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年(前464),聲公逝世了,兒子哀公即位。 哀公八年(前455),鄭人殺死了哀公立了聲公的弟弟丑為國君,這是共公。 共公三年(452),三晉消滅了知伯。 三十一年(前424),共公逝世了,兒子幽公即位。 幽公元年(前423),韓武子討伐鄭國,殺死了幽公。 鄭人立了幽公的弟弟為國君,這是公。 公十五年(前408),韓景侯討伐鄭國,攻取了雍丘。 鄭國修築了京城。 十六年(前407),鄭國討伐韓國,在負黍打敗了韓軍。 二十年(前403),韓、趙、魏成為諸侯國。 二十三年(前400),鄭國包圍了韓國的陽翟。 二十五年(前398),鄭君殺死了國相陽。 二十七年(前396),子陽的黨羽一起殺死了公駘,立了幽公的弟弟乙為國君,這是鄭君。 鄭君乙即位兩年,被鄭國佔領的負黍的人反叛,使負黍回歸韓國。 十一年(前385),韓國討伐鄭國,奪下了陽城。 二十一年(前375),韓哀侯滅亡了鄭國,吞併了鄭國。 太史公說:有句俗話說:「用權勢和利害使關係密切的,權勢利害終止了,關係就疏遠了。 」這句話說得是甫瑕。 甫瑕雖然靠劫持殺死了鄭子接納厲公回國,但厲公終於背叛了他並殺死了,與晉國的裡克有什麼區別呢?像荀息那樣堅守節操,即使死了也不能保住奚齊。 所以說,變亂的產生,原因也是很多的呀! 【原文】【註解】 鄭桓公友者,周厲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1)。 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於鄭。 封三十三歲,百姓皆便愛之。 幽王以為司徒。 和集周民(2),周民皆說(3),河洛之間,人便思之。 為司徒一歲,幽王以褒後故,王室治多邪,諸侯或畔之(4)。 於是桓公問太史伯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5)?」太史伯對曰:「獨洛之東土,河濟之南可居。 」公曰:「何以?」對曰:「地近虢、鄶,虢、鄶之君而好利,百姓不附。 今公為司徒,民皆愛公,公誠請居之,虢、鄶之君見公方用事(6),輕分公地。 公誠居之,虢、鄶之民皆公之民也。 」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對曰:「昔祝融為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於周未有興者,楚後也。 周衰,楚必興。 興,非鄭之利也。 」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對曰:「其民貪而好利,難久居。 」公曰:「周衰,何國興者?」對曰:「齊、秦、晉、楚乎?夫齊,姜姓,伯夷之後也,伯夷之後也,伯夷佐堯典禮(7)。 秦,嬴姓,伯翳之後也,伯翳佐舜懷柔百物(8)。 及楚之先,皆嘗有功於天下。 而周武王克紂後,成王封叔虞於唐,其地阻險,以此有德與周衰並,亦必興矣。 」桓公曰:「善。 」於是卒言王(9),東徙民洛東,而虢、鄶果獻十邑,竟國之十。 二歲,犬戎殺幽王於驪山下,並殺桓公。 鄭人共立其子掘突,是為武公。 (1)庶弟:《集解》云:「《年表》雲母弟。 」 (2)和集:同「和輯」;和協安撫。 (3)說:通「悅」。 (4)畔:通「叛」。 (5)逃死:死裡逃生。 (6)用事:當權。 (7)典禮:制度和禮儀。 (8)懷柔:舊指統治者用政治手段籠絡人心,使之歸服。 (9)卒:通「猝」。 急速,突然。 十據《國語》等載,桓公死幽王之難,其子武公與平王東徙,卒定下邑之地以為國,河南新鄭是也。 然則桓公始謀,非身得也。 武公始國,非桓公也。 武滅虢、鄶、非王徙之而獻邑也。 十邑中八邑各為其國,非虢、鄶之地,無由獻之也。 武公十年,娶申侯女為夫人,曰武姜。 生太子寤生(1),生之難,及生,夫人弗愛。 後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愛之。 二十七年,武公疾。 夫人請公,欲立段為太子,公弗聽。 是歲,武公卒,寤生立,是為莊公。 莊公元年,封弟段於京,號太叔。 祭仲曰:「京大於國(2),非所以封庶也。 」莊公曰:「武姜欲之,我弗敢奪也。 」段至京,繕治甲兵(3),與其母武姜謀襲鄭。 二十二年,段果襲鄭,武姜為內應。 莊公發兵伐段,段走。 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 鄢潰,段出奔共。 