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又有300鎊原有資本II的資本額游離出來,可以在下一個勞動期間的前一半即在第13—15周執行職能。 在此以後,又有600鎊流回;其中300鎊就足夠用到這個勞動期間結束,另外300鎊游離出來,用於下一個勞動期間。 因此,情況如下: 第一個周轉期間:第l—9周。 第一個勞動期間:第1—6周。 資本I600鎊執行職能。 第一個流通期間:第7—9周。 第9周末,有600鎊流回 。 第二個周轉期間:第7—15周。 第二個勞動期間:第7—12周。 前一半:第7—9周。 資本II300鎊執行職能。 第9周末,有600鎊以貨幣形式流回(資本I)。 後一半:第10—12周。 資本I有300鎊執行職能。 資本I的另外300鎊游離出來。 第二個流通期間:第13—15周。 第15周末,有600鎊(半數由資本I,半數由資本II構成)以貨幣形式流回 。 第三個周轉期間:第13—21周。 第三個勞動期間:第13—18周。 前一半:第13—15周。 游離出來的300鎊開始執行職能。 第15周末,有600鎊以貨幣形式流回。 302 後一半:第16—18周。 流回的600鎊中,有300鎊執行職能,另外300鎊再游離出來。 第三個流通期間:第19—2l周。 在第21周末,又有600鎊以貨幣形式流回;在這600鎊中,資本I和資本II現在是不可區分地融合在一起了。 按照這個方式,到第51周末,一個600鎊的資本已通過八個完整的周轉期間(I:第1—9周;II:第7—15周;III:第13—21周;IV:第19—27周;V:第25—33周;VI:第31—39周;VII:第37—45周;VIII:第43—51周)。 但是因為第49—51周恰好是在第八個流通期間,所以在這段時間,必須有300鎊游離資本加入,以維持生產的進行。 因此,在年終時,周轉的情況如下:600鎊已經完成了八個循環,周轉額為4800鎊。 此外,最後3周(第49—51周)的產品,還只通過一個9周循環的三分之一,所以在周轉額上只能作為它的資本額(300鎊游離資本)的三分之一即100鎊計算。 所以,當51周的年產品=5100鎊時,周轉資本僅僅是4800+100=4900鎊;全部預付資本900鎊周轉54/9次,因此和第I節 所講的情況相比就稍微多一些。 在當前這個例子中,我們假定勞動時間等於周轉期間的2/3,流通時間等於周轉期間的1/3,因此,勞動時間是流通時間的簡單倍數。 現在要問:如果情況不是這樣,是否也會發生上面所說的那種資本的游離。 我們假定勞動期間=5周,流通時間=4周,每週的資本預付是100鎊。 第一個周轉期間:第1—9周。 第一個勞動期間:第1—5周。 資本I=500鎊執行職能。 303 第一個流通期間:第6—9周。 第9周末,有500鎊以貨幣形式流回 。 第二個周轉期間:第6—14周。 第二個勞動期間:第6—10周。 前一段:第6—9周。 資本II=400鎊執行職能。 第9周末,資本I=500鎊以貨幣形式流回。 後一段:第10周。 在流回的500鎊中,有100鎊執行職能。 其餘400鎊游離出來用於下一個勞動期間。 第二個流通期間:第11—14周。 第14周末,有500鎊以貨幣形式流回 。 到第14周末為止的一段期間(第11—14周),上述游離出來的400鎊執行職能;於是從以後流回的500鎊中,只需要100鎊就可以滿足第三個勞動期間(第11—15周)的需要,以致還有400鎊要游離出來用於第四個勞動期間。 同樣的現象會在每個勞動期間反覆發生;每個勞動期間開始時,都有400鎊出現,足夠滿足前4周的需要。 第4周末,會有500鎊以貨幣形式流回,其中只有100鎊為最後一周所必需,其餘400鎊則游離出來用於下一個勞動期間。 我們再假定:勞動期間是7周,資本I為700鎊;流通期間是2周,資本II為200鎊。 在這種場合,第一個周轉期間是第1—9周,其中第一個勞動期間是第1—7周,預付700鎊,第一個流通期間是第8—9周。 第9周末,700鎊以貨幣形式流回。 第二個周轉期間,第8—16周,其中包含第二個勞動期間,第3048—14周。 其中第8周和第9周的需要,已經從資本II得到滿足。 在第9周末,上述的700鎊流回 ;其中500鎊到這個勞動期間(第10—14周)結束時被用完。 200鎊游離出來用於下一個勞動期間。 第二個流通期間是第15—16周;第16周末,又有700鎊流回 。 從此以後,相同的現象會在每個勞動期間反覆發生。 前兩周的資本需要,從前一個勞動期間結束時游離出來的200鎊得到滿足;第2周末又有700鎊流回;但是勞動期間還只剩下5周,以致只能再消費500鎊;因此,總有200鎊游離出來用於下一個勞動期間。 由此可見,在假定勞動期間大於流通期間的場合,無論如何,在每個勞動期間結束時,總會有一個貨幣資本游離出來,它的量和那個為流通期間而預付的資本II的量相同。 就以我們舉的三個例子來說,資本II在第一例=300鎊,在第二例=400鎊,在第三例=200鎊;與此相適應,在勞動期間結束時游離出來的資本,分別為300、400、200鎊。 III、勞動期間小於流通期間 我們首先再假定一個9周的周轉期間;其中勞動期間為3周,可供支配的資本I=300鎊。 流通期間為6周。 這6周需要600鎊追加資本,我們又把它分成兩個資本,每個300鎊,各填補一個勞動期間。 這樣,我們就有三個300鎊的資本,其中總有300鎊用於生產,有600鎊處在流通中。 305 第III表 資本I ┌─────────┬───────┬──────┐ │ 周轉期間(周) │勞動期間(周) │流通期間(周)│ ├─────────┼───────┼──────┤ │ I. 1-9 │ 1-3 │ 4-9 │ │ II. 10-18 │ 10-12 │ 13-18 │ │III. 19-27 │ 19-21 │ 22-27 │ │ IV. 28-36 │ 28-30 第33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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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論》
第33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