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章存,而器數猶可考也。 經,聖經也。 惟聖解聖,惟經解經,羲之畫,文之《彖》,周公《爻辭》,孔子《十翼》是也。 惟賢知聖,惟賢知經,子思之《大學》、《中庸》,孟子之七篇,程伯淳之《語錄》,凡所引是也。 解字者,得少而失亦少;解意者,得不償失,今之章句、大全是也。 擬經者,勞且僭,而無益於發明,《太玄》、《元經》是也。 誣經者,淫妖怪誕,侮聖逆天,《己易》、《傳習錄》是也。 解經以傳,不如解經以經,合而解則明,析而解則晦。 故經有一事而前後互發者,有一義而彼此互見者,盡去其傳註,而身體之,口擬之,不得,則姑置之,而後從他處求之,諷詠千周,恍然觸類矣。 無聖人之志,不可解經,讀世俗之書,不可解經。 韓子曰:「非三代、兩漢之書,不敢觀;非聖人之志,不敢存,」可為讀經之法。 兩漢近三代,若董仲舒、揚雄、劉向、鄭玄、徐幹,皆其傑然者,其緒論往往可採也。 (以上《經解》) 夫子有言行在《孝經》,非世所傳《孝經》也。 考《儀禮》,凡《禮》有經、有記、有傳、有義,今按《小戴》《內則》,前一段當為《孝經》,《曲禮》、《雜儀》當為記,《大戴》《本孝》以下四篇,與世所傳唐明皇禦製《 》者,當為傳義,合之而後《孝經》可考。 《內則》自「後王命 宰」,至「賜而後與之」,文字宏密精深,與《十翼》相類,既自別於《儀禮》,又自別于《六經》,所以為夫子之《孝經》。 (以上《孝經解》) 《六經》維《易》無恙,漢、唐千家傳註,多有可考,不得其解,當一以經文為據。 解經之法,以經不以傳,宜合不宜拆,凡經皆然,而《易》尤甚。 今之讀《易》者,未解《繫辭》,先解《爻》、《彖》,未辨枝葉,先認根苗,是孔子誣周、文,而周、文又誣伏羲氏也。 此拆之尤舛,而自以其傳代經也。 《易》之《彖辭》、《彖傳》、《爻辭》、《爻傳》,不妨合為一卦。 惟《大象》當自為一傳,《文言》又當自為一傳。 《大象》者,學《易》用《易》也;《文言》豈惟《乾》、《坤》二卦有之,上經八卦九爻,下經八卦九爻,散在《繫辭》者,皆是也。 合之共為一傳,不特《文言》為全書,而《上、下系》亦自朗然。 《易》有文錯者,如「雲行雨施」,當在「時乘六龍」之下是也。 有文不錯而句讀錯者,如「後得主,為主利」是也。 有字不錯而反以為錯者,蓋言「順也,當作慎」是也。 (以上《易解》) 天地日月,寒暑晝夜,水火男女,《乾》、《坤》之可見者也。 極而推之,凡超形氣者皆《乾》,凡涉形氣者皆《坤》,凡善皆《乾》,凡不善皆《坤》,凡中皆《乾》,凡過不及皆《坤》。 《乾》之亢與無首處即《坤》,《坤》之順且正處即《乾》。 《易》逆《坤》順《乾》之書,是故逆數。 (《乾坤解》) 《易》有用之用,有不用之用。 乾元用九,與《河圖》虛中、大衍除一意同。 蓋一三五七九皆乾,二四六八十皆坤。 乾不用一用九,用九所以見一也。 一者,天則也。 五以上始數皆乾,六以下終數皆坤。 天一始水,地六終之;地二始火,天七終之;天三始木,地八終之;地四始金,天九終之;天五始土,地十終之。 坤用六以大終也。 大者,乾也。 乾之用處即坤,坤之不用處即乾。 用九以奇偶數分乾坤,用六以始終數分乾坤,故謂之易。 (《九六解》) 初即下,不曰下而曰初,舉初以見終也。 上即終,不曰終而曰上,舉上以見下也。 初以明本末,上以別尊卑,亦九六之義。 (《初上解》) 乾元資始,始我者,生我者也。 坤元資生,生我者,殺我者也。 貪生為凡民,甚則禽獸;知始者為君子,合德則聖且神。 (《始生解》) 帝王之治,本於道是也。 而道何本哉?曰本於身可也,曰本於中亦可也。 而解者曰心,謂桀、紂非心乎?帝王之道,在執中,而身之中以立本,而身以表則,故曰「允執其中」,曰「慎厥身修」,互見也。 以心為中,心難中也;以心為身,民何則矣!開卷之錯,不可不慎。 堯、舜皆聖也,堯會生知之全,舜開學知之始,故論道則稱堯、舜,論學則斷自舜而不及堯。 顏淵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 」孟子曰:「舜人也,我亦人也。 」後有作者,文王似堯,孔子似舜,顏、曾、思、孟皆舜之徒也。 (以上《書解》) 《詩》始《二南》,樂淑女而歸百兩,坤道也,終《雅》、《頌》,純不顯而躋聖敬,乾道也。 《關雎》秉彞好德,休休一個臣也,地道也,臣道也,妻道也。 德在此,福亦在此,所以為后妃之德,所以為《南風》之始,所以為中聲之寄。 君子得之解慍,小人得之阜財,人而不為《二南》,故猶面牆。 《豳風》、《豳雅》、《豳頌》,是周家一代元氣。 宇宙間萬古元氣,貴者王,忽者亡,惟影響。 《詩》贊文王不顯,與天載同,贊其德也。 史稱西伯陰行善,天下諸侯來朝,稱其時也。 具於穆不已之德,又當儉德避難之時,所以愈不顯,又所以愈丕顯,與大舜玄德同。 (以上《詩解》) 古之學者,學禮而已矣,古之觀人者,觀禮而已矣,三千三百,無一非仁。 故典曰天序,禮曰天秩,動作威儀之則,曰天地之中。 恂慄威儀,鳶飛魚躍。 《儀禮》中有記、有傳、有義,《大、小戴記》中有經,次其序,比其數,禮之大略,可以概睹。 詳具《禮編》。 (以上《禮解》) 第28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明儒學案》
第28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