於是莊公遷母武姜於城穎,誓言曰:「不至黃泉(4),毋相見也。 」居歲余,已悔思母。 穎谷之考叔有獻於公,公賜食。 考叔曰:「臣在母,請君食賜臣母。 」莊公曰:「我甚思母,惡負盟(5),奈何?」考叔曰:「穿地至黃泉,則相見矣。 」於是遂從之,見母。 (1)寤生:逆生。 寤通「忤」。 武姜生太子腳先出母體,難產,故名之曰寤生。 (2)國:國都。 (3)繕:修補。 (4)黃泉:指人死後伏葬的地穴。 下句「穿地至黃泉」的黃泉則是指地下的泉水。 (5)惡:厭惡。 二十四年,宋繆公卒,公子馮奔鄭。 鄭侵周地,取禾。 二十五年,衛州吁弒君桓公自立,與宋伐鄭,以馮故也。 二十七年,始朝周桓王。 桓王怒其取禾,弗禮也。 二十九年,莊公怒周弗禮,與魯易祊、許田(1)。 三十三年,宋殺孔父。 三十七年,莊公不朝周,周桓王率陳、蔡、虢、衛伐鄭。 莊公與祭仲、高渠彌發兵自救,王師大敗。 祝聸射中王臂。 祝聸請從之(2),鄭伯止之,曰:「犯長且難之,況敢陵天子乎?」乃止,夜令祭仲問王疾。 (1)與魯祊(b□ng,崩)、許田:《索隱》曰:「許田,近許之田,魯朝宿之邑。 祊者,鄭所受助祭太山之湯沐邑。 鄭以天子不能巡宋,故以祊易許田,各從其近。 」詳見《魯周公世家》注。 (2)從:追逐。 三十八年,北戎伐齊(1),齊使求救,鄭遣太子忽將兵救齊。 齊釐公欲妻之(2),忽謝曰:「我小國,非齊敵也(3)。 」時祭仲與俱,勸使取之(4),曰:「君多內寵,太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 」所謂三公子者,太子忽,其弟突,次弟子亹也。 四十三年,鄭莊公卒。 初,祭仲甚有寵於莊公,莊公使為卿;公使娶鄧女(5),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為昭安。 莊公又娶宋雍氏女,生厲公突。 雍氏有寵於宋。 宋莊公聞祭仲之立忽,乃使人誘召祭仲而執之(6),曰:「不立突,將死。 」亦執以求賂焉。 祭仲許宋,與宋盟。 以突歸,立之。 昭公忽聞祭仲以宋是要弟突(7),九月(辛)[丁]亥,忽出奔衛。 己亥,突至鄭,立,是為厲公。 (1)北戎:部族名,即山戎。 (2)釐:通「僖」。 (3)敵:匹敵。 (4)取:通「娶」。 (5)娶:迎娶。 (6)執:逮捕。 (7)要:要挾。 厲公四年,祭仲專國政(1)。 厲公患之,陰使其婿雍糾欲殺祭仲(2)。 糾妻,祭仲女也,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母曰:「父一而已,人盡夫也。 」女乃告祭仲,祭仲反殺雍糾,戮之於市。 厲公無奈祭仲何,怒糾曰:「謀及婦人,死固宜哉!」夏,厲公出成居邑櫟。 祭仲迎昭公忽,六月乙亥,復入鄭,即位。 秋,鄭厲公突因櫟人殺其大夫單伯,遂居之。 諸侯聞厲公出奔,伐鄭,弗克而去。 宋頗予厲公兵,自守於櫟,鄭以故亦不伐櫟。 (1)專:專擅。 (2)陰:暗中。 昭公二年,自昭公為太子時,父莊公欲以高渠彌為卿,太子忽惡子,莊公弗聽,卒用渠彌為卿。 及昭公即位,懼其殺已,冬十月辛卯,渠彌與昭公出蝟,射殺昭公於野。 祭仲與渠彌不敢入厲公,乃更立昭公引子亹為君,是為子亹也,無謚號(1)。 子亹元年七月,齊襄公會諸侯於首止,鄭子亹往會,高渠彌相(2),從,祭仲稱疾不行。 所以然者,子亹自齊襄公為公子之時,嘗會鬥,相仇,乃會諸侯,祭仲請子亹無行。 子亹曰:「齊強,而厲公居櫟,即不往,是率諸侯伐我,內厲公(3)。 我不如往,往何遽必辱(4),且又何至是!」卒行。 於是祭仲恐齊並殺之,故稱疾。 子亹至,不謝齊侯,齊侯怒,遂伏甲而殺子亹。 高渠彌亡歸,歸與祭仲謀,召子亹弟公子地陳而立之,是為鄭子。 是歲,齊襄公使彭生醉拉殺魯桓公。 (1)謚:古代帝王及官僚死後,按生前的事跡,由統治階級所給予的表示褒貶的稱號。 (2)相:輔佐。 (3)內:通「納」。 (4)遽:「詎」。 豈,何。 鄭子八年,齊人管至父等亂,弒其君襄公。 二十年,宋人長弒其君湣公。 鄭祭仲死。 第21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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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21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