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衍、范仲淹、富弼既罷,樞密副使韓琦上疏言:「陛下用杜衍為相,方及一百二十日而罷,必陛下見其過失,非臣敢議。 范仲淹以夏人初附,自乞保邊,朝廷因而命之,固亦有名。 至于富弼,天與忠義,昨使契丹,蹈不測之禍,以正辨屈強敵,忘身立事,古人所難。 去年秋,契丹點集大兵,聲言討伐元昊,朝廷未測虛實,弼以河朔邊備未完,又自請行,在外半年,經久禦戎之術,固已畜于胸中。 事畢還朝,甫及都門,未得一陳于陛下之前,而責補閒郡,中外不知得罪之因。 臣恐自此天下忠臣義士,指弼為戒,孰肯為國家用?所損豈細哉!臣竊見近日李用和多疾,陛下欲召李昭亮赴闕管殿前司事,而武臣中求一代昭亮者,皆難中選。 臣謂陛下不若因此改弼知定州,仍兼部署之職,遣一中使宣諭,令赴闕奏覆河北公事畢赴任,俟其陛對,慰而遣之。 弼素稟忠義,又感此恩,唯思效死,豈敢更以內外職任為意!如此,則朝廷以北事專委弼,以西事專委范仲淹,使朝夕經營,以防二邊之變,朝廷實有所倚。 」疏入,不報。 而董士廉又詣闕訟水洛城事,輔臣多主之。 琦不自安,懇求補外。 辛酉,琦罷樞密副使,加資政殿學士,知揚州。 甲子,廣西轉運使杜杞,言宜州蠻賊區希范平。 杞初至真州,先遣急遞以檄諭蠻,聽其自新。 比至宜州,蠻無至者。 杞得州校吳香及獄囚區世宏,脫其械,與衣帶,使入峒說諭,不聽。 乃勒兵攻破白崖、黃泥、九居山寨及五峒,焚燬積聚,斬首百餘級,復環州。 希范與蒙趕散走,杞使香趣趕出降。 杞謂將佐曰:「蠻依險阻,威不足制則恩不能懷,所以數叛。 今特以窮蹙來降,後必復動,莫如盡殺之以絶後患。 」乃擊牛馬,為蔓陀羅酒,大會環州,坐中,伏兵發,禽誅七十餘人,取五藏畫為圖,釋尪病被脅與因敗而降者百餘人。 後三日,又得希范,醢之以遺諸谿洞。 丙子,詔禮部貢院增天下解額。 貢院請以景佑四年、慶歷元年科場取解進士人數內,擇一年多者令解,及二分為率,就試人雖多,所增人數各不過元額之半,總諸州軍凡增三百五十九人。 詔遂為定額。 范仲淹既去,執政以新定科舉入學預試為不便,且言詩賦聲病易考,而策論汗漫難知,祖宗以來,莫之有改,得人常多。 帝下其議,有司請如舊法。 乃詔曰:「科舉舊條,皆先朝所定,宜一切如故。 前所更令,宜罷之。 」 監察御史包拯言:「臣伏睹先降敕節文,應奏廕選人年二十五已上,遇南郊大禮,限半年內許令赴銓投狀,京官每年春季赴國子監投狀,並差兩制官于逐處考試,內習詞業者或論或詩賦,習經業者各專一經,試墨義等及格者,與放選注官及差遣。 自敕下之後,天下士大夫之子弟,莫不靡然向風,篤于為學,詔書所謂『非惟為國造士,是乃為臣立家』,實誨人育材之本也。 近聞有臣僚上言,欲議罷去,則務學者日以怠惰,一旦俾臨民蒞政,猶未能操刀而使之割也。 或前條制有未盡事件,望只令有司再加詳定,依舊施行。 」 樞密副使龐籍言曩霄已受封冊,望早令延州、保安軍立定封界。 甲申,詔:「師興以來,陝西軍士暴露良苦,民疲轉餉。 其降繫囚罪一等,杖笞釋之;邊兵賜緡錢;民去年逋負皆勿責,蠲其租稅之半。 麟、府州嘗為羌所寇掠,除逋負視此。 進士一舉、諸科兩舉,並與免今年取解。 」 丙戌,罷人粟授官,從殿中丞張庚所請也。 是月,歐陽修上疏曰:“臣聞士不忘身,不為忠信;言不逆耳,不為諫諍。 伏見杜衍、韓琦、范仲淹、富弼等,皆陛下素所委任之臣,一旦相繼而罷,天下士皆素知其可用之賢,不聞其可罷之罪。 臣職雖在外,事不審知,然臣竊見自古小人讒害忠賢,其識不遠,欲廣陷良善,則不過指為朋黨,欲搖動大臣,則必須誣以專權。 其故何也?夫去一善人而眾善人尚在,則未為小人之利。 欲盡去之,則善人少過,難為一二求瑕,惟指以為朋黨,則可一時盡逐。 至如大臣已被知遇而蒙信任者,則不可以它事動搖,惟有專權是人主之所惡,故須此說方可傾之。 臣料衍等四人各無大過,而一時盡逐,弼與仲淹委任既深,而忽遭離間,必有朋黨專權之說,上惑聖聰。 臣請詳言之: “昔年仲淹以忠言聞于中外,天下爭相稱慕,當時奸臣誣作朋黨,猶難辨明。 自近日陛下擢此數人並在兩府,察其臨事,可以辨也。 蓋衍為人清審而謹守規矩,仲淹則恢廓自信而不疑,琦則純正而質直,弼則明敏而果鋭,四人性既不同,所見各異,故議事多不相從。 如衍欲深罪滕宗諒,仲淹力爭而寬之;仲淹謂契丹必攻河東,請急修邊備,弼力言契丹必不來;又如尹洙亦號仲淹之黨,及爭水洛城事,琦則是洙而非劉滬,仲淹則是劉滬而非洙。 此四人者,可謂公正之賢也,平居則相稱美,議事則廷爭無私,而小人讒為朋黨,可謂誣矣。 第24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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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第2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