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明年春,吳王北會諸侯於也,吳國精兵從王,惟獨老弱與太子留守。 句踐復問范蠡,蠡曰「可矣」。 乃發習流二千人(3),教士四萬人(4),君子六千人(5),諸御千人(6),伐吳。 吳師敗,遂殺吳太子。 吳告急於王,王方會諸侯於黃池,懼天下聞之,乃秘之。 吳王已盟黃池,乃使人厚禮以表成越。 越自度亦未能滅吳,乃與吳平(7)。 (1)居三年:《疏證》曰:「當作『居二年』」。 (2)導諛:諂諛之人。 (3)習流:熟習水流,即熟練的水兵。 (4)教士:受過訓練的土兵。 (5)君子:君王親近有恩的禁衛軍。 (6)諸御:在軍中有職掌的軍官。 (7)平:講和。 其後四年,越復伐吳。 吳士民罷弊(1),輕銳盡死於齊、晉。 而越大破吳,因而留圍之三年,吳師敗,越遂復棲吳王於姑蘇之山。 吳王公孫雄肉袒膝行而前,請成越王曰:「孤臣夫差敢布腹心(2),異日嘗得罪於會稽,夫差不敢逆命,得與君王成以歸。 今君王舉玉趾而誅孤臣,孤臣唯命是聽,意者亦欲如會稽之赦孤臣之罪乎?」句踐不忍,欲許之。 范蠡曰:「會稽之事,天以越賜吳,吳不取。 今天以吳賜越,越其可逆天乎?且夫君王蚤朝晏罷(3),非為吳邪?謀之二十二年,一旦而棄之,可乎?且夫天與弗取,反受其咎。 『伐柯者其則不遠(4),君忘會稽之厄乎(5)?」句踐曰:「吾欲聽子言,吾不忍其使者。 」范蠡乃鼓進兵,曰:「王已屬政於執事(6),使者去,不者且得罪(7)。 」吳使者泣而去。 句踐憐之,乃使入謂吳王曰:「吾置王甬東,君百家(8)。 」吳王謝曰:「吾老矣,不能事君王!」遂自殺。 乃蔽其面,曰:「吾無面以見子胥也!」越王乃葬吳王而誅太宰嚭。 (1)罷:通「疲」。 (2)布:陳述。 (3)蚤朝晏罷:意謂越王操勞國事,奮發圖強。 蚤:通「早」。 晏,晚。 (4)伐柯者其則不遠:《詩經·豳(b□n,賓)風·伐柯》中有「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句。 意思是說,用斧頭去砍伐木頭作斧柄,它的法則不要遠求。 用在此處的言外之意,即啟發越王,不應失去良機滅吳,其理易知。 柯,斧柄。 則,法則、道理。 (5)厄:災難。 (6)執事:《集解》曰:「執事,蠡自謂也。 」 (7)不:通「否」。 (8)君:統治。 句踐已平吳,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於徐州,致貢於周。 周元王使人賜句踐胙(1),命為伯。 句踐已去。 渡淮南,以淮上地與楚,歸吳所侵宋地於宋,與魯泗東方百里。 當是時,越兵橫行於江、淮東,諸侯畢賀,號稱霸王。 范蠡遂去,自齊遣大夫種書曰:「蜚蟲盡(2),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種見書,稱病不朝。 人或讒種且作亂,越王乃賜種劍曰:「子教寡人伐吳七術,寡人用其三而敗吳,其四在子,子為我從先王試之。 」種遂自殺。 (1)胙:祭祀用的肉。 (2)蜚:通「飛」。 句踐卒,子王鼫與立。 王鼫與卒,子王不壽立。 王不壽卒,子王翁立。 王翁卒,子王翳立。 子王之侯位。 王之侯卒,子王無強立。 王無強時,越興師北伐齊,西伐楚,與中國爭強,當楚威王之時,越北伐齊,齊威王使人說越王曰(1):「越不伐楚,大不王(2),」小不伯(3)。 圖越之所為不伐楚者(4),為不得晉也(5)。 韓、魏固不攻楚。 韓之攻楚,覆其軍,殺其將,則葉、陽翟危;魏亦覆其軍,殺其將,則陳、上蔡不安。 故二晉之事越也,不至於覆軍殺將,馬汗之力不效(6)。 所重於得晉者何也?」越王曰:「所求於晉者,不至頓刃接兵(7),而況於攻城圍邑乎?願魏以聚大梁之下,願齊之試兵南陽莒地,以聚常、郯之境,則方城之外不南,淮、泗之間不東,商、於、析、酈、宗胡之地,夏路以左,不足以備秦,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8)。 則齊、秦、韓、魏得志於楚也,是二晉不戰而分地,不耕而獲之。 不此之為,而頓刃於河山之間以為齊秦用,所待者如此其失計,奈何其以此王也!」齊使者曰:「幸也越之不亡也!吾不貴其用智之如目,見毫毛而不見其睫也。 今王知晉之失計,而不自知越之過,是目論也(9)。 