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索隱》引晉灼語解釋說:「常以甲辰之元始建鬥,歲鎮一宿,二十八歲而周天。 」以甲辰為元始的曆法開始的那一年(甲辰年),填星在斗宿(與斗交會),此後每年填星運行一宿,按照這個規律,只要知道當年距甲辰年的年數,就能確定出填星的位置。 填,讀如「鎮」。 (2)就是《索隱》說的「歲鎮一宿」。 填星(土星)歲行一宿,二十八年行天一周。 行一宿稱為「鎮」一宿,原因如《淮南子·天文訓》所說:中央土,其神為鎮星,其佐為后土,「執繩而制四方」。 所至受其制,所以行一宿、鎮一宿。 (3)不:王元啟讀如否,義同。 得女:會盟、和親而得女子。 (4)《集解》引徐廣語說:「易猶輕速也。 」(5)《漢書·律歷志》載:土(填)星辰始出,後日半次(約15度),順行87日,日行度;然後留34日;轉為逆行101日,日行度;又留33日餘,復順行,日行度,85日而伏。 伏行每日不足度,37日餘復見。 見伏一次經377日餘,行星12度多(除去逆行),所以說是歲行一宿,28歲而周天。 此處記載的行度數與《淮南子·天文訓》同,不同於漢志。 (6)《正義》說:「言五星皆從填星,其下之國倚重而致天下,以填主土故也。 」石氏《星經》為「可以重德致天下。 」是。 (7)王元啟說:「《漢志》云:填星,中央、季夏、土,信也,思心也。 仁義禮智以信為主,貌言視聽以心為主,故四星皆失,填星乃為之動搖。 按:實際是土王四季說的表現。 其餘四星各主一季,只與禮、義、殺、刑中的一種相關。 而土星,除與德相關外,與其餘四季也都有關,所以就與禮、義、殺、刑全都相關。 (8)日·瀧川資言說:「豬飼彥博曰,此以五音配當,猶漢志以五常、五事配五星也。 」填星配五音為黃鐘宮,黃鐘長九寸,所以填星有九芒。 但是下文又有太白「五芒」的記載,太白於五音為商,黃鐘為宮,應當是泰簇為商。 黃鐘九寸,按生鍾律法,泰簇長八寸,何以只有五芒?所以豬飼彥博的解釋有誤。 王元啟則謹慎些,只說:「太白五芒,填星九芒,五九皆數也。 一作「光芒」非是。 」他又沒有解釋土星為何是九芒,金星為何是五芒。 愚以為土星不止有九芒,金星亦不必儘是五芒,以芒數論,誰能數清究有幾芒?九、五隻是象徵性數字。 《淮南子·天文訓》說:「五勝(按:即五行)生一、壯五、終九」。 以十二辰論,倘若木生於亥,亥為一,數到十二辰中的第五位為卯,第九位為未,則是木壯於卯、老(終)於未。 倘若木不生於亥而生於子,子為一,辰為五,申為九,則是壯於辰,老於申了。 五行皆是如此。 所以一、五、九隻是生、壯、老的象徵,十二辰中任何一位都可以是一、五、九。 同樣自然數中任何一個數字也都可以說是一、五、九。 土星九芒,只是說明土性中和,如人已老,壯盛之氣已消;金星五芒是說金主刑殺,其氣壯盛罷了。 其餘三星則有時壯盛有時中和,視具體情況而定,所以均不言有幾芒。 (9)當年陰陽不和。 《易經·復》卦,孔穎達注「陽氣反覆」為復。 王弼又說:「冬至陰之復也,夏至陽之復也,故為復」。 所以冬至陰不復,陽不至;夏至陽不復,陰不至。 陰陽不和;為「其歲不復」。 十文太室:明堂制:下層為正堂,上層有五室。 五室佈局,四角各一,尺寸較小,中間尺寸較大者名大室,大室就是太室。 五室祭五方天帝,以祖宗配祭,大室配祭文王(周制),故稱文太室。 此處文太室是泛指祖廟,與前面說的「營室為清廟」,「心為明堂」中的清廟,明堂同義。 木星與土合(1),為內亂,饑,主勿用戰,敗;水則變謀而更事;火為旱;金為白衣會若水(2)。 金在南曰牝牡(3),年谷熟。 金在北,歲偏無(4)。 火與水合為焠(5),與金合為鑠,為喪,皆不可舉事,用兵大敗。 土為憂,主孽卿(6);大饑,戰敗,為北軍(7),軍困,舉事大敗。 土與水合,穰而擁閼(8),有復軍,其國不可舉事。 出,亡地;入,得地。 金為疾,為內兵,亡地(9)。 三星若合,其宿地國外內有兵與喪,改立公王。 四星合,兵喪並起,君子憂,小人流。 五星合,是為易行。 有德,受慶,改立大人,掩有四方,子孫蕃昌;無德,受殃若亡。 