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侯在位其實只有八年(前529前522)。 (2)《左傳·昭公二十一年》與司馬遷說法不同。 《左傳》為:楚臣費無極向東國索取賄賂,並向蔡國人說:「平侯之子朱現為蔡國君,但不聽楚國命令,楚王將立東國為蔡君。 你們如不主動按楚王意思去做,楚國一定要攻伐蔡國。 」蔡人恐懼,於是驅逐平侯子朱,立東國為君。 朱向楚王訴說此事,楚王本想討伐蔡國,又因費無極作梗,東國遂立。 司馬遷當是採取異說。 (3)《左傳·昭公十一年、二十一年》兩次說隱太子是被楚靈王所殺。 司馬遷當別有所據。 昭侯十年,朝楚昭王,持美裘二,獻其一於昭王而自衣其一。 楚相子常欲之,不與。 子常讒蔡侯,留之楚三年。 蔡侯知之,乃獻其裘於子常;子常受之,乃言歸蔡侯。 蔡侯歸而之晉,請與晉伐楚(1)。 (1)《左傳·定公三年》載此事更詳,現錄於下:蔡昭侯為兩佩與兩裘以如楚,獻一佩一裘於昭王。 昭王服之,以享蔡侯。 蔡侯亦服其一。 子常欲之,弗與,三年止之。 ……蔡人聞之,固請,而獻佩與子常。 子常朝,見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 明日禮不畢,將死。 」蔡侯歸,及漢,執玉而沉,曰:「余所有及漢而南者,有若大川!」蔡侯如晉,以其子元與其大夫之子為質焉,而請伐楚。 十三年春,與衛靈公會邵陵(1)。 蔡侯私於周萇弘以求長於衛(2);衛使史言康叔之功德(3),乃長衛。 夏,為晉滅沈(4),楚怒,攻蔡。 蔡昭侯使其子為質於吳(5),以共伐楚。 冬,與吳王闔閭遂破楚入郢(6)。 楚怨子常,子常恐,奔鄭。 十四年,吳去而楚昭王復國。 十六年,楚令尹為其民泣以謀蔡(7),蔡昭侯懼(8)。 二十六年,孔子如蔡(9)。 楚昭王伐蔡十,蔡恐,告急於吳。 吳為蔡遠,約遷以自近,易以相救;昭侯私許,不與大夫計(11)。 吳人來救蔡,因遷蔡於州來(12)。 二十八年,昭侯將朝於吳,大夫恐其復遷,乃令賊利殺昭侯□;已而誅賊利以解過□,而立昭侯子朔,是為成侯。 (1)會:盟會,是許多諸侯的聯席會議,有一國為盟主,需要進行在神前的歃(sha,煞)血儀式:即殺牲取血,塗口旁或含口中,以示信用。 歃血次序以先為尊。 (2)長於衛:指歃盟次序在衛侯之前。 蔡國因自己的祖先蔡叔是衛侯祖先康叔的哥哥,所以要求次序在前。 (3)史:《左傳》作「祝佗」。 二人皆字子魚,疑司馬遷誤。 祝佗之言大意為:「先王都尚德不尚年,康叔雖比蔡叔小,但康叔做過周司寇,蔡叔未做過朝官,而且蔡叔曾參預叛亂謀犯王室。 而且晉文公踐土之盟也是先衛後蔡。 」詳見《左傳·定公四年》。 (4)邵陵之會,沈國未參加,晉國命蔡國討伐。 四月,蔡大夫公孫姓帶兵滅沈,把沈國國君嘉俘獲至蔡國殺掉。 事詳見《左傳·定公四年》。 (5)其子:名乾。 《左傳·定公四年》載:「楚自昭王即位,無歲不有吳師。 蔡侯因之,以其子乾與其大夫之子為質於吳。 」 (6)《左傳·定公四年》載:「冬,蔡侯、吳子、唐侯共伐楚。 ……五戰,及郢。 」 (7)令尹:指當時楚國令尹子西。 (8)此事《十二諸侯年表》作十七年,言「子西為民泣,民亦泣,蔡昭侯恐」。 (9)孔子在蔡事跡,可參見《孔子世家》。 其最重要者為,陳、蔡二國大夫率領徒役圍孔子於郊外,孔子斷糧。 十應為昭侯二十五年事,參見《十二諸侯年表》。 《左傳·哀公元年》曾詳載此事:春,楚國為報吳、蔡以前破國之仇,率陳、隨、許三國圍蔡。 楚軍距蔡都一里築起堡壘,牆一丈厚兩丈高。 圍攻九晝夜,蔡人男女列隊出降。 楚人命蔡遷於長江以北、汝河以南,蔡人權且答應。 □此為楚軍撤兵後之事。 《左傳·哀公元年》:「蔡於是乎請遷於吳。 」杜預註:「楚既還,吳人更叛楚就吳。 為明年蔡遷州來傳。 」 □此事詳見《左傳·哀公二年》:「吳洩庸如蔡納聘,而稍納師。 師畢人,眾知之。 蔡侯告大夫,殺公子駟以說。 哭而遷墓。 冬,蔡遷於州來。 」楊伯峻註:「蔡侯欲遷於吳,故與吳謀,因聘而納吳師。 諸大夫不欲遷者,蔡侯殺公子駟以向吳解說,於是無人敢阻止矣。