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嘗君相齊,其舍人魏子為孟嘗君收邑入(1),三反而不致一入(2)。 孟嘗君問之,對曰:「有賢者,竊假與之(3),以故不致入。 」孟嘗君怒而退魏子(4)。 居數年,人或毀孟嘗君於齊湣王曰(5):「孟嘗君將為亂。 」及田甲劫湣王,湣王意疑孟嘗君,孟嘗君乃奔。 魏子所與粟賢者聞之,乃上書言孟嘗君不作亂,請以身為盟(6),遂自剄宮門以明孟嘗君(7)。 湣王乃驚,而蹤跡驗問(8),孟嘗君果無反謀,乃復召孟嘗君。 孟嘗君因謝病(9),歸老於薛十。 湣王許之。 (1)舍人:古時王公貴官的親近侍從。 邑入:封邑的租稅收入。 (2)反:同「返」。 致:取得。 (3)竊假與之:私自借用您的名義送給了他。 假,借;與,給予。 (4)退:撤消職務。 (5)毀:譭謗。 (6)以身作盟:用生命立誓、作保。 (7)明:證明。 (8)蹤跡:依據行蹤跡象追查。 驗問:驗證、考問。 (9)謝病:推托有病。 十歸老:辭官養老。 其後,秦亡將呂禮相齊,欲困蘇代(1)。 代乃謂孟嘗君曰:「周最於齊,至厚也(2),而齊逐之,而聽親弗相呂禮者(3),欲取秦也(4)。 齊、秦合,則親弗與呂禮重矣(5)。 有用(6),齊、秦必輕君。 君不如急北兵(7),趨趙以和秦、魏(8),收周最以厚行(9),且反齊王之信十,又禁天下之變。 齊無秦,則天下集齊,親弗必走,則齊王孰與為其國也(13)!」於是孟嘗君從其計,而呂禮嫉害於孟嘗君。 孟嘗君懼,乃遺秦相穰侯魏冉書曰:「吾聞秦欲以呂禮收齊(14),齊,天下之強國也,子必輕矣。 齊、秦相取以臨三晉(15),呂禮必並相矣(16),是子通齊以重呂禮也(17)。 若齊免於天下之兵,其讎子必深矣(18)。 子不如勸秦王伐齊。 齊破,吾請以所得封子。 齊破,秦畏晉之強(19),秦必重子以取晉。 晉國敝於齊而畏秦(20),晉必重子以取秦。 是子破齊以為功,挾晉以為重(21);是子破齊定封,秦、晉交重子。 若齊不破,呂禮復用,子必大窮(22)。 」於是穰侯言於秦昭王伐齊,而呂禮亡。 後齊王滅宋,益驕,欲去孟嘗君(23)。 孟嘗君恐,乃如魏(24)。 魏昭王以為相,西合於秦、趙,與燕共伐破齊。 齊湣王亡在莒,遂死焉。 齊襄王立,而孟嘗君中立於諸侯,無所屬。 齊襄王新立,畏孟嘗君,與連和(25),復親薛公。 文卒,謚為孟嘗君。 諸子爭立,而齊、魏共滅薛。 孟嘗絕嗣無後也(26)。 (1)困:使窘迫。 (2)至厚:極為忠實。 (3)聽:聽從,聽信。 相:任為相。 (4)取:取信於對方。 這裡是聯合、結盟的意思。 (5)重:受重用。 (6)有用:有所任用。 指任用親弗、呂禮。 (7)急北兵:急速向北方進兵。 (8)趨:通「促」。 促使。 (9)收:招致,招回。 厚行:使舉動顯出忠厚。 行,舉動。 十反:同「返」。 歸回,挽回。 信:信用。 天下之變:指齊、秦聯合後會引起各國關係的全局性變化。 齊無秦:指齊國沒有秦國的依傍。 (13)這一句的意思是說:那麼齊王跟誰一起治理他的國家呢!為,治理。 (14)收:收攏。 這裡是拉攏、聯合的意思。 (15)臨:面對,對付。 (16)並相:同時兼任齊、秦兩國的相。 (17)通:交往,結交。 (18)讎:仇恨。 (19)晉:這裡指魏國。 (20)敝:敗。 (21)挾:挾制。 重:尊貴。 (22)窮:困厄。 (23)去:除掉。 (24)如:往,到。 (25)連和:聯合、和好。 (26)嗣:繼承人。 無後:沒有後代。 初,馮驩聞孟嘗君好客,躡而見之(1)。 孟嘗君曰:「先生遠辱(2),何以教文也?」馮歡曰:「聞君好士,以貧身歸於君。 」孟嘗君置傳捨十日(3),孟嘗君問傳捨長曰(4):「客何所為?」答曰:「馮先生甚貧,猶有一劍耳,又蒯緱(5)。 彈其劍而歌曰『長鋏歸來乎(6),食無魚』。 」孟嘗君遷之幸捨(7),食有魚矣。 五日,又問傳捨長。 答曰:「客復彈劍而歌曰『長鋏歸來乎,出無輿(8)』。 」孟嘗君遷之代捨(9),出入乘輿車矣。 五日,孟嘗君復問傳捨長。 捨長答曰:「先生又嘗彈劍而歌曰『長鋏歸來乎,無以為家十』。 