五星皆大,其事亦大,皆小,事亦小。 蚤出者為贏十,贏者為客。 晚出者為縮,縮者為主人。 必有天應見於杓星。 同捨為合。 相陵為斗(11),七寸以內必之矣(12)。 五星色白圜□,為喪旱;赤圜,則中不平□,為兵;青圜,為憂水;黑圜,為疾,多死;黃圜,則吉。 赤角犯我城,黃角地之爭,白角哭之聲,青角有兵憂,黑角則水。 意□,行窮兵之所終□。 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寧昌。 春風秋雨。 冬寒夏暑,動搖常以此。 填星出百二十日而逆西行□,西行百二十日反東行。 見三百三十日而入,入三十日復出東方。 太歲在甲寅,鎮星在東壁□,故在營室□。 (1)以下三段是總序五星,應在辰星以後,今在此處,為錯簡,又,王元啟說,句前加「凡五」二字,「木星」二字當乙。 (2)若按本段文字在「土星」節內,此句應譯為「土與金合」云云,但由《晉書·天文志》等書,都說是木與金合,所論不與土星事,這也證明此段為錯簡。 白衣會:指喪事。 若水:或是水災。 陳仁錫、王元啟等注,都說「若,及也」。 連上文解釋為:喪事及水災。 不妥。 「若」者,不定之詞:或是白衣會、或者是水災,二者必居其一。 後仿此。 (3)《索隱》引晉灼語說:「歲,陽也;太白,陰也,故曰牝(pien品)牡也」。 牝牡就是雌雄,金為陰,南為陽;歲為陽,北為陰。 今金星在南,歲星在陰,陽得陰,陰得陽,陰陽和合;雌雄相交,所以年谷熟,稱牝牡。 金星與歲星易位,就不能稱牝牡了。 (4)偏無:不是全無;也不是全有。 所以《正義》引《星經》文說是「其年或有或無。 」(5)焠(cui翠):《集解》說:「火入水,故曰焠」。 而《索隱》以為是指水、火俱與填星合,誤。 (6)孽卿:卿受妖孽之患。 指不利於卿。 (7)《正義》說:「軍敗曰北」。 按:此句頗蕪雜,不類太史公語,疑有後人注文竄入。 (8)擁閼:同壅遏艙蔽不通。 (9)此段先言木與土合。 與水合、與火合、與金合;又講火與水合、與金合、與土合;後講土與水合、與金合。 法度井然。 接下去應該講金與水合了,卻沒有講,似有脫文。 十蚤:同早。 贏:亦作盈。 (11)陵:就是陵犯。 以《宋史·天文志》所釋較貼切,見前注。 (12)彼此距離大於七寸,雖斗無仿;小於七寸,兆必有應。 □圜:同圓。 以下同。 五星皆圓,以其色占吉凶。 □邊沿與中間有不平貌。 則,「側」字的省文;不平,亮度不同,有明有暗,類不平貌。 □《集解》引徐廣語說:「一作志」。 然作志仍不能通。 王元啟說:原是「赤」字,「赤訛為志,志又訛為意也」。 □「窮」後當點。 意思:前文說赤角,有敵兵來犯我城。 只須堅守勿戰,待敵兵招法使盡,久攻不克,自必離去。 行窮,謂敵智已盡;兵之所終,謂兵事已解。 一說:此句為衍文,當刪。 □填星運行規律已見前注。 此段與前「其一名地侯」段同是記填星運行狀況的,似不應歧出,必有其一為錯簡。 □此是記太初歷甲寅元始的時候,大歲在甲寅,鎮星在東壁。 □如前注所說,東壁原是室宿的一部分,稱為東營,所以鎮星在東壁,自可以說是在營室。 但書中這番話並沒交待明白,而且說鎮星在營室的也不知出於何典;其中必有漏脫。 察日行以處位太白(1)。 曰西方,秋,(司兵月行及天矢)日庚、辛,主殺。 殺失者,罰出太白。 太白先行,以其捨命國。 其出(2),行十八捨二百四十日而入(3)。 入東方,伏行十一捨百三十日(4);其入西方,伏行三捨十六日而出(5)。 當出不出,當入不入,是謂失捨,不有破軍,必有國君之篡。 第77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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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77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