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第1618頁) □《孔子世家》說:「前昭公欺其臣遷州來,後將往,大夫懼變遷,公孫翩射殺昭公。 」《左傳·哀公四年》也記載此事:「春,蔡昭公將如吳。 諸大夫恐其又遷也,承公孫翩而射之,入於家人而卒。 以兩矢門之,眾莫敢進。 文之鍇(k□i,凱)後至,曰:『如牆而進,而殺二人。 』鍇執宮而先,翩射之,中肘;鍇遂殺之。 放逐公孫辰而殺公孫姓、公孫盱(x□,須)。 」所以(日)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卷三十五引梁玉繩說:「此『利』字誤;《索隱》以利為賊名,妄。 」此處當為司馬遷筆誤。 □解過:贖錯,此處指推諉殺君之罪。 成侯四年,宋滅曹。 十年,齊田常弒其君簡公。 十三年,楚滅陳。 十九年,成侯卒,子聲侯產立。 聲侯十五年卒,子元侯立。 元侯六年卒,子侯齊立。 侯齊四年,楚惠王滅蔡,蔡侯齊亡(1),蔡遂絕祀(2)。 後陳滅三十三年。 (1)亡:逃亡。 (2)絕祀:宗廟祭祀斷絕,象徵亡國。 伯邑考,其後不知所封。 武王發,其後為周,有本紀言(1)。 管叔鮮作亂誅死,無後。 周公旦,其後為魯,有世家言(2)。 蔡叔度,其後為蔡,有世家言(3)。 曹叔振鐸,其後為曹,有世家言(4)。 成叔武,其後無所見(5)。 霍叔處,其後晉獻公時滅霍(6)。 康叔封,其後為衛,有世家言(7)。 冉季載,其後世無所見(8)。 (1)本紀:指《周本紀》。 (2)世家:指《魯周公世家》。 (3)世家:即指本篇。 (4)世家:即指本篇。 (5)叔武封於成,又作「郕」。 《春秋》隱公五年,衛師入郕。 隱公十年,齊人鄭人入郕。 莊公八年,(魯)師及齊師圍郕,郕降於齊師。 文公十二年,郕伯來奔。 皆有傳。 但不知其國君名字、謚號及年代世系。 (6)前661年,晉獻公滅霍。 參見《十二諸侯年表》及《晉世家》。 (7)世家:指《衛康叔世家》。 (8)《國語·周語》中富辰在周襄王十七年(前636)曾提到冉季之國滅亡由於鄭姬。 可見前此其國已亡。 太史公曰:管蔡作亂,無足載者。 然周武王崩,成王少,天下既疑,賴同母之弟成叔、冉季之屬十人為輔拂(1),是以諸侯卒宗周(2),故附之世家言。 (1)拂:通「弼」,輔佐。 (2)卒宗周:終於以周王朝為宗主。 曹叔振鐸者,周武王弟也。 武王已克殷紂,封叔振鐸於曹。 叔振鐸卒,子太伯脾立。 太伯卒,子仲君平立。 仲君平卒,子宮伯侯立。 宮伯侯卒,子孝伯雲立。 孝伯雲卒,子夷伯喜立。 夷伯二十三年,周厲王奔於彘。 三十年卒,弟幽伯強立,幽伯九年,弟蘇殺幽伯代立,是為載伯。 戴伯元年,周宣王已立三歲。 三十年,載伯卒,子惠伯兕立。 惠伯二十五年,周幽王為犬戎所殺,因東徙,益卑,諸侯畔之(1)。 秦始列為諸侯。 三十六年,惠伯卒,子石甫立,其弟武殺之代立,是為繆公。 繆公三年卒,子桓公終生立。 (1)畔:通「叛」。 桓公三十五年,魯隱公立。 四十五年,魯弒其君隱公。 四十六年(1),宋華父督弒其君殤公,及孔父。 五十五年,桓公卒,子莊公夕姑立。 莊公二十三年,齊桓公始霸(2)。 (1)四十六年:應為「四十七年」,參見《十二諸侯年表》。 (2)霸:通「伯」,做諸侯的盟主。 三十一年,莊公卒,子釐公夷立。 釐公九年卒,子昭公班立。 昭公六年,齊桓公敗蔡,遂至楚召陵。 九年,昭公卒,子共公襄立。 共公十六年,初,晉公子重耳其亡過曹(1),曹君無禮,欲觀其駢脅(2)。 釐負羈諫(3),不聽,私善於重耳(4)。 二十一年,晉文公重耳伐曹,虜共公以歸,令軍毋入釐負羈之宗族閭(5)。 或說晉文公曰(6):「昔齊桓公會諸侯,復異姓(7);今君囚曹君,滅同姓(8),何以令於諸侯?」晉乃復歸共公。 第16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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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1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