」孟嘗君不悅。 (1)躡(jue,撅):穿著草鞋。 指遠行。 ,通「」,草鞋。 古代遠行用具。 (2)遠辱:承蒙遠道光臨。 辱,謙詞,表示承蒙。 (3)傳捨:古代供來往行人居住的旅舍。 這裡指下等食客的居處。 (4)傳捨長:管理傳捨的吏員。 (5)蒯緱:用草繩纏劍柄。 言其劍柄無物可裝,只以草繩纏著。 蒯,草名;緱,把劍之物。 (6)鋏:劍柄。 (7)幸捨:指中等食客的居捨。 (8)輿:車箱。 這裡指車。 (9)代捨:指上等食客的居捨。 十為:供養。 居期年(1),馮驩無所言。 孟嘗君時相齊,封萬戶於薛。 其食客三千人,邑入不足以奉客(2),使人出錢於薛(3)。 歲余不入,貸錢者多不能與其息(4),客奉將不給(5)。 孟嘗君憂之,問左右:「何人可使收債於薛者?」傳捨長曰:「代捨客馮公形容狀貌甚辯(6),長者(7),無他伎能(8),宜可令收債。 」孟嘗君乃進馮驩而請之曰:「賓客不知文不肖(9),幸臨文者三千餘人十,邑入不足以奉賓客,故出息錢於薛。 薛歲不入,民頗不與其息。 今客食恐不給,願先生責之。 」馮驩曰:「諾。 」辭行,至薛,召取孟嘗君錢者皆會□,得息錢十萬。 乃多釀酒,買肥牛,召諸取錢者,能與息者皆來,不能與息者亦來,皆持取錢之券書合之□。 齊為會□,日殺牛置酒。 酒酣,乃持券如前合之,能與息者,與為期□;貧不能與息者,取其券而燒之。 曰「孟嘗君所以貸錢者□,為民之無者以為本業也□;所以求息者,為無以奉客也。 今富給者以要期□,貧窮者燔券書以捐之□。 諸君強飲食(21)。 有君如此,豈可負哉!」坐者皆起,再拜(22)。 (1)期年:一週年。 (2)奉:供養。 (3)出錢:放錢,放債。 (4)貸:借入。 與:還,給。 息:利息。 (5)奉:指供養的所需所用。 給:供給。 (6)辯:明,精明。 (7)長者:指年齡、輩分高的人。 (8)伎:同「技」。 (9)不肖:不賢,沒有才能。 十幸臨:光臨。 出息錢:放債。 息錢,放債所得的利錢。 這裡指本錢。 責:索取。 □會:集合。 □券書:契據。 古代的券書常分為兩半,各執一半作為憑證,如現在的合同。 □齊為會:一齊參加宴會。 □與為期:給期限。 為期:規定日期。 □貸:借出。 □無者:指沒有資金的人。 本業:本身的行業。 □要期:約定日期。 □燔:焚燒。 捐:拋棄。 (21)強:盡情。 (22)再拜:連續兩次行跪拜禮。 拜,古代一種跪拜禮,跪下後頭低至手,與心平,但不至地。 孟嘗君聞馮驩燒券書,怒而使使召驩。 驩至,孟嘗君曰:「文食客三千人,故貸錢於薛。 文奉邑少(1),而民尚多不以時與其息,客食恐不足,故請先生收責之。 聞先生得錢,即以多具牛酒而燒券書(2),何?」馮驩曰「然。 不多具牛酒即不能畢會,無以知其有餘不足。 有餘者,為要期。 不足者,雖守而責之十年(3),息愈多,急(4),即以逃亡自捐之。 若急(5),終無以償,上則為君好利不愛士民(6),下則有離上抵負之名(7),非所以厲士民彰君聲也(8)。 焚無用虛債之券(9),捐不可得之虛計十,令薛民親君而彰君之善聲也,君有何疑焉!」孟嘗君乃拊手而謝之。 (1)奉邑:卿大夫的封地。 即「食邑」。 以封地的租稅收入供養卿大夫。 (2)具:備辦。 (3)守而責之:監守著催促他們。 (4)急:危急。 (5)急:迫切,緊急。 (6)上:指國君。 (7)下:百姓。 離:背離。 抵負:冒犯、背棄。 (8)厲:同「勵」。 勉勵,激勵。 彰:顯揚。 (9)虛債之券:空有其名而收不回債利的契據。 十虛計:有名無實的帳簿。 善聲:善良的好名聲。 拊手:拍手。 謝:感謝。 第39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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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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