告即位也。 宋皇祐三年,以大慶殿為明堂,合祭天地,三聖並侑,古者因事而郊,不必定在二至。 因諭來年世宗配天大禮,準此行事。 逾歲,遂諏吉夏至前奉世宗配圜丘。 餘如議。 先是部臣進升配儀,未議及祗見上帝。 帝曰:「皇考祔廟,先見祖宗,然後升座,今行配饗,先見上帝,於義始允。 」已,所司具儀上。 於是祀南郊奉世宗神位祗見上帝,夏至祀方澤,祗見皇地祇,位並次世祖。 嗣是升配皆先祗見,以為常。 嘉慶四年,奉高宗配饗,道光元年,奉仁宗配饗,並如儀。 三十年,帝弗豫,遺命罷郊配,略謂:「禘郊祖宗,伊古所重,我朝首太祖訖仁宗。 厚澤深仁,允宜配饗郊壇,禮隆報本。 若世世率行無已,益滋後人疵議,此不能不示限制也。 」文宗踐阼,遂敕王大臣集議,禮親王全齡等僉雲:「大行皇帝功德懿爍,郊配斷不可易,請仍遵成憲。 」禮部侍郎曾國籓疏言:「郊配之罷,不敢從者二,不敢違者三。 大行皇帝仁愛之德,同符大造,粒我烝民,後稷所以配天也。 禦宇卅載,無一日暇逸,無斯須不敬,純亦不已,文王所以配上帝也。 具合撰之實,辭升配之文,臣心何能自安?不敢從者一。 大行皇帝德盛化神,即無例可援,猶應奏請,矧有成憲,曷敢稍逾!傳曰:‘君行意,臣行制。 ’在上自懷謙德,為下宜守成規。 不敢從者二。 壇壝規模,尺寸有定,一磚一石,皆按九五陽數,不能增改。 幄內止容豆籩,幄外幾無餘地。 大行皇帝慮億萬年後,或議廣壇壝,或議狹幄制,故定為限制,以身作則。 嚴諭集議,尚未裁決遵行,則後人孰肯冒大不韙?將來必至修改基址,輕變舊章。 不敢違者一。 唐垂拱間,郊祀奉高祖、太宗、高宗並配,開元十一年,從張說議,而罷太宗、高宗。 宋景祐間,郊祀奉藝祖、太宗、真宗並配,嘉祐七年,從楊畋議,而罷太宗、真宗。 我朝順治間,大饗殿合祀,後亦罷其禮。 大行皇帝慮億萬年後,或援唐、宋舊例,妄行罷祀,因諭以非天子不議禮,增配尚所不許,罷祀何自而興?不敢違者二。 我朝孝治天下,遺命尤重,聖祖不敢違孝莊文皇後遺命,未敢竟安地宮。 仁宗不敢違高宗遺命,故雖豐功偉烈,廟號未獲祖稱。 此而可違,家法何在!且反覆申明,處己卑屈,處祖崇高,大孝大讓,亙古盛德。 不敢違者三。 默計皇上仁孝深心,不升配歉在闕禮,遽升配歉在違命,且多將來之慮。 他日郊祀時,上顧遺訓,下顧萬世,或悚然而難安,禮臣益無所辭咎。 」帝頗韙其言。 已復博諮廷議,手 $降敕諭,謂:「周人郊祀後稷,唐、宋及明,或三祖並侑,或數帝分配。 我朝歷聖相承,靡不奉配。 第配位遞增,壇制有定。 皇考德澤,列祖同符,應如所請。 俟祔禮成,仍奉升配,並體遺訓,昭示限制。 自後郊祀配位,定為三祖五宗,永為恆式。 」於是鹹豐二年夏大祀圜丘、方澤,三年春上辛祈穀,並奉宣宗配,位次高宗。 十一年,帝崩,穆宗以郊配大典,遺命定三祖五宗,聖心不自安。 乃集群臣議,並奉兩宮皇太後稽眾詢謀,禮親王世鐸等先後疏言:「禮貴制宜,孝當承志,兩朝遺訓,宜謹遵循。 」帝勉從之。 遂停文宗郊配。 同治建元,雲南學政張錫嶸援孝經明堂嚴父配天義,謂宜以季秋祀上帝大饗殿,奉顯皇帝配。 世鐸等益以欽定孝經衍義釋之,謂迭饗並侑,非禮所宜。 議遂寢。 祈穀順治間,定歲正月上辛祭上帝大饗殿,為民祈穀。 帝親詣行禮,與冬至同。 惟不設從壇,不燔柴。 十七年,詔饗帝大典,不宜有異,自後祈穀、燔柴以為常,並改大饗殿合祀上帝百神在圜丘舉行。 康熙二十九年,聖祖親制祝文。 四十八年,帝疾,不能親,遣官代。 會江、浙、魯、豫水旱洊臻,仍自製祝文祈之。 故事,上辛在正月五日前,改用次辛。 雍正八年,上辛為正月二日,部臣因元旦宴,請展十日,不許。 先期齋戒如故。 十三年正月十日上辛,未立春,帝曰:「此非乘陽義也。 」命禮臣集議。 奏言:「禮月令,立春日,天子迎春東郊,乃祈穀上帝。 此禮本在立春後,請循例用次辛,或立春後上辛。 」從之。 乾隆十六年,和親王等以大饗為季秋報祀,義殊祈穀,請更錫名。 群臣亦言非明堂本制,襲稱大饗,名實未協。 得旨,改曰「祈年」。 凡祈穀,駕如南郊,至西天門內神路西降輦,入祈年左門,詣皇乾宮上香。 禮成,詣祈年壇視位,畢,仍出左門升輦至齋宮。 三十七年,更定前一日輦入西天門,自齋宮東乘禮輿,訖西磚城左門止。 步詣皇乾殿上香,畢,還齋宮,親王視壇位。 祀日出齋宮,乘輦,至甬道正中,易禮輿,至神路西降。 自磚城步就幄次,入左門,禮同圜丘。 四十七年正月四日上辛,禮臣先期請改次辛便,帝曰:「上辛在正月三日前,為須隔年齋戒也;在四日前,為因聖母祝釐也。 茲非昔比,奚改為?其仍用上辛,著為例。 」又諭:「孟春祈穀,所以迓陽氣,兆農祥。 考諸經傳,是立春後上辛,非元旦後上辛也。 惟在月初,舊臘,即當齋戒。 然太廟祫祭,大禮攸關,宮中拜神,國俗所在。 若以齋期行此,似非專一致敬之道。 」因下廷臣議。 尋奏:「上辛以立春後所得為準,與其用十二月上辛,不如用正月上辛,以重歲首。 如值三日前,則改次辛。 或四日前,則應一日齋戒,是日未入齋宮,宮殿拜祭,各不相妨。 毋庸改期。 」允行。 鹹豐四年,祈穀,帝患宿疾,敕禮臣酌損儀文。 侍郎宋晉請仍舊貫遣代行。 帝曰:「是非輕改舊章也,應天以實不以文,此意宜共喻之。 」 第36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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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第3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