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辛酉朔,慮囚,降死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甲子,分環慶兵為四將。 丁丑,雨土及黃毛。 甲申,熙河路蕃官殿直頓理謀叛,伏誅。 己丑,遣使賑鄜延、環慶饑。 六月,癸巳,遼以興聖宮使奚人色嘉努知奚六部大王事。 戊戌,遼知三司使事韓操,以錢谷增羡,授三司使。 辛丑,都官員外郎劉師旦言:「《九域圖》,自大中祥符六年修定,至今六十餘年,州縣有廢置,名號有改易,等第有升降,且所載古蹟,或俚俗不經,乞選有地理學者重修。 」乃命館閣校勘曾肇、光祿丞李德芻刪定。 既而言舊書不繪地形,難以稱圖,更賜名《九域志》。 癸卯,遼遣使按問諸路囚。 以特裡袞大悲努為始平軍節度使,出參知政事柴德滋為武定軍節度使。 丙午,釃汴水入蔡河以通漕,從都水監丞侯叔獻請也。 渠成而舟不可行,尋廢。 己酉,王安石進所撰《詩、書、周禮義》。 帝謂安石曰:「今談經者言人人殊,何以一道德?卿所撰經義,其以頒行,使學者歸一。 」遂頒于學官,號曰《三經新義》。 辛亥,加安石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呂惠卿給事中,王雱龍圖閣直學士。 雱辭新命,惠卿勸帝許之,由是王、呂之怨益深。 安石《新義》行,士子以經試于有司,必宗其說,少異,輒不中程。 晚歲又為《字說》二十四卷,多穿鑿傅會,其流入于佛、老,天下爭傳習之,而先儒之傳注悉廢,士亦無復自得之學。 故當時議者,謂王氏之患,在好使人同己。 乙卯,吐蕃貢于遼。 丙辰,遼詔皇太子浚兼北南樞密院事,總領朝政,仍戒諭之。 以武定軍節度使趙徽為南府宰相,以樞密副使楊遵勖參知政事。 遼主為太子選僚屬,以客省使耶律寅吉秉直好義,命為輔導。 樞密使耶律伊遜謀搖太子,惡寅吉在側,旋奏出為群牧林牙。 戊午,司徒兼侍中、太師、魏國公、判相州韓琦卒。 前一夕,大星殞州治,櫪馬皆驚。 帝發哀苑中,哭之慟。 發兩河卒為治塚,帝自為碑文,篆其首曰:「兩朝顧命定策元勛之碑」。 贈尚書令,謚忠獻,配享英宗廟廷,常令其子若孫一人官于相,以護丘墓。 琦識量英偉,喜慍不見于色,論者以厚重比周勃,政事比姚崇。 嘉佑、治平間,再決大策以安社稷,處危疑之際,知無不為。 或諫曰:「公所為誠善,萬一蹉跌,豈惟身不自保,恐家無處所。 」琦嘆曰:「是何言也!人臣儘力事君,死生一之。 至于成敗,天也,豈可豫憂其不濟,遂輟不為哉!」子忠彥使遼,遼主聞知其貌類父,即命工圖之,其見重如此。 琦天姿樸忠,家無留資。 尤以獎拔人材為急,公論所與,雖意所不悅,亦收用之。 與富弼齊名,號稱賢相,時謂之「富韓」雲。 秋,七月,辛酉朔,遼主獵平地松林。 甲子,處州江水溢。 丙寅,遼賑南京貧民。 戊寅,太白晝見。 戊子,分涇原兵為五將。 命天章閣待制韓縝如河東,割地以畀遼。 遼主以侵地之議起於耶律普錫,命普錫往正疆界,力爭不已。 帝問于王安石,安石曰:「將欲取之,必姑與之。 」以筆畫其地圖,依黃嵬山為界,蕭禧乃去。 至是遣縝往,盡舉與之,東西棄地七百里。 監察御史裡行分寧黃廉嘆曰:「分水畫境,失中國險矣。 」其後遼人果包取兩不耕地,下臨雁門。 遼主擢普錫為南院宣徽使。 秋,八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癸巳,募民捕蝗易粟,苗損者償之,仍復其賦。 丙申,減官戶役錢之半。 詔:「發運司體實淮南、江東、兩浙米價,州縣所供米每過百萬石,減直予民,鬥錢勿地八十。 」 庚戌,韓絳罷。 絳居相位,數與呂惠卿異議;王安石復入,論政愈駁。 會有劉佐者坐法免,安石欲擦拭用之,絳執不可,議于帝前,未決,絳即再拜求去。 帝驚曰:「此小事,何必爾?」絳曰:「小事尚不伸,況大事乎!」帝為逐佐。 至是稱疾求罷,以禮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知許州。 發河北、京東兵及監牧卒修都城。 丁巳,大閲。 九月,庚申朔,立武舉絶倫法。 凡武舉人射兩石弓,馬射九斗,謂之絶倫,雖程文不合格,並賜第。 乙亥,遼主駐藕絲澱。 己卯,遼以南京饑,免租稅一年,仍出錢粟賑之。 冬,十月,己丑朔,以崇政殿說書呂升卿權發遣江南西路轉運副使。 庚寅,呂惠卿罷。 先是惠卿弟升卿考試國子監,而惠卿妻弟方通在高等,為御史蔡承禧所劾,惠卿乃謁告。 帝遣馮宗道撫問,召赴中書,王安石又親詣惠卿道帝意。 惠卿於是上表求外者三,帝皆遣中使封還,又有答刂子,帝復令安石同王珪諭惠卿。 惠卿入見,帝曰:「無事而數求去,何也?豈以安石議用人不合邪?」惠卿曰:「此亦不繫臣去就。 前此安石為陛下建立庶政,千里復來,乃一切託疾不事事,與昔日異,不知欲以遺之何人?」帝曰:「安石何以至此?」惠卿曰:「安石不安其位,蓋亦緣臣在此。 不若逐臣使去,一聽安石,天下之治可成。 」帝曰:「終不令卿去,且俱至中書。 」惠卿頓首曰:「臣不敢奉詔。 」既退,帝復遣中使諭惠卿,惠卿入見,及復就職。 初,蔡承禧奏:「惠卿弄權自恣,朋比欺國,如章惇、李定、徐禧之徒,皆為死黨,曾旼、劉涇、葉唐懿、周常、徐申之徒,又為奔走,此奸惡之尤大者。 」而中丞鄧綰亦彌縫前附惠卿之跡以媚安石。 王雱復深憾惠卿,遂諷綰髮惠卿兄弟強借華亭富民錢五百萬與知縣張若濟買田共為奸利事,置獄鞫之。 帝既決意罷惠卿政事,故先出升卿,尋詔惠卿守本官、知陳州。 乙未,彗出軫。 第39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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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第3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