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之:把扁鵲看作客人。 (2)腠(cou,湊)理:皮膚和臟腑的紋理,這裡指皮膚和肌肉之間。 (3)不疾者:沒有病的人。 功:功績。 (4)閒:通「間」,中間。 (5)不應:不理睬。 (6)退走:後退而跑開。 走,跑。 (7)醪:濁酒,這裡指藥酒。 (8)司命:古代傳說中掌管人生命的神。 (9)體病:身體得了重病。 使聖人預知微(1),能使良醫得蚤從事(2),則疾可已(3),身可活也。 人之所病(4),病疾多;而醫之所病,病道少(5)。 故病有六不治:驕恣不論於理(6),一不治也;輕身重財,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適(7),三不治也;陰陽並(8),髒氣不定,四不治也;形羸不能服藥(9),五不治也,信巫不信醫,六不治也。 有此一者,則重難治也十。 (1)微:細微,此指症狀不明顯的疾病。 (2)蚤:通「早」。 (3)已:停止,指疾病的治癒。 (4)病:憂慮。 (5)道:此指治病的方法。 (6)不論於理:不講道理。 (7)適:適當,妥當。 (8)並:交合,此指錯亂。 (9)羸(lei,雷):瘦弱。 十重:甚,極。 扁鵲名聞天下。 過邯鄲,聞貴婦人(1),即為帶下醫(2);過洛陽,聞周人愛老人,即為耳目痺醫(3);來入咸陽,聞秦人愛小兒,即為小兒醫,隨俗為變。 秦太醫令李醯自知伎不如扁鵲也,使人刺殺之。 至今天下言脈者,由扁鵲也。 (1)貴:重視。 (2)帶下醫:婦科醫生。 (3)痺:風、寒、濕等侵犯肌體引起關節肌肉疼痛麻木的病症。 太倉公者,齊太倉長,臨菑人也,姓淳于氏,名意。 少而喜醫方術。 高後八年(1),更受師同郡元裡公乘陽慶(2)。 慶年七十餘,無子(3),使意盡去其故方,更悉以禁方予之(4),傳黃帝、扁鵲之脈書(5),五色診病(6),知人生死,決嫌疑(7),定可治,及藥論(8),甚精。 受之三年,為人治病,決死生多驗。 然左右行遊諸侯,不以家為家,或不為人治病,病家多怨之者。 (1)高後八年:公元前180年。 (2)更:再次,又。 (3)無子:根據下文所寫陽慶有兒子陽殷,這裡應指沒有能繼承醫術的子嗣。 (4)禁方:秘方。 (5)黃帝、扁鵲之脈書:《漢書·藝文志》著錄有《黃帝內經》、《黃帝外經》、《扁鵲內經》、《扁鵲外經》等醫書,後亡佚。 脈書,論述脈象、脈理的醫書,也指醫學理論著作。 (6)五色診病:觀察面部相應位置上的色澤來診斷疾病。 (7)決嫌疑:決斷疑難病症。 (8)藥論:醫藥理論。 文帝四年中(1),人上書言意,以刑罪當傳西之長安(2)。 意有五女,隨而泣。 意怒,罵曰:「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3)!」於是少女緹縈傷父之言(4),乃隨父西。 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5),今坐法當刑(6),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7),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 妾願入身為官婢(8),以贖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 」書聞,上悲其意(9),此歲中亦除肉刑法十。 (1)文帝四年:公元前176年。 (2)傳:驛站的車馬,此指用傳車押送。 之:往,到。 (3)緩急:緊急。 (4)少女緹縈:最小的女兒緹縈。 (5)廉平:廉潔公平。 (6)坐法:因為觸犯法律。 當刑:判處肉刑。 當,判決,判處。 (7)續:連接,接續。 (8)入身:古時刑律可把罪人收入官府為奴,此指這種懲罰。 入,沒收。 (9)悲:悲憫。 十此歲中亦除肉刑法:這段時間有誤,據《史記·孝文本紀》,文帝廢除肉刑當在文帝十三年,所以前文所說文帝四年與此矛盾,當作文帝十三年。 意家居,詔召問所為治病死生驗者幾何人也(1),主名為誰。 詔問故太倉長臣意(2):「方伎所長(3),及所能治病者?有其書無有?皆安受學?受學幾何歲?嘗有所驗,何縣裡人也?何病?醫藥已,其病之狀皆何如?具悉而對(4)。 」臣意對曰: (1)詔:皇帝發佈的命令或文告。 (2)故:從前,原來。 (3)方伎:指醫術。 伎通「技」。 (4)具悉:全部。 具通「俱」。 自意少時,喜醫藥,醫藥方試之多不驗者。 