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年(即太初二年)為十二個月,無閏月。 (2)測得每月日,全年12個月共日。 分數部分歸入下年。 整數354日分配於十二月之中,每月29天半。 實際月份不能含半日,命大月為30日,小月為29日,大小月相間安排,六大六小,恰354日。 欲知下年月朔甲子,354日除6甲子300日,余54日為大余。 自甲子起算大余外,即第55日戊午為下年十一月朔的日名。 (3)由上注,全年354日零分日,其中分子348分便是小余。 此後每月加29日,499分,小余積夠940分為一日,入於大余之中本月便為大月30日,不足為小月29日。 (4)太初歷測得一個回歸年(從冬至到下年冬至)的日數是日,已知上年冬至日名為甲子,欲求下年冬至日名,將一個回歸年數除去6甲子(360日),餘日,其中整數部分5便是大余。 自太初元年冬至日名(甲子)起算,後數第6日為己巳,便是太初二年冬至的日名。 余仿此。 (5)上注中的餘數,其中日合8分(每日析為32分)便是小余。 小余滿32分入大余。 (6)前引《爾雅》文「端蒙」作旃蒙,為乙;單閼為卯,知端蒙單閼即為乙卯年。 二年:指太初二年。 後仿此,不另注。 閏十三(1) 大余四十八(2),小余六百九十六(3); 大余十(4),小余十六(5); 游兆執徐三年(6)。 (1)表示本年有閏月,全年共十三個月。 如前述,每個回歸年為日,而曆法年才日,差約十一日,三年差一個月餘,九年差一季,月與季節便失去了固定關係,即今年六月為夏季,若干年後的六月就成了嚴冬,很不方便。 為此,在曆法中設置了閏月,以求得歷年和回歸年的平衡。 方法是將每年差數歸入下年,積夠一月則置為閏月,當年便是十三個月。 舊歷大約是每三年一閏,五年再閏。 十九年置七個閏月。 若按《漢書·律歷志》所說的陽曆(即設置大小月時,使月先朔而生)計算,本年為閏七月。 《通鑒》閏月在太初二年正月,不合。 (2)上年大余54,加上本年54,合為108日,除去一甲子60,余48日。 所以說是大余48。 (3)上年小余348分,今年又余348分,合為696分。 (4)上年大余5,今年又余5,合為大余10。 後仿此,不另注。 (5)上年小余8分,今年又余8分,合為16分,余仿此。 (6)前引《爾雅》游兆作柔兆,同。 游兆執徐為丙辰年 十二 大余十二(1),小余六百三(2); 大余十五,小余二十四; 強梧大荒落四年(3)。 十二 大余七,小余十一; 大余二十一(4),無小余(5); 徒維敦牂天漢元年(6)。 閏十三 大余一,小余三百五十九; 大余二十六,小余八; 祝犁協洽二年(7)。 十二 大余二十五,小余二百六十六; 大余三十一;小余十六; 商橫涒灘三年(8)。 十二 大余十九,小余六百一十四; 大余三十六,小余二十四; 昭陽作鄂四年(9)。 閏十三 大余十四,小余二十二; 大余四十二,無小余; 橫艾淹茂太始元年十。 十二 大余三十七,小余八百六十九; 大余四十七,小余八; 尚章大淵獻二年(11)。 閏十三 大余三十二,小余二百七十七; 大余五十二,小余一十六; 焉逢困敦三年(12)。 十二 大余五十六,小余一百八十四; 大余五十七,小余二十四; 端蒙赤奮若四年(13)。 (1)上年大余48日,加上當年所餘54日,由於上年有閏月(閏月也是日),再加29日,合為131日,除去2甲子120日,余11日,加上小余積成的1日(見注(2)),為12日,所以大余為12日。 此後每逢上年有閏,本年大余除了加上當年餘54日外,另加閏月的29日。 不另注。 (2)上年小余696分,加上當年小余348分,再加上閏月餘分499分,合為1543分。 除去940分一整日,歸入大余,余603分。 所以小余是603。 此後每逢上年有閏,小余除了加上當年所餘348分之外,還要加上閏月餘分499。 不另注。 (3)前引《爾雅》,強梧作強圉。 強梧大荒落為丁巳年。 (4)上年大余15,加上當年大余5,為20日,再加上小余積成的1日,合為21日,所以說大余為21日。 (5)上年小余24分,加上當年小余8分合為32分,恰是一日分數,入於大余,所以說無小余。 (6)上年(太初四年)為丁巳,本年當成戊午年,前引《爾雅》「戊曰著雍」,「午曰敦牂,年名當為著雍敦牂。 此處為徒維敦牂,與《爾雅》不同。 (7)由前引《爾雅》文,天漢二年的年名(己末)當為屠維協洽。 此處為祝犁協洽,與《爾雅》不同。 (8)天漢三年為庚申,《爾雅》當為上章涒灘,此處作商橫涒灘,與《爾雅》不同。 (9)辛酉年,《爾雅》作重光作噩,此處為昭陽作鄂。 不同。 十壬戌年,《爾雅》作玄黓閹茂,此處為橫艾淹茂。 艾讀如刈,與黓同音;玄與橫亦是地區讀音不同的訛變。 (11)癸亥年,《爾雅》當作昭陽大淵獻,與此不同。 《索隱》釋亥為困敦,又不知其所據。 (12)甲子歲,《爾雅》「焉」作「閼」,同音字。 (13)乙丑歲,《爾雅》「端」作「旃」。 同韻而訛。 《索隱》「赤奮若」作「汭漢」,不知所據。 按:由以上可知,《歷術甲子篇》中的歲陽多與《爾雅》不同,其中多數是訛音字,也有的是根本不同。 後不注。 十二 大余五十,小余五百三十二; 大余三,無小余; 游兆攝提格征和元年。 閏十三(1) 大余四十四,小余八百八十; 大余八,小余八; 強梧單閼二年。 十二 大余八,小余七百八十七; 大余十三,小余十六; 徒維執徐三年。 十二 大余三,小余一百九十五; 大余十八,小余二十四; 祝犁大芒落四年(2)。 閏十三 大余五十七,小余五百四十三; 大余二十四,無小余; 商橫敦牂後元元年。 十二 大余二十一,小余四百五十; 大余二十九,小余八; 昭陽汁洽二年(3)。 閏十三(4) 大余十五,小余七百九十八; 大余三十四,小余十六; 橫艾涒灘始元元年。 正西(5) 十二 大余三十九,小余七百五; 大余三十九,小余二十四; 尚章作噩二年(6)。 (1)《漢書·武帝紀》征和二年為閏四月。 (2)太初四年中「大芒落」作「大荒落」,《爾雅》亦作「大荒落」(3)前天漢二年「汁洽」 作「協洽」,《爾雅》亦作「協洽」。 (4)《漢書·武帝紀》為閏九月。 (5)自太初元年到始元元年(前104-前86年),已履19年,每個回歸年天數中有餘分,19年為,除去4整日,餘日。 始元二年的冬至必在過了日之後。 一日為十二辰,日當在酉時,即始元二年冬至加於酉時(酉時為冬至)。 酉的方位為正西。 所以此處「正西」就是冬至加於酉時的意思。 (6)天漢四年所紀為「作鄂」,《爾雅》為「作噩」,與此同。 十二 大余三十四,小余一百一十三; 大余四十五,無小余; 焉逢淹茂三年 閏十三 大余二十八,小余四百六十一; 大余五十,小余八; 端蒙大淵獻四年。 十二 大余五十二,小余三百六十八; 大余五十五,小余十六; 游兆困敦五年。 十二 大余四十六,小余七百一十六; 無大余,小余二十四; 強梧赤奮若六年。 閏十三 大余四十一,小余一百二十四; 大余六,無小余; 徒維攝提格元鳳元年。 十二 大余五,小余三十一; 大余十一,小余八; 祝犁單閼二年。 十二 大余五十九,小余三百七十九; 大余十六,小余十六; 商橫執徐三年。 閏十三 大余五十三,小余七百二十七; 大余二十一,小余二十四; 昭陽大荒落四年。 十二 大余十七,小余六百三十四; 大余二十七,無小余; 橫艾敦牂五年。 閏十三 大余十二,小余四十二; 大余三十二,小余八; 尚章汁洽六年。 十二 大余三十五,小余八百八十九; 大余三十七,小余十六; 焉逢涒灘元平元年。 十二 大余三十,小余二百九十七; 大余四十二,小余二十四; 端蒙作噩本始元年。 閏十三 大余二十四,小余六百四十五; 大余四十八,無小余; 游兆閹茂二年。 十二 大余四十八,小余五百五十二; 大余五十三,小余八; 強梧大淵獻三年。 十二 大余四十二,小余九百; 大余五十八,小余十六; 徒維困敦四年。 閏十三 大余三十七,小余三百八; 大余三,小余二十四; 祝犁赤奮若地節元年。 十二 大余一,小余二百一十五; 大余九,無小余; 商橫攝提格二年。 閏十三 大余五十五,小余五百六十三; 大余十四,小余八; 昭陽單閼三年。 正南(1) 十二 大余十九,小余四百七十; 大余十九,小余十六; 橫艾執徐四年。 第76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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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76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