踰年,民氣漸蘇,官司稍有清晏。 知府山陰張君方理,始欲整齊掌故,為後持循;旋以事去。 繼其任者,永濟崔君龍見,乃集七縣長吏而議修府志。 崔君以名進士起家,學優而仕,其於斯志,蓋斤斤乎不苟作也。 且《荊志》著於古者,倍他州郡,盛弘之有《荊州記》,庾仲雍有《江記》,宗懍有《荊楚歲時記》,梁元帝有《荊南志》,又有《丹陽尹傳》,書雖不存,部目可考,遺文逸句,猶時見於群書所稱引也。 前明所修《荊州府志》,僅見著錄而無其籍。 康熙年間,胡在恪所修,號稱佳本,而世亦鮮見。 今存葉仰高志,自雲多仍胡氏舊文,體例謹嚴,纂輯必注所出,則其法之善也。 而崔君之於斯志,則一秉史裁,詳贍博雅之中,運以獨斷別裁之義。 首紀以具編年史法,次表以著世次年代,掌故存於諸考,人物詳於列傳,亦既綱舉而目張矣。 又以史志之書,記事為主。 藝文仍著錄之篇,而近代志家,猥選詩文雜體;其有矯而正者,則又裁節詩文,分類隷於本事之下,皆失古人流別。 今師史例以輯府志,更仿選例以輯文徵。 自云:志師八家《國語》,文徵師十五《國風》,各自為書,乃得相輔而不相亂。 又采輯之餘,瑣事畸言,取則失裁,棄則可惜;近人編為志餘,亦非史法。 今乃別為《叢談》一書,鉅細兼收,而有條不紊,蓋近日誌家所罕見也。 昔羅願撰《新安志》,自謂儒者之書,不同鈔撮簿記。 今崔君所輯,本源深遠,視羅氏雅裁,有過之而無不及已。 會湖北有《通志》之役,聘會稽章典籍學誠,論次其事。 章君雅有史識,與余言而有合。 崔君又屢質於典籍,往複商榷,時亦取衷於余。 余故備悉其始末,而敘於卷端。 ○為畢秋帆制府撰石首縣誌序 石首為荊州望縣,兩漢本華容地,晉平吳,分華容置縣,因山以石首名。 趙宋改治調弘,易名建寧。 尋遷綉林山左,複名石首。 元大德中,又遷楚望山下。 歷明至今,文物聲名,為荊部稱盛。 縣誌不修,近六十年。 舊志疏脫,詮次無法,又闕數十年之事實。 知縣玉田王君維屏,因余撰輯通志,檄徵州縣之書,乃論次其縣事,犁剔八門,合首尾為書十篇,以副所徵,且請余為之序。 余披覽其書,而知王君之可與論治也。 夫為政必先綱紀,治書必明體要。 近日為州縣誌者,或胥吏案牘,蕪穢失裁;或景物題詠,浮華無實;而求其名義所歸,政教所重,則茫然不知其所指焉。 夫政者,事也。 志者,言也。 天下蓋有言之斐然,而不得於其事者矣;未聞言之尚無條貫,而其事轉能秩然得敘者也。 今王君是志,凡目數十,括以八門,若網在綱,有條不紊。 首曰編年,存史法也。 志者史所取裁,史以記事,非編年弗為綱也。 次曰方輿,考地理也。 縣之有由立也,山川古蹟,以類次焉。 而水利江防,居其要矣。 次曰建置,人功修也。 城池廨署,以至壇廟,依次附焉。 次曰民政,法度立也。 戶田賦役之隷於司徒,郵驛兵防之隷於司馬,皆《洪範》八政之經也。 次曰秩官,昭典守也。 長佐師儒,政教所由出也。 而卓然者,爰斯傳矣。 次曰選舉,闢才俊也。 論秀書升,《王制》之大,興賢與能,《周官》是詳;勒邦乘者,所不容略也。 次曰人物,次曰藝文,一以徵文,一以考獻,皆蒐羅放失,謹備遺忘,尤為乘時之要務也。 人物必徵實事,而不以標榜為虛名;藝文謹著部目,而不以詩文充篇幅。 蓋人物為馬《史》列傳之遺,藝文為班劉著錄之例,事必師古,而後可以法當世也。 部分為八,亦既綱舉而目張矣。 至於序例圖考,冠於篇首,餘文剩說,綴於簡末,別為篇次,不入八門。 殆如九夫畫井,八陣行軍,經緯燦然,體用具備。 乃知方志為一方之政要,非徒以風流文采,為長吏飾儒雅之名也。 且石首置縣以來,凡三徙矣。 今縣治形勢,實為不易,四顧平衍之中,至縣群山湧出,東有龍蓋,南有馬鞍,西有綉林,北有楚望,居中扼要,政令易均;是以明代至今,相仍為治。 夫撫馭必因形勢,為政必恃綱紀,治書必貴體要,一也。 王君以儒術入仕,知所先務。 其於治書,洵有得於體要,後人相仍,如縣治矣。 抑古人云:「坐而言者期起而行。 」今之具於書者,果能實見諸政治,則必不以簿書案牘為足稱職業,文采絢飾為足表聲譽;是則雖為一縣之志,即王君一人之治書也。 古之良史,莫能尚已,余於王君有厚望焉。 ○書武功志後 康海《武功志》三卷,又分七篇,各為之目:一曰《地理》,二曰《建置》,三曰《祠祀》,四曰《田賦》,五曰《宮師》,六曰《人物》,七曰《選舉》。 首仿古人著述,別為篇敘,高自位置,幾於不讓,而世多稱之。 王氏士正,亦謂「文簡事核,訓辭爾雅」;後人至欲奉為修志楷模,可為幸矣。 夫康氏以二萬許言,成書三卷,作一縣誌,自以謂高簡矣。 今觀其書,蕪穢特甚。 蓋緣不知史家法度,文章體裁,而惟以約省卷篇,謂之高簡,則誰不能為高簡邪? 第10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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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通義》
第10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