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觀察日與星辰的交會處,判定辰星的位置。 《索隱》說,就是「下文『正四時及星辰之會』是也。 」星,指星辰。 日與交會處,就是日所在處,由《漢書·律歷志》,辰星與日距離最大不超過21°,所以,視日所在,不難找到辰星所在的位置。 (2)太陰:此處指月。 (3)由於辰星與日的位置關係,辰星所在可以判定四時的正確位置,即以辰星「正四時」。 (4)錢大昕以為,此句以下四個「郊」字都應作「效」,並引《淮南子·天文訓》為證,「效,見也」。 按《淮南子》為效,此處不妨為郊。 就《天官書》而論,作郊、作效例子都很多,此處用郊,既不害義,以不改為宜。 (5)以下「正四時」四句,多有不可解處:如第一句:春分時,日在奎婁、辰星夕出奎、婁、胃以東五捨範圍之內,最遠不過東井,東井分野為秦(據《淮南子·天文訓》。 《天官書》分野為雍州,同。 以下均按《淮南子》)。 文中卻說「為齊」。 齊的分野是虛、危二宿,在奎、婁以西四宿。 為此,「夕出」當改為「晨出」,「東」當改為「西」。 第二句「東七捨」,若從東井算起為軫宿。 翼、軫二宿分野為楚,與書中符合。 但夏至日在東井,自井到軫共112°,單只鶉心三宿(柳、星、張)已達40°,辰星越鶉心而達翼軫幾乎是不可能的,或者說只有星失次才有可能。 失次如何「正四時」?可能是《天官書》中的辰星行度與《漢志》有較大出入的緣故。 後不贅。 (6)指江漢地區。 角、亢、氐、房東四捨為斗;按《天官書》,斗的分野為江、湖,名雖異而實同。 (7)按《天官書》中的分野,尾箕為幽州,斗為江湖,牽牛、婺女為揚州,此即當時中國的範圍。 (8)被月所食。 即辰星被月所掩。 (9)效:見。 十一時:一季。 □天之中:王元啟解釋為「玄枵(xi□o囂)、鶉火之捨。 」玄枵,於十二辰為子位,鶉火即鶉心,為午位(參見前注中的《歲星與恆星晨見示意圖》)。 所以分天之中是指以子午為界將天體中分為二部分,星紀、析木、大火、壽星、鶉尾為東,娵訾、降婁,大梁、實沈、鶉首為酉。 □聚集在東方,即上注所說星紀到鶉尾諸次之間。 □《天官書》說:「蚤(早)出者為贏,贏者為客,晚出者為縮,縮者為主人」。 太白與辰星比,距日遠,先出,辰星未出,所以太白為客。 辰星出現後,辰星行疾似贏;太白行遲,似縮。 所以辰星為客,太白為主。 又:辰星為水,太白為金,金生水。 金為母,水為子,子母相比,母為主子為客,亦通。 □相從:同見一方,同升或同降,為相從。 □擊卒:被擊而卒。 卒,亡。 因星當出不出,才想像出這等名稱,並無實義。 □《索隱》說:「旗蓋太白芒角,似旌旗。 」《正義》說:「旗,星名,有九星」。 王元啟以為「旗」是指辰星芒角。 按:「旗」釋為太白芒角,上出者為辰星,那麼此句與上句「其入太白中而上出」云云重複;若釋為辰星芒角,本句與太白無涉,「下出」、「上出」者是指芒角,而不是星,星體如此之小,判斷其芒角上出下出殊為不易。 因此,以《正義》所說差優。 □兔:即辰星。 □椷(han含)劍:《集解》說:「蘇林曰:『椷音函。 函,容也。 其間可容一劍。 』」□左:疑為「後」字之誤。 一者「後」與上句中的前相對應;再者左前右後;左就是前,右就是後。 上句已有「居太白前」語,就不應再有「出太白左」的話。 □摩:光相接觸,而且兩者速度不同,擦肩而過稱為摩。 王元啟說:「摩則有交戛之形」。 (21)有赤角則力不窮,兵不終。 一說,此句為衍文,當刪。 兔七命(1),曰小正、辰星、天欃、安周星、細爽、能星、鉤星。 其色黃而小,出而易處,天下之文變而不善矣(2)。 兔五色,青圜憂,白圜喪,赤圜中不平,黑圜吉。 赤角犯我城,黃角地之爭,白角號泣之聲。 其出東方,行四捨四十八日(3),其數二十日(4),而反入於東方;其出西方,行四捨四十八日(5),其數二十日(6),而反入於西方。 其一候之營室(7)、角、畢、箕、柳。 出房、心間,地動。 。 辰星之色:春,青黃;夏,赤白;秋,青白;而歲熟(8);冬,黃而不明。 即變其色,其時不昌(9)。 