至高後八年,得見師臨菑元裡公乘陽慶。 慶年七十餘,意得見事之。 謂意曰:「盡去而方書(1),非是也。 慶有古先道遺傳黃帝、扁鵲之脈書,五色診病,知人生死,決嫌疑,定可治,及藥論書,甚精。 我家給富(2),心愛公,欲盡以我禁方書悉教公。 」臣意即曰:「幸甚,非意之所敢望也。 」臣意即避席再拜謁(3),受其脈書上下經(4)、五色診、奇咳術(5),揆度陰陽外變(6)、藥論、石神(7)、接陰陽禁書(8),受讀解驗之,可一年所(9)。 明歲即驗之,有驗,然尚未精也。 要事之三年所十,即嘗已為人治(11),診病決死生,有驗,精良。 今慶已死十年所,臣意年盡三年,年三十九歲也。 (1)而:你的。 (2)給富:富足。 給,豐足。 (3)避席:離座而起,表示敬意。 (4)脈書:指前所言黃帝、扁鵲之脈書。 上下經:古代醫書。 據《黃帝內經素問》記載有《上經》和《下經》的醫書。 (5)奇咳術:一說指聽診術,從聲音辨別病症。 (6)揆度:估量,推測。 (7)石神:指用砭石治病的方法。 (8)接陰陽:指房中術,男女交合之術。 (9)可:大約。 所:左右,表示概數之詞。 十要:總,一共。 (11)嘗:嘗試。 齊侍御史成自言病頭痛,臣意診其脈,告曰:「君之病惡(1),不可言也。 」即出,獨告成弟昌曰:「此病疽也(2),內發於腸胃之間,後五日當臃腫,後八日嘔膿死。 」成之病得之飲酒且內(3)。 成即如期死。 所以知成之病者,臣意切其脈,得肝氣(4)。 肝氣濁而靜,此內關之病也(5)。 脈法曰「脈長而弦(6),不得代四時者(7),其病主在於肝。 和即經主病也(8),代則絡脈有過(9)」。 經主病和者,其病得之筋髓裡。 其代絕而脈賁者十,病得之酒且內。 所以知其後五日而臃腫,八日嘔膿死者,切其脈時,少陽初代(11)。 代者經病,病去過人(12),人則去。 絡脈主病,當其時,少陽初關一分(13),故中熱而膿未發也,及五分,則至少陽之界,及八日,則嘔膿死,故上二分而膿發,至界而臃腫,盡洩而死。 熱上則熏陽明(14),爛流絡(15),流絡動則脈結髮(16),脈結髮則爛解,故絡交。 熱氣已上行,至頭動,故頭痛。 (1)惡:嚴重。 (2)疽:指生於體腔的癰瘍。 (3)內:房事。 (4)氣:脈氣,脈象。 (5)內關之病:一種外部症狀不明顯而實際很嚴重的疾病。 (6)長:指長脈,搏動部位長於應有的部位。 弦:指弦脈,切得脈象如琴弦一樣挺直。 (7)代四時:隨四季變化。 代,替代,指變化。 (8)和:和諧,均勻。 經:經脈,中醫指人體中縱行的主血管。 (9)代:代脈,一種搏動時疏時密雜亂無序而又躁動有力的脈象。 絡脈:由經脈派生出網絡全身的支脈。 十脈賁:指脈象賁湧十分有力。 (11)少陽:經脈名,人體內有手、足陽明經。 (12)病去過人:指病情疾速發展到全身。 過,經過,遍及。 (13)初關一分:左手關部一分。 初關,少陽經脈切脈部位,在左手腕關節橈骨莖突處。 (14)陽明:經脈名,人體內有手,足陽明經。 (15)流絡:支絡,絡脈的分支。 (16)動:變動,病變。 發:發病。 齊王中子諸嬰兒小子病(1),召臣意診,切其脈,告曰:「氣鬲病(2)。 病使人煩懣(3),食不下,時嘔沫。 病得之(少)〔心〕憂,數阣食飲(4)。 」臣意即為之作下氣湯以飲之(5),一日氣下(6),二日能食,三日即病癒。 所以知小子之病者,診其脈,心氣也(7),濁躁而經也,此絡陽病也。 脈法曰「脈來數疾去難而不一者(8),病主在心」。 週身熱,脈盛者,為重陽(9)。 重陽者,逿心主十。 故煩懣食不下則絡脈有過,絡脈有過則血上出,血上出者死。 此悲心所生也,病得之憂也。 (1)中子:二兒子。 (2)鬲:通「膈」,胸膈;也通「隔」。 (3)懣:煩悶。 (4)數:屢次,多次。 忔:不欲,不想。 (5)下氣湯:湯劑,原方已佚。 (6)氣:指向上逆行的氣。 (7)心氣:心有病的脈氣。 (8)數:數脈,指一呼一吸之間脈搏跳動五次以上的脈象。 疾:疾脈,指一呼一吸之間脈搏跳動七至八次以上的脈象。 (9)重陽:陽氣重疊,指陽熱過盛。 十逿(tang,唐)心主:搖蕩心神。 第54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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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5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