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朔大余五十九日,小余二百三十五分; 冬至大余五十九日,小余八分; 昭陽大淵獻,即初元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余五十三日,小余五百八十三分; 冬至大余四日,小余十六分; 橫艾困敦,即初元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余四十七日,小余九百三十一分; 冬至大余九日,小余二十四分; 尚章赤奮若,即初元四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余十一日,小余八百三十六分; 冬至大余十五日,無小余; 焉逢攝提格,即初元五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余六日,小余二百四十六分; 冬至大余二十日,小余八分; 端蒙單閼,即永光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無大余,小余五百九十四分; 冬至大余二十五日,小余十六分; 游兆執徐,即永光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余二十四日,小余五百零一分; 冬至大余三十日,小余二十四分; 強梧大荒落,即永光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余十八日,小余八百四十九分; 冬至大余三十六日,無小余; 徒維敦牂,即永光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余十三日,小余二百五十七分; 冬至大余四十一日,小余八分; 祝犁協洽,即永光五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余三十七日,小余一百六十四分; 冬至大余四十六日,小余十六分; 商橫涒灘,即建昭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余三十一日,小余五百一十二分; 冬至大余五十一日,小余二十四分; 昭陽作噩,即建昭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余五十五日,小余四百一十九分; 冬至大余五十七日,無小余; 橫艾閹茂,即建昭三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余四十九日,小余七百六十七分; 冬至大余二日,小余八分; 尚章大淵獻,即建昭四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余四十四日,小余一百七十五分; 冬至大余七日,小余十六分; 焉逢困敦,即建昭五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余八日,小余八十二分; 冬至大余十二日,小余二十四分; 端蒙赤奮若,即竟寧元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余二日,小余四百三十分; 冬至大余十八日,無小余; 游兆攝提格,即建始元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余五十六日,小余七百七十八分; 冬至大余二十三日,小余八分; 強梧單閼,即建始二年。 全年為十二個月, 月朔大余二十日,小余六百八十五分; 冬至大余二十八日,小余十六分; 徒維執徐,即建始三年。 有閏月,全年為十三個月, 月朔大余十五日,小余九十三分; 冬至大余三十三日,小余二十四分; 祝犁大荒落,即建始四年。 右邊《歷書》中:大余,是指的餘日。 小余,是指余分。 端蒙等,是年名。 包括干支兩部分,支:如醜名赤奮若,寅名攝提格等。 干,如丙名游兆等。 正北,是指冬至在子時;正西,冬至在酉時;正南,冬至在午時;正東,冬至在卯時。 【原文】【註解】 昔自在古,歷建正作於孟春(1)。 於時冰泮發蟄(2),百草奮興,秭先滜(3)。 物乃歲具(4),生於東(5),次順四時,卒於冬分(6)。 時雞三號,卒明(7)。 撫十二〔月〕節(8),卒於丑(9)。 日月成十,故明也。 明者孟也(11),幽者幼也(12),幽明者雌雄也(13)。 雌雄代興,而順至正之統也(14)。 日歸於西,起明於東(15);月歸於東,起明於西(16)。 正不率天(17),又不由人,則凡事易壞而難成矣(18)。 (1)建正:設定正月位置。 如秦以十月為歲首(正月),稱為建亥,周以十一月為歲首,稱為建子等。 正,即正月。 一年之中開始的月份為正月。 孟春:春天的第一個月。 古人把每季三個月,依次名之為孟、仲、季,如孟春、仲春、季春等。 (2)冰泮:冰溶化。 泮,原義是分散。 如《詩·匏有苦葉》「迨冰未泮」,毛註:「泮,散也」。 冰散就是冰溶化。 發蟄:在地下冬眠(稱為蟄)的動物甦醒過來,鑽出地面。 《夏小正》稱為「啟蟄」,《禮記·月令》稱為「振蟄」。 今稱驚蟄。 漢代以前以發蟄為孟春時的物候,如《三統歷》尚以驚蟄為正月中氣,此處同;漢以後便是仲春(二月)的物候了。 (3)秭:即杜鵑鳥,又名子規、鵜等。 《離騷》「恐鵜之先鳴兮」,王逸注說:鵜,「常以春分鳴也。 」滜:同號。 鳴號。 (4)萬物於是具有了一歲的秉賦。 就是又長了一歲的意思。 (5)按五行理論,東方與春相應,生於東就是生於春季的意思。 (6)到冬盡結束。 卒,《索隱》釋為「盡也」。 冬分,《索隱》釋為「冬盡之後,分為來春」,就是冬末的意思。 (7)很快天就亮了。 卒同猝。 與上句一起狀黎明時的天色,細緻入微。 (8)依次經過十二個月的節氣。 撫,挨次,一個挨著一個。 (9)自正月寅到十二月丑,恰一歲。 《正義》釋為「自平明寅到雞鳴丑」,與上句不諧,不取。 十日月成周。 即由交會到下一次在同一層次交會謂之成。 日每天行一度,月每天行十三度余,日月每月一交會,正月會於寅,則二月會於卯,如此下去到來年一月,日月重又會於寅,是為一周,稱為成。 (11)古人解釋經典,自漢以來多從雙聲疊韻字求義。 如《周禮·考工記》中以蹇釋楗,以齊釋資等。 此處以孟釋明也屬此類。 明、孟本義完全不同,但兩字聲母相同,便互相通假了。 孟是長、大的意思,與下文幽義相對。 (12)幽、幼也是雙聲字,見上注。 (13)為陰陽理論。 幽屬陰,明屬陽;陰為雌,陽為雄。 所以幽明就成了雌雄。 按:以上是就性質的分類而言,並非幽明真的就有了男女之別。 (14)至正之統:指建寅之統,即以孟春為正月的曆法。 按《漢書·律歷志》兒(讀ni,泥)寬論歷中語:夏、商、週三代曆法為三統之歷,夏正建寅,商正建丑,周正建子,唯建寅的夏正最得歲時之正,固稱至正之統。 (15)指太陽東昇,西落。 (16)古人認為天左轉(自東向西轉),所以日月五星被天帶動也向左轉,人們才看到太陽東昇西落;同時日月五星等又有一個向右行的自轉運動,向右行就是自西向東行,所以人們看到的是月亮從西方露出來,每天向東行十三度余,直到從東方沒入地下。 (17)當真是不靠天。 正,真正是,當真是。 語出《大戴禮》,原意正通政。 率天,一作法天。 以天為表率,模仿天而行。 (18)既不靠天,也不由人,天、人都無所施其力,所以說物易壞而難成。 這是一種比興的說法,並非「物易壞難成」的理由當真是「不率天」,「不由人」,古人論事,往往如此:取其一端而已,不可太過執著。 王者易姓受命(1),必慎始初,改正朔(2),易服色,推本天元(3),順承厥意(4)。 太史公曰(5):神農以前尚矣。 蓋黃帝考定星歷,建立五行(6),起消息(7),正閏余(8),於是有天地神祇物類之官(9),是謂五官十。 各司其序(11),不相亂也。 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12)。 民神異業,敬而不瀆,故神降之嘉生(13),民以物享(14),災禍不生,所求不匱。 少皋氏之衰也(15),九黎亂德(16),民神雜擾,不可放物(17),禍災薦至(18),莫盡其氣(19)。 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20),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21),使復舊常,無相侵瀆。 其後三苗服九黎之德(22),故二官鹹廢所職,而閏余乖次,孟陬殄滅(23),攝提無紀(24),歷數失序。 堯復遂重黎之後,不忘舊者,使復典之,而立羲和之官(25)。 明時正度,則陰陽調,風雨節,茂氣至(26),民無夭疫(27)。 年耆禪舜(28),申戒文祖(29),云「天之歷數在爾躬(30)」。 舜亦以命禹。 由是觀之,王者所重也。 第75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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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7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