春不見,大風,秋則不實。 夏不見,有六十日旱,月蝕。 秋不見,有兵,春則不生。 冬不見,陰雨六十日,有流邑十,夏則不長。 (1)命:名。 《索隱》說:「命者,名也。 (2)文:政令、文教。 不善:有二義:政令,文教變壞了,由於「文變」,預示有不吉利的事發生或者說「文變」就是不吉利的事。 均通,譯文從後者。 (3)由《漢書·律歷志》(以下論水星運行不言出處者均出此):水星晨見東方,凡二十八日,除逆行,行星28度(合二捨余)。 可知,此句中二個「四」字都是「二」字之誤。 (4)其中疾行二十日。 數,疾。 按:水星疾行18日,行星24°,日行1度。 此處說二十日是約數,或測量不精所致。 (5)水星夕出西方,凡26日,行星26度(除去逆行度)。 句中二個「四」字是「二」之誤。 (6)疾行16日,行星22度。 此處說是20日,當為約數,或測量不精所致。 (7)意思是:當於營室,角、畢、箕、柳諸宿中的某一個,觀測、候望水星的出現。 (8)「辰星之色」先記述四季的正常顏色,顏色正常則歲熟,所以「歲熟」是四季總論,應在「冬,黃而不明」句之後。 (9)時:季。 十流邑:冬季雖陰雨60日,不致漂城流邑,「流」不是漂流之「流」,而是流亡之「流」。 又,冬季是閉藏的季節,百物不生,雖陰雨60日,不致使整個城邑生路斷絕,所以「有流邑」三字似應在「夏則不長」句之後。 直接因果關係是冬陰雨則夏不長,夏不長才使城邑流亡。 角、亢、氐,兗州(1)。 房、心,豫州。 尾、箕,幽州。 鬥,江、湖(2)。 牽牛、婺女,揚州。 虛、危,青州。 營室至東壁,并州。 奎、婁、胃,徐州。 昴、畢,冀州。 觜觿、參,益州。 東井、輿鬼,雍州。 柳、七星、張,三河(3)。 翼、軫,荊州。 七星為員官(4),辰星廟,蠻夷星也(5)。 (1)這一段記列宿分野,就是記列宿與地上州郡的對應關係。 如角、亢、氐三宿與兗州相對應,下同此。 分野的根據,按漢·賈逵的說法,由於歲主封國,列國受封之年,歲星所在次捨,就是該國的分星。 但是已知的分野系統有二種:一是《漢志》《淮南子》、《周禮》等書中那種以列國為區劃的系統;二是《天官書》這種以九州(或十三州)為區劃的系統。 後一種與歲主封國的分野法顯然不合,即便是前一種區劃法,同一封國有不同分星,用賈逵說也難以圓通。 再一種是唐僧一行的理論,以山河首尾與雲漢相升降的說法解釋分野,全靠測量定分野,那是唐以後人的手段,決非先秦人所能做到。 所以,分野的根據是什麼?尚無從確知,分野正誤也就不易分辨了。 (2) 王先謙解釋說:九江、廬江、豫章、丹陽、諸地,皆襟帶江湖,故曰「江、湖」。 (3)三河:河內、河南、河西。 《漢志》、《淮南子》該分星對應的地區都是周。 (4)第一章經星部分釋為圓形器管,指喉頭。 此處當釋為宮殿建築之類。 《晉書·天文志》員官作員宮,即圓形宮殿,所以下文才說是「辰星廟」。 (5)蠻夷之星,指辰星。 按梁玉繩說,以上十二字為錯簡,當在辰星條末。 是。 兩軍相當,日暈(1);暈等,力鈞(2);厚長大,有勝;薄短小,無勝。 重抱(3),大;破(4),無。 抱為和,背〔為〕不和(5),為分離相去。 直為自立(6),立侯王;(指暈)〔破軍〕(若曰)殺將。 負且戴(7),有喜。 圍在中(8),中勝;在外,外勝。 青外赤中,以和相去;赤外青中,以惡相去。 氣暈先至而後去,居軍勝。 先至先去,前利後病;後至後去,前病後利;後至先去,前後皆病,居軍不勝。 見而去,其發疾,雖勝無功。 見半日以上,功大。 白虹屈短(9),上下兌,有者下大流血。 日暈制勝,近期三十日,遠期六十日。 其食十,食所不利;復生,生所利;而食益盡,為主位。 以其直及日所宿□,加以日時,用命其國也。 第78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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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781頁