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巳,權永興軍等路轉運使皮公弼言:「交子之法,以方寸之紙,飛錢致遠;然不積錢為本,亦不能以空文行。 今商、虢鐵冶,所收極廣,苟即冶更鑄折二錢,歲除工費外,可得百萬緡為交子本。 」並上可行十二事。 帝批委公弼總制營辦。 戊午,詔:「所在流民歸業者,州縣資遣之。 」 己未,洮西安撫司以歲旱,請為粥以食羌戶饑者。 二月,甲子,以太常寺太祝王安上為右贊善大夫、權發遣度支判官。 安上,安石幼弟也。 增陝西錢監改鑄大錢,從皮公弼請也。 丙寅,封皇子僴為景國公。 丁卯,遼以祥州火災,遣使恤之。 癸酉,觀文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知江寧府王安石復以本官同平章事。 初,呂惠卿迎合安石,驟至執政。 既得志,遂叛安石,忌其復用,凡可以害安石者無所不為。 一時朝士見惠卿得君,謂可傾安石以媚惠卿,遂更朋附之。 時韓絳顓處中書,事多稽留不決,且數與惠卿爭論,度不能制,密請帝復用安石,帝從之。 惠卿聞命愕然。 翼日,帝遣中使賫詔召安石,安石不辭,倍道而進,七日至京師。 戊寅,命樞密副都承旨張誠一、入內押班李憲等行視寬廣處,關殿前司差馬步軍二千八百人,教李靖營陣法。 乙酉,察訪使曾孝寬言:「慶歷八年,嘗詔河北州軍,坊郭第三等,鄉村第二等,每戶養被甲馬一匹,以備非時官買,乞檢令施行。 」從之。 戶馬法始於此。 丙戌,詔停京畿土功七年。 遼主駐大魚濼。 丁亥,以鷹坊使耶律陽陸獲頭鵝,加工部尚書。 三月,丁酉,賑潤州饑。 戊戌,知河州鮮于師中乞置蕃學,教蕃酋子弟,賜田十頃,歲給錢千緡,增解進士二人;從之。 庚子,遼復遣蕭禧來理河東黃嵬地,命韓縝與禧議之,爭辯或至夜分。 禧執分水嶺之說不變,留館不肯辭,曰:「必得請而後反。 」帝不得已,遣知制誥沈括報聘。 括詣樞密院閲故牘,得頃歲所議疆地書,指古長城為分界,今所爭乃黃嵬山,相遠三十餘裡,表論之。 帝喜,謂括曰:「大臣殊不究本末,幾誤國事。 」命以畫圖示禧,禧議始屈。 乃賜括白金千兩,使行。 括至遼,遼樞密副使楊遵勖來就議,括得地訟之籍數十,預使吏士誦之,遵勖有所問,則顧吏舉以答;它日復問,亦如之。 遵勖無以應,謾曰:「數里之地不忍,而輕絶好乎?」括曰:「師直為壯,曲為老。 今北朝棄先君之大信,以威用其民,非我朝之不利也。 」凡六會,竟不可奪,遂舍黃嵬而以天池請,括乃還。 在道,圖其山川險易迂直,風俗之淳龐,人情之向背,為《使契丹圖》,上之。 拜翰林學士、權三司使。 乙巳,遼主命太子寫佛書。 癸丑,復賑常、潤饑民。 戊午,太白晝見。 張方平以宣徽北院使出知青州。 未行,帝問方平以祖宗禦戎之策,對曰:「太祖不勤遠略,如夏州李彞興、靈武馮暉、河西折禦卿,皆因其酋豪,許以世襲,故邊圉無事。 董遵誨扞環州,郭進守西山,李漢超保關南,皆十餘年,優其祿賜,寬其文法,諸將財力豐而威令行。 間諜詳審,吏士用命,賊所入輒先知,併力禦之,戰無不克,故以十五萬人而獲百萬之用。 終太祖之世,邊鄙不聳,天下安樂。 及太宗平並,又欲遠取燕薊,自是歲有契丹之虞;曹彬、劉廷讓、傅潛等數十戰,各亡士卒十餘萬,又內徙李彞興、馮暉之族,致繼遷之變,二邊皆擾,而朝廷始旰食矣。 真宗之初,趙德明納款,及澶淵之克,遂與契丹盟,至今人不識兵革,可謂盛德大業。 祖宗之事,大略如此。 近歲邊臣建開拓之議,皆行險徼幸之人,欲以天下安危試之一擲,事成則身蒙其利,不成則陛下任其患,不可聽也。 」 夏,四月,乙丑,詔減將作監冗官。 太常禮院言:「已尊僖祖為太廟始祖,當正東向之位,仍請自今禘祫着為定禮。 」乙亥,詔恭依。 丙子,遼賑平州饑。 戊寅,以吳充為樞密使。 壬午,湖南江水溢。 乙酉,遼主如犢山。 閏月,樞密使陳升之以足疾請外;乙未,罷為檢校太尉、鎮江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揚州。 升之深狡多數,善傅會以取富貴。 初附王安石,及拜相,即求解條例司。 世以是譏之,號為「筌相」。 廣源州蠻劉紀寇邕州,歸化州儂智會敗之。 壬寅,沈括上《奉元歷》,行之。 癸卯,宣徽北院使、知青州張方平改判永興軍。 分秦鳳兵為四將。 丙午,遼賑平、灤二州饑。 庚戌,遼皇孫延禧生,太子浚之子也。 遼主喜甚,旋命太子妃之親及東京僚屬賜爵有差。 壬子,沂州民朱唐告前餘姚縣主簿李逢謀反,辭連宗室右羽林大將軍世居、河中府觀察推官徐革,命御史中丞鄧綰、知諫院范百祿、御史裡行徐禧雜治之。 獄具,世居賜死,逢、革等伏誅。 初,蜀人李士寧,得導氣養生之術,又能言人休咎,以此出入貴家。 嘗見世居母康,以仁宗御製詩贈之,又許世居以寶刀,且曰:「非公不可當此。 」世居與其黨皆神之,曰:「士寧,二三百歲人也。 」解釋其詩,以為至寶之祥。 及鞫世居得之,逮捕士寧。 而王安石故與士寧善,百祿謂士寧以妖妄惑世居致不軌,罪當死;禧右士寧,以為無罪。 帝命御史知雜、樞密承旨參治,執政主禧議,士寧但決杖,配永州;而百祿坐報上不實,貶監宿州稅。 百祿,鎮兄子也。 惠卿始興此獄,連坐者甚眾,欲引士寧以傾安石。 會安石再入秉政,謀遂不行。 丁未,賜大理寺丞歐陽發進士出身。 發,修之子也。 甲寅,錄趙普後。 乙卯,詔西南蕃五姓蠻五年一入貢。 第39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續資治通鑑 上》
第39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