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直字思方,幼而聰敏。 解褐梁太學博士,稍遷西中郎湘東王外兵記室參軍,與東海鮑泉、南陽宗懍、平原劉緩、沛郡劉同掌書記。 入為尚書儀曹郎。 湘東王出鎮江、荊二州,累除錄事諮議參軍,帶柴桑、當陽二縣令。 及梁元帝承製,授假節、英果將軍、世子長史。 尋除智武將軍、衡陽內史。 遷貞毅將軍、平南長史、長沙內史,行湘州府州事,湘濱縣侯,邑六百戶。 歷邵陵、零陵太守、雲麾將軍、昌州刺史。 王琳之舉兵也,弘直在湘州,琳敗,乃還朝。 天嘉中,歷國子博士、廬陵王長史、尚書左丞、領羽林監、中散大夫、秘書監,掌國史。 遷太常卿、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 太建七年,遇疾且卒,乃遺疏敕其家曰:「吾今年已來,筋力減耗,可謂衰矣,而好生之情,曾不自覺,唯務行樂,不知老之將至。 今時制雲及,將同朝露,七十餘年,頗經稱足,啟手告全,差無遺恨。 氣絶已後,便買市中見材,材必須小形者,使易提挈。 斂以時服,古人通制,但下見先人,必須備禮,可著單衣裙衫故履。 既應侍養,宜備紛兌,或逢善友,又須香煙,棺內唯安白布手巾、粗香爐而已,其外一無所用。 」卒於家,時年七十六。 有集二十捲。 子確。 確字士潛,美容儀,寬大有行檢,博涉經史,篤好玄言,世父弘正特所鍾愛。 解褐梁太學博士、司徒祭酒、晉安王主簿。 高祖受禪,除尚書殿中郎,累遷安成王限內記室。 高宗即位,授東宮通事舍人,丁母憂,去職。 及歐陽紇平,起為中書舍人,命于廣州慰勞,服闋,為太常卿。 歷太子中庶子、尚書左丞、太子家令,以父憂去職。 尋起為貞威將軍、吳令,確固辭不之官。 至德元年,授太子左衛率、中書舍人,遷散騎常侍,加貞威將軍、信州南平王府長史,行揚州事,為政平允,稱為良吏。 遷都官尚書。 禎明初,遘疾、卒於官,時年五十九。 詔贈散騎常侍、太常卿,官給喪事。 袁憲,字德章,尚書左仆射樞之弟也。 幼聰敏,好學,有雅量。 梁武帝修建庠序,別開五館,其一館在憲宅西,憲常招引諸生,與之談論,每有新議,出人意表,同輩咸嗟服焉。 大同八年,武帝撰《孔子正言章句》,詔下國學,宣制旨義。 憲時年十四,被召為國子《正言》生,謁祭酒到溉,溉目而送之,愛其神彩。 在學一歲,國子博士周弘正謂憲父君正曰:「賢子今茲欲策試不?」君正曰:「經義猶淺,未敢令試。 」居數日,君正遣門下客岑文豪與憲候弘正,會弘正將登講坐,弟子畢集,乃延憲入室,授以麈尾,令憲樹義。 時謝岐、何妥在坐,弘正謂曰:「二賢雖窮奧賾,得無憚此後生耶!」何、謝於是遞起義端,深極理致,憲與往複數番,酬對閒敏。 弘正謂妥曰:「恣卿所問,勿以童稚相期。 」時學眾滿堂,觀者重沓,而憲神色自若,辯論有餘。 弘正請起數難,終不能屈,因告文豪曰:「卿還咨袁吳郡,此郎已堪見代為博士矣。 」時生徒對策,多行賄賂,文豪請具束脩,君正曰:「我豈能用錢為兒買第耶?」學司銜之。 及憲試,爭起劇難,憲隨問抗答,剖析如流,到溉顧憲曰:「袁君正其有後矣。 」及君正將之吳郡,溉祖道于征虜亭,謂君正曰:「昨策生蕭敏孫、徐孝克,非不解義,至于風神器局,去賢子遠矣。 」尋舉高第。 以貴公子選尚南沙公主,即梁簡文之女也。 大同元年,釋褐秘書郎。 太清二年,遷太子舍人。 侯景寇逆,憲東之吳郡,尋丁父憂,哀毀過禮。 敬帝承製,征授尚書殿中郎。 高祖作相,除司徒戶曹。 永定元年,授中書侍郎,兼散騎常侍。 與黃門侍郎王瑜使齊,數年不遣,天嘉初乃還。 四年,詔復中書侍郎,直侍中省。 太建元年,除給事黃門侍郎,仍知太常事。 二年,轉尚書吏部侍郎,尋除散騎常侍,侍東宮。 三年,遷御史中丞,領羽林監。 時豫章王叔英不奉法度,逼取人馬,憲依事劾奏,叔英由是坐免黜,自是朝野皆嚴憚焉。 憲詳練朝章,尤明聽斷,至有獄情未盡而有司具法者,即伺閒暇,常為上言之,其所申理者甚眾。 嘗陪宴承香閣,賓退之後,高宗留憲與衛尉樊俊徙席山亭,談宴終日。 高宗目憲而謂俊曰「袁家故為有人」,其見重如此。 五年,入為侍中。 六年,除吳郡太守,以父任固辭不拜,改授明威將軍、南康內史。 九年,秩滿,除散騎常侍,兼吏部尚書,尋而為真。 憲以久居清顯,累表自求解任。 高宗曰:「諸人在職,屢有謗書。 卿處事已多,可謂清白,別相甄錄,且勿致辭。 」十三年,遷右仆射,參掌選事。 先是憲長兄簡懿子為左仆射,至是憲為右仆射,台省內目簡懿為大仆射,憲為小仆射,朝廷榮之。 及高宗不豫,憲與吏部尚書毛喜俱受顧命。 始興王叔陵之肆逆也,憲指麾部分,預有力焉。 後主被瘡病篤,執憲手曰:「我兒尚幼,後事委卿。 」憲曰:「群情喁喁,冀聖躬康復,後事之旨,未敢奉詔。 」以功封建安縣伯,邑四百戶,領太子中庶子,餘並如故。 尋除侍中、信威將軍、太子詹事。 第6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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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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