王所待於晉者,非有馬汗之力也,又非可與合軍連和也,將待之以分楚眾也。 今楚眾已分,何待於晉?」越王曰:「奈何?」曰:「楚三大夫張九軍十,北圍曲沃、於中,以至無假之關者三千七百里,景翠之軍北聚魯、齊、南陽,分有大此者乎(11)?且王之所求者,斗晉楚也;晉楚不鬥,越兵不起,是知二五而不知十也。 此時不攻楚,臣以是知越大不王。 小不伯。 復讎、龐、長沙,楚之粟也;竟澤陵,楚之材也。 越窺兵通無假之關,此四邑者不上貢事於郢矣(12)。 臣聞之,圖王不王,其敝可以伯(13)。 然而不伯者,王道失也(14)。 故願大王之轉攻楚也。 」 (1)齊威王:據梁玉繩《史記志疑》云:楚威不與齊威同時,當作「齊宣王。 」 (2)王:稱王。 (3)伯:通「霸」。 稱霸。 (4)圖:謀算。 (5)晉,此時晉已分為韓、魏、趙三國,此處的晉指代韓、魏兩國。 (6)效:《集解》云:「效猶見也。 」 (7)頓刃:指作戰。 (8)待:抵禦、防備。 (9)目論:《索隱》曰:「言越王知晉之失,不自覺越之過,猶人眼能見毫毛而自不見其睫,故謂之目論也。 」後亦稱淺見為「目論」。 十張:鋪開。 (11)分:分散。 (12)不上貢事於郢:不向楚國進貢,即不服從楚國,不屬於楚國的意思。 (13)敝:壞,此指不成功。 (14)王道:君主以仁義治天下的政策。 於是越遂釋齊而伐楚。 楚威王興兵而伐之,大敗越,殺王無強,盡取故吳地至浙江,北破齊於徐州。 而越以此散,諸族子爭立,或為王,或為君,賓於江南海上,服朝於楚(1)。 後七世,至閩君搖,佐諸侯平秦(2)。 漢高帝復以搖為越王,以奉越後。 東越、閩君,皆其後也。 (1)服:服從。 朝:朝見。 (2)佐:幫助。 范蠡事越王句踐,既苦身戮力(1),與句踐深謀二十餘年,竟滅吳,報會稽之恥,北渡兵於淮以臨齊、晉(2),號令中國(3),以尊周室,句踐以霸,而范蠡稱上將軍(4)。 還反國,范蠡以為大名天下,難以久居,且句踐為人可與同患,難與處安,為書辭句踐曰(5):「臣聞主憂臣勞,主辱臣死。 昔者君王辱於會稽,所以不死,為此事也。 今既以雪恥,臣請從會稽之誅。 」句趾曰:「孤將與子分國而有之。 不然,將加誅於子。 」范蠡曰:「君行令,臣行意。 」乃裝其輕寶珠玉,自與其私徒屬乘舟浮海以行,終不反。 於是句踐表會稽山以為范蠡奉邑(6)。 (1)戮力:併力,盡力。 (2)臨:靠近,此指進逼。 (3)號令:發號施令。 (4)上將軍:古天子將兵稱上將軍。 戰國時也有因軍功卓著之將領號上將軍者。 (5)辭:辭別、告別。 此指辭職。 (6)據梁玉繩《史記志疑》云:蠡已去起,何奉邑之有?《國語》雲環會稽三百里以為范蠡地,不言奉邑也。 表,表彰。 奉邑,供給俸祿的封邑。 范蠡浮海出齊,變姓名,自謂鴟夷子皮(1),耕於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產。 居無幾何,致產數十萬。 齊人聞其賢,以為相。 范蠡喟然歎曰:「居家則致千金,居官則至卿相,此布衣之極也。 久受尊名,不祥。 」乃歸相印,盡散其財,以分與知友鄉黨(2),而懷其重寶,間行以去(3),止於陶,以為天下之中,交易有無之路通,為生可以致富矣。 於是自謂陶朱公。 復約要父子耕畜(4),廢居(5),候時轉物,逐什一之利。 居無何,則致貲累巨萬(6)。 天下稱陶朱公(7)。 (1)鴟夷子皮:子胥自殺,吳王用鴟夷裝了他的屍體,投之於江。 范蠡自以為罪同子胥,故用「鴟夷子皮」自謂。 (2)鄉黨:同制以五百家為常,一萬二千萬百家為鄉,後用以泛指鄉里。 (3)間(jian,漸)行:潛行,從小路走。 (4)約要:約束,約定。 (5)廢居:指商人見貨物價賤則買進,價貴則賣出,以求厚利。 廢,出賣。 居,停蓄。 (6)貲:通「資」。 巨萬:《集解》曰:「萬萬也。 」 (7)稱:稱道,稱讚。